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國際金馬影節的創辦過程是什麼?

1957年正值台語電影的興盛時期,徵信新聞社(中國時報前身)舉辦第一屆「台語片電影展覽會」,簡稱台語片影展,於11月30日在台北國際學舍舉行頒獎典禮,由徵信新聞社社長余紀忠主持;當時有32部電影參與角逐,影展仿效美國奧斯卡金像獎模式,由頒獎人將獎項交給受獎者。獎項類別可分為:由專業評審選定的「金馬獎」11項,觀眾票選的「銀星獎」10名,另增設有「榮譽獎」1名和「觀眾票選優勝獎」10名,這是「金馬獎」之名第一次在正式場合出現;不過台語片影展只舉辦一屆就停辦了。

1962年,台灣當局為促進島內電影事業的發展,鼓勵優良國語影片及優秀電影工作者,由新聞局舉辦金馬獎。

「金馬」二字源自金門、馬祖兩外島地名的字首;由於金、馬兩地為冷戰背景下,台灣與大陸軍事對峙的最前線,該獎以「金馬」命名旨在鼓勵台灣電影業界,能效法前線國軍官兵們堅強奮發的精神,努力開創新局。此外,它亦符合全球主要影展名稱以「金字招牌」為號召的潮流。

1968年(第五屆)以後,金馬獎曾改由教育部文化局主辦,至1984年再改由新聞局主辦、民間電影團體輪流協辦。直到1990年(第二十七屆)起,為順應政府「公營事業民營化」的政策,新聞局宣布決定將金馬獎與金鐘獎、金曲獎,由官方全部轉交給民間團體主辦;1990年5月16日,電影聯合會議中決定成立常設機構及執行委員會,也就是後來的「台北金馬國際影展執行委員會」(1992年更名為「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但由於該執行委員會為非法人組識,其法律定位備受各界質疑,故新聞局與各團體研商後,將該會併入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

1991年7月1日,在台北市影片商業同業公會強力要求下,新聞局全面退出基金會的會務。此後金馬獎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統籌主辦,但仍接受新聞局的公款補助。該基金會籌組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敦聘九至十五位電影研究者及從業人員擔任執行委員,設主席一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負責推動會務,下設行銷宣傳、競賽、影展等三組,辦理台北金馬影展。影展分為「國際影片觀摩項目」與「華人電影競賽項目」兩大部分:「國際影片觀摩項目」以售票方式籌款,加上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的補助運作;「華人電影競賽項目」則由金馬獎執行委員會專責處理。



推薦閱讀:

順時針的庭審《全民目擊2》觀後感?
盜夢空間的夢境是幾層的?
《至暗時刻》
如何評價熊貓TV絕地求生主播托馬斯?
對比哈利波特原著,其改編電影是不是很失敗?

TAG:電影 | 獎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