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後門的螺旋

最近一些朋友找到了不錯的工作,我為他們感到開心。從他們口裡流露出來的,是一份好工作來之不易。他們自嘲:「年少的時候說要靠自己,絕對不走後門,長大以後才知道一切都是迫不得已。」我明白這句話就像說要「改變世界」的馬克思和他的哲學,最後被世界改變了一樣。

舉個例子,一個朋友找到了一份中學教職工的工作,這所中學是我們這最好的高中。要入主這所高中很難,競爭激烈,以前還聽說至少華南師範大學(211)研究生以上才能穩進。我這位朋友Y是華南師範大學本科生,也是足夠優秀的。我記得Y還沒找到工作時跟我說過:「我有朋友靠找關係要進去。」過了一段時間,她也進去了這所學校,我很為Y開心,卻也對社會感到無奈。

有人問:「是人出了問題,還是社會出了問題?」當然了,對於我們社會學學生,把社會作為一個有機實體去看待,會覺得社會出了問題。但社會歸根到底是人的有機結合,人是社會的產物,所以人也出了問題。所以這樣的問題特別愚蠢。以前有人問:「光是波還是粒子?」我不是物理學專業,也知道不可類比剛才的哲學問題,但我記得愛因斯坦說:「光是波也是粒子。」

社會和人,這是個永恆的論題。在社會上生存,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人的第一反應肯定是:找人。因為社會是人類的社會,而不是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動物的自然。這是一個「人緣社會」。所以「人情」是一種工具,一種手段,用來在當下社會中更好地生存。但「人情」有時候也讓人害怕:我母親特別怕收別人的錢或者其他東西,特別怕「欠人情」,也許可以說「人情」異化,「人情」本該是一種工具,卻異化成一種統治社會的魔法。

我知道我的朋友Y不是特別想走後門,我也能理解走後門的便利,如果不走反而奇怪,因為這在當下是一種成功的手段,人總是想讓自己活得更好。還有一個原因:Y的朋友走了後門,本身這個工作的競爭過程就已經是不公平的了,那麼Y也只能走後門來競爭。既然在黑暗中,那閉上眼睛也無所謂了。我不敢像一些學者一樣去給這種現象定義和命名,不過或許可以稱之為「走後門的螺旋」,或者「找關係的螺旋」。

當然了,「走後門」是一種交互行為,有利益交互,肯定有雙方。Y找到的「後門先生」,大概是學校里某個高幹,某種意義上他也是「考核官」,負責審核想要入主這所學校的教職工。某種意義上講,不存在所謂的「考核官」,因為學校里校長、副校長、主任、副主任等等,甚至每個老師,只要在學校內部,都可能是潛在的「考核官」。那麼,導致「走後門的螺旋」,是考核官出了問題嗎?毋庸置疑,考核官本身是有問題的。假設有兩個老師,A老師和B老師,如果A老師要讓他的某個親戚進學校,B老師譴責其走後門的行為,那麼B老師可能會受到A老師的冷眼。再假如,C老師和D老師都想把自己的親戚帶進學校,B老師可能會開始妥協了,人數越多,集體越大,力量就越不可抵抗,如果硬要抵抗,最終可能自己會被孤立。和集體保持一致,妥協於集體,從而獲得身處集體中的安全感,這在心理學上叫「同調行為」。還有一點,考核官本身是一種權威代表,迷戀權威,陷入擁有權威的自戀,也是一種社會的普遍現象。

這讓人思考一個問題,怎樣進行考核才是相對公平的?有一個例子:高考。內容不說,形式上,高考是相對公平的,每個人都只有一個上升途徑:高分。我還想到另外的例子,就是一些體育比賽的打分形式:集體打分,去掉最高去掉最低然後取平均。當然了,高分依然是上升的途徑。可多年的應試經驗告訴我,分數代表不了一切。當追求形式上的絕對公平時,這對個性是一種傷害,就好像法國大革命時期強迫你「追求自由」。公平的形式往往會丟失個性的人才。試想,如果蔡元培用分數衡量人,北大當年就不可能收進那麼多充滿個性的人才,更沒有「百家爭鳴」。至於學生退學屌絲逆襲的例子,韓寒已經被眾多人引用。

錢鍾書說:「文憑是一張遮羞布。」陳丹青說:「文憑是平庸的保證。」我不迷信文憑,但眾多的事實告訴我,文憑,或者分數作為一種門檻,確實讓競爭過程變得「相對公平」。我不知道形式公平算不算公平,但我知道法大於天。我的老師說:「有些法莫名其妙被造出來也就算了,關鍵它造出來的目的就是被人破壞。」別的我不敢說,聲稱唯分數定論的高考,依然有漏網之魚。我又想起老師說的話:「不管某項法律或者規定的制定合不合理,既然制定出來了,就必須嚴格執行,誰都一樣,沒有特殊情況。神經病殺了人,存在死刑,那神經病就去死,不要搞什麼他腦子不正常之類的理由,鬼知道是不是開了張假的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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