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和網紅,誰的吸金能力更強?
寫這篇文章之前我在朋友圈做了個調查,自媒體與網紅誰的生命力更長?我也不知道是我的誤導還是大家心裡已經統一建立了分割標準。
85%給的答案是自媒體
我在百度上搜羅了一遍,沒有找到一篇文章來解釋自媒體與網紅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的文章,所以我在此簡單闡述下我的個人觀點吧。一起探討交流,因為我堅信,與人分享,越分享,越富足。先說說網紅:關於網紅目前我們看到走紅的主要原因是在表現出來的內容與網民的審美、審丑、娛樂、刺激、偷窺、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無意間受到網路世界的追捧,成為「網路紅人」。因此,「網路紅人」的產生不是自發的,而是網路媒介環境下,網路紅人、網路推手、傳統媒體以及受眾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體綜合作用下的結果。其中更多的是網紅本身產生的內容本無營養。我們圈裡面人把這個叫做偽明星。一般正統明星的生命周期在3-5年,那麼可見偽明星的生命周期最多也就1-2年。再來說說自媒體:
自媒體從百度上的解釋來說,這個定義很廣,主要集中在傳播者(媒介)一次來解釋。當中沒有對內容進行標準化定義,有種凡是個人對外傳播內容(任意內容)即自媒體的感覺。如果這樣理解那麼我們就可以直接把網紅歸類到自媒體這個範疇里了。但是,但是我們在網上看到很多文章告訴我們自媒體就是網紅的最終極。所以這樣看來就矛盾了。我認為自媒體建立的標準應該是通過不看臉只看產生的內容價值而定,這個內容價值對其輸出者有非常高的要求,就行傳統的專欄記者一樣,輸出來的東西是必須要有營養的。例如:資深自媒體人(青龍老賊、方雨、白鴉、郭靜、萬能的大熊)。關於自媒體人的生命周期,這個就要看自媒體人創造的輸出價值的深度以及持續度了。有種就像中國科舉制度下的考狀元,很多都死在了路上,因為吃不飽飯。放在自媒體人裡面,往往流量有了更本無法變現,以至於同樣只有餓死。因為自媒體的變現能力遠遠弱於網紅。網紅靠抓住網名眼球吃飯,自媒體人靠抓住網名腦袋吃飯。所以很容易看到存活率最高的永遠是搞娛樂的,搞知識的要想活下來真的是舉步維艱。總結:自媒體人在傳遞觀點和信息時,既有身份認知的困惑,也有商業價值實現的疑問。我們熱情不減,使得一切看上去很美。但實質怎樣活的更久,也只能是一路探尋。
這個問題我想說一下我的想法。
首先這兩者我認為沒有太明顯的分界。比如火遍全國的網紅papi醬,她同樣是通過錄製個人視頻,在微信和微博和視頻門戶網站上發布來,通過對生活橋段的演繹,表達出自己對於一些事情的想法和見解。她是網紅,也是自媒體。為新崛起的民間個體力量,社交媒體時代幾乎同時誕生了兩大新鮮群體,一個是自媒體,另一個是網紅,從影響力上來說不相上下,但在吸金能力上卻不可同日而語。
其實在很多人的眼裡「網紅」這一詞和自媒體可能就是一個意思。但實際上它們二者之間是有本質上面的區別的。網紅是指在網路或者是現實生活中因某個熱點事件而廣受關注而走紅的人,而自媒體是指在私人化的平台上面傳播一些規範或者是非規範型的新媒體的傳播者。
比如Papi醬所要拍賣的「新媒體第一廣告」被估值3個億,不管是貨真價實的估值還是輿論炒作,知名網紅的賺錢能力越來越不亞於大牌明星。還有就在剛剛過去的「雙十一」淘寶大戰中,包括張大奕、ANNA IT IS AMAZING、錢夫人家雪梨定製三家網紅所開的網紅店鋪單日的銷量突破億元!第一財經也根據2016年網紅界的整體大環境情況做了統計,今年網紅產業值預警將達580億人民幣,整體超越了去年的全年電影票房總額440億。可以說網紅經濟已經成為一個產業,他的附屬經濟來源也遠遠大於自媒體經營者。自媒體是通過接廣告的形式來進行變現,其局限性較大,收入也較為有限,月入十萬的寥寥無幾,但是對於網紅來說,這只是連零頭都不到毛毛雨。可以說論吸金能力來說自媒體遠遠無法跟網紅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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