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對銀行的資本要求感到困惑?你不是唯一一個。

上周五金融時報登了倫敦諮詢公司Simon Samuels的一篇文章:「confusion over bank capital requirements fails us all」。深有同感,現摘錄翻譯如下介紹給中文世界的讀者。

德國商業銀行的CFO最近被投資者問到巴塞爾最新的資本要求對於該銀行資本影響,他告訴投資者基本上「所有的魔鬼都在細節里」。仔細想想,我們離金融危機已經十一年了,離巴塞爾委員會被G20峰會要求研究出全球銀行業到底需要多少資本以撐過下一次金融危機也已經整整十年了。居然銀行界還是認為新的資本要求規定有模糊之處。真的,這麼長時間了,難道這些規定不應該已經變得很清楚的嗎?

在德國商業銀行表示自己不能準確的估計最新的巴塞爾規則對銀行資本要求的影響時。法國興業銀行表示自己能估算部分(但不是全部)影響。荷銀則表示該行所持有的資本金可能上漲三分之一,而美國銀行,幾乎沒有披露任何關於這方面的數字。

很難想像任何嚴肅的商業機構可以在不了解自己經營成本的前提下做出任何商業決定。但是這正是世界上所有的銀行自從金融危機後一直在做的事情。更加難以置信的是,十年過去了,到今天銀行還在做同樣的事情。一個製造業公司在不清楚自己成本的情況很難會被預期可以維持營業,但這是今天銀行業面對的情況。

沒有人可以質疑在金融危機後,銀行資本要求需要更加嚴格。但是銀行真正需要的是這些資本要求需要被確定下來而不是如當下一樣,依然如此的不確定。從這點上來說,銀行的監管機構證明是完全不稱職的。

巴塞爾委員會於去年年末發布的新資本要求有三十六處可供各個國家「酌情採納」。這難怪銀行為什麼不能搞明白新規到底有何影響。我們可以把這些歸咎於複雜的立法流程,不同國家的監管爭吵不休導致不能達成協議,以及各個銀行為彼此利益的扯皮。甚至有人會說發布新資本要求本身就證明了巴塞爾委員會推動國際社會達成協議的能力。但是既然號稱是全球銀行業的最終監管者,我們有理由對巴塞爾委員會期待更多。

真正的問題是,巴塞爾委員會其實並不是一個真的監管機構。它根本沒有真的司法權,而真正能做的只是向各國監管機構作出建議,並且利用它的影響力去影響各國的中央銀行來採納它的建議。很久之前,這一套辦法工作的很好,三十年前發布的巴塞爾協議(第一版),幾乎立刻在全球銀行業得到實施,並且迎來各大銀行的歡迎。

但這些寧靜的日子早就過去了;2000年前後的巴塞爾協議第二版基本被美國銀行完全忽略了。而巴塞爾三協議的實施在全球就更加不平衡了,很多國家歡迎這些建議,而其他的國家(包括美國)基本上忽略了這一協議。

而巴塞爾四(即最新的巴塞爾委員會建議),就更加不清楚這將如何成為全球監管的標準。如果全球銀行無法就這一建議達成協議,那麼也許意味著巴塞爾委員會既不能被認為是一個監管者,也不能被認為具有全球影響力。

從金融危機以來,在全球不同國家運營的大型跨境銀行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各個國家的政策制定者和監管只是關注自己負責的那個區域的銀行業是安全的。同時,巴塞爾委員會面臨的任務變得更加複雜。也許,巴塞爾委員會在無法讓全球銀行及監管在全球金融業監管框架上達成一致上顯示出的無能為力,意味著一個落幕時代的到來:那個30年來全球銀行擁有統一全球的監管者的時代,正在漸漸離我們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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