叢林法則2017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綜藝?

總所周知,韓國綜藝真人秀節目的特點就是 —— 玩真的。

在這個播出長大四年的節目中,一共前往22個純粹的野外環境拍攝。

節目組的要求是:

只提供最低限度的工具,不到極端情況沒有任何補養提供,不許逃跑放棄(簽了合約,半路放棄不拍會有巨額賠償),不許私自攜帶食物,現代化工具(和爸爸去哪兒一樣,要搜身,沒收)。

每到一個地區,就要有長大7天到14天不等的全天候拍攝。

他們的足跡已經遍布各種地貌,西伯利亞,北非,西非,亞馬遜叢林,多個無人荒島,加勒比海,喜馬拉雅山腳,馬達加斯加等等

每天在野外徒步幾十公里,沒有人幫助,甚至金炳萬都會迷失方向。

有藝人半路直接脫水,腿摔傷,在激流中摔脫臼肩膀,手臂全部被茅草割傷,被海鱔咬傷,甚至行走一天一夜沒有進食。

到達生存地點後,這些國內出場費很高的藝人沒有酒店住(廢話,純野外,人都沒有),放下重重的戶外背包,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個合適的位置開始自己搭建宿營地。

對了忘記說了,節目組禁止使用現成的戶外帳篷,睡袋,甚至連張防潮墊都沒有,全部要這幾個藝人自己用野外的材料搭建。

別忘了,這個時候,這些藝人已經超過12個小時沒有吃過東西了。

大多數時候,都用樹枝和樹葉搭建起小棚子,下雨天再鋪上自己的雨衣。而有的時候,如在沙漠,就只能睡在地上。

藝人在叢林一覺醒來,渾身被山林蚊子咬的半死,整個人都浮腫,或者被野獸嚇得一夜不合眼,要麼就是半夜篝火熄滅被凍醒。

最難熬的,就是沒有食物,因為節目組基本提供食物。(記憶中只有幾次提供了一人都不夠吃的食物,由六個藝人分食)

參演的藝人總結過,在叢林法則中,野外只有兩種東西

能吃的

不能吃的

一到野外,參加過有經驗的藝人就紅著雙眼搜索所有可以放進嘴裡的東西,這些在國內錦衣玉食的藝人在叢林中吃遍了各種東西,雖然比不上貝爺那麼狠,但也是豁出去了(畢竟各地飲食習慣不一樣,在普通韓國人眼裡,吃蛇肉都是極大的挑戰)。

刺蝟,蜥蜴,猴子,生喝馴鹿血,各種蟲子,這還算是幸福的,大多時候,六個成年人一天只能靠兩條不到2兩的小魚和幾隻腳撐開了才有滑鼠那麼大的螃蟹充饑。

能找到一把沒有熟的青澀香蕉就能激動的快昏厥過去。

爛椰子樹榦里的幼蟲,據說能吃出椰香味

偶爾捕獲的鳥類(沒有幾兩肉)

冒死下海捕捉的魚,算是大豐收(像虹魚,尾部有毒刺,忘記叫神馬了)

西伯利亞,零下的天氣,游過冰水捕捉到的一隻野鳥,和討來米熬粥,由4個20小時沒有吃飯的成年人分食(記憶中4年來只有2期節目提供了米,另外一次還是森林中原始部落人好心送的)

最多的情況,只要一去海岸邊,就一群人滿地抓小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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