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復仇觀,以大義為名,行俠仗義
說起「復仇」二字,有人會想到莎翁的《哈姆雷特》,也就是《王子復仇記》;有人會想到《權力的遊戲中》「有債必償」的蘭尼斯特家族和為復仇而生的「二丫」;還有人會想到復仇者聯盟。但無論你贊同與否,都難以否認一個事實:復仇,也是流淌於中國人血液里的觀念。
如果《春秋》真是孔子著的,那麼我們就可以從中看出孔子對「復仇」的看法。俗話說「春秋無義戰」,春秋時期諸侯的戰爭是沒什麼正義可言的,大家無非都是爭地盤、搶人頭而已。在楚莊王滅蕭國這件事上,《春秋》上記載的是「楚子滅蕭」。而當齊國滅掉紀國的時候,卻記載道「紀侯大去其國」。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區別呢?
早在西周時期,紀國君主在周夷王面前說齊哀公的壞話,導致齊哀公被周夷王烹死。到了春秋時期滅紀國的齊襄公時,齊國已經傳了九世。儘管齊襄公是個淫亂的昏君,但《春秋》中「紀侯大去其國」的說法充滿了對齊襄公的維護,原因就是對於齊國復仇行為的大加肯定。「九世猶可以復仇乎?雖百世可也!」《公羊傳》這樣說。
西漢初年,匈奴單于致信漢廷,言辭侮辱呂太后。由於當時國力不足以向匈奴全面開戰,漢朝選擇了隱忍。漢武帝即位後,漢軍擊破大宛,為了乘勝追擊,漢武帝親自下詔說「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漢朝是經學大盛的朝代,而《春秋》的復仇觀,也影響了整個漢朝的復仇觀。
司馬遷在《史記》中對春秋時期伍子胥的復仇故事可以說是滿滿的敬佩與同情。結合伍子胥的故事,《春秋》也給出了「復仇指南」:父親無罪被殺,臣子可以直接向君主復仇;父親因罪被殺,兒子不能報仇;不能因擔憂仇人兒子日後復仇而將其一併剷除,所謂「復仇不除害」;鼓勵幫助朋友復仇,但最終必須讓朋友親自動手結果仇人。
春秋戰國的任俠風氣一直影響著後來的漢朝,遊俠們以名節相激、報仇殺人的事件屢見不鮮。對於朝廷而言,如何處理就成了頗費斟酌的一件事。以西漢的原涉為例,他的叔父為茂陵權貴所殺,為了報仇,他辭去官職,但由於他太得人心,有人在他之前就替他報了仇。儘管如此,原涉依然要承擔責任,不得不逃亡一年多,直到遇上大赦。
東漢時,一個叫毋丘長的人因醉漢侮辱自己的母親而當場殺了醉漢。判案的官員抓到毋丘長後非常為難:「子母見辱,人情所恥……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最後,當吳祐得知毋丘長還沒有後代之後,將其妻子找來,直到他妻子懷孕後,才對毋丘長執行了死刑。漢章帝時,還專門頒布了「輕侮法」以從輕處理那些殺死辱親者的人。
漢武帝時候著名的大俠郭解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也喜歡替別人殺人報仇。郭解有一個外甥,在一個酒席上強迫朋友喝酒,結果被朋友當場殺了。郭解找到兇手後,聽了殺人經過,卻說「公殺之當,吾兒不直」,並寬釋了兇手。在報仇之前問清楚是非曲直,這才是《春秋》和《史記》真正的復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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