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直播亂象,亟待對打賞設限

日前,兩則粉絲巨款打賞主播的新聞引發熱議。

一則主角是熊孩子。一位14歲的男孩子沉迷某遊戲直播平台,兩個月打賞16萬元給女主播。該男孩父母在廣州增城一服裝廠流水線做縫紉工,縫一個牛仔褲褲頭0.3元,每天加班到晚上12點,16萬元是10年積蓄。

另一則主角已為人父。這位合肥市民有一個4歲女孩,過去三個月,他迷上了在某直播平台給女主播打賞,除了揮霍掉家中7萬元積蓄外,還借了5萬元高利貸,繼續給女主播打賞。女兒的奶粉沒再買過,討債人的身影卻出現在家門口。

熊孩子打賞主播惹禍,早已不是個案。年初有媒體報道,一名13歲的未成年少女沉迷網路直播,兩個月竟然偷了母親25萬元,用於打賞男主播。而成年人打賞主播更是瘋狂:有挪用公款打賞主播的;有借高利貸打賞主播的;有大學生一次花10萬元打賞主播,並要求其5年內不準談戀愛的;有土豪一分鐘打賞女主播100萬元令其感動得當場嚎哭的。

伴隨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直播平台近年發展迅速,由於監管滯後,一直處於野蠻生長態勢,個中亂象已引起各方關注。今年上半年,文化部對網路表演開展了集中執法檢查和專項清理整治,關停「千樹」等10家網路直播平台,行政處罰48家網路表演經營單位,關閉直播間30235間,整改直播間3382間,處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約表演者547人。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文化部出手整治,針對的是直播平台內容「打擦邊球」等經營行為,沒有涉及打賞亂象。從近年媒體披露的粉絲瘋狂打賞主播亂象看,直播主播的誘惑力,足以令部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失去理智。男女主播靠粉絲們非理性打賞一夜暴富的故事,也不斷刺激著公眾敏感神經,衝擊著社會承受力底線。

有一種觀點認為,直播平台是市場化經營,粉絲給主播打賞屬於個人贈與行為,不必監管。其實,這種說法站不住腳。直播不是做公益,不管主播收入是否靠粉絲打賞為主,但其表演或主持就是勞務付出;不管主播有否暗示或明示,直播程序中激勵或誘導粉絲打賞的機制確實存在。粉絲們往往是被爭相刷存在感的氛圍裹挾或誘惑下打賞主播,迥異於民法意義上的贈與。因此,從規範經營的角度對其進行監管,無可厚非。

通過上半年的整治,網路直播平台的表演內容已得到有效凈化,但監管部門對打賞亂象則一直沒有「出手」。為了抑制粉絲的非理性行為,為了直播平台健康發展,監管部門有必要對粉絲打賞主播金額設限,即對一個設備終端或帳號在一定時期內,對某個平台、某個主播刷出的打賞金額,設定最高限額,超過無效。如果視而不見,放任自流,粉絲打賞主播行為可能沒有最瘋狂,只有更瘋狂。

推薦閱讀:

YY營收82億,憑什麼?
髮姐收穫最多魚丸,1%的主播佔31%的魚丸
PD日記 新年快樂 我的2017回顧
唯品會直播IP化,「原創視頻+導購直播」潛力如何
直播本就是一個坑,卻還有那麼多人往裡跳!

TAG:直播 | 內容打賞 | 網路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