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少女潘金蓮》,你是怎麼評價潘金蓮這個人物的?
一個悲劇的女人。 一個不滅的形象。
潘金蓮在中國可以說是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潘金蓮的成名當然是緣於施耐庵先生在他的《水滸傳》的描寫。進入現代社會以後,有鬼才之稱的魏明倫一出荒誕川劇《潘金蓮》,及然後洶湧而來的張宇的《潘金蓮》、何小竹的《潘金蓮回憶》和閻連科的《金蓮,你好》,掀起了一股「潘金蓮」熱。
幾百年來,她一直被訂在歷史恥辱柱上,成為妖冶、淫蕩、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羨慕她追求自由反抗舊倫理的勇氣。這就是潘金蓮。經施耐庵初刻劃金陵笑笑生極度演繹而活在戲劇舞台文學作品市井百姓茶餘飯後的壞女人樣板。 她以極端的手段和極大代價追求封建社會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女子愛情自由和人的性的權利,而這結果至今還使我們顫慄、猶豫、彷徨、在迷惘中掙扎,在掙扎中反思。
《水滸傳》中的潘金蓮是個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於她殺死了人,而並不是她個人品格上的墮落。她不應該承受數百年中國人一直的「淫婦」等道德意義上的唾罵。尤其當我們再深一步追究她為什麼會殺人,怎麼走上殺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內容,我們就會發現,潘金蓮的生命,實在是一種巨大的不幸,一個巨大的悲劇。
潘金蓮自幼為奴,後被「賞」或「賣」給矮小丑陋的武大郎為妻。這個婚姻根本沒有絲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體系的束縛下,潘金蓮別無選擇,只好忍受。那已經是一個不幸。如果她終生沒有遇見第二個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裡,枯萎凋零而終,全如中國世世代代無數平凡女性那樣,那仍然是壓抑人性的一個巨大悲劇。如果因此中國人民就送給潘金蓮一頂道德桂冠,裝飾得再美麗,也掩飾不住其下面毀滅青春扼殺人性的罪惡。
可是生活終於沒有讓潘金蓮沿著這個悲劇走下去,卻轉向了另一個悲劇。
潘金蓮畢竟是個活生生的人,畢竟年輕美貌,無論怎樣壓抑,她畢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給予她。這情況下,與武二郎的相見,便使潘金蓮感情生活的意識覺醒了,而且如久枯乾柴遇火,一發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體系的羅網裡,離婚不可能,要被視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許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婦女走過的道路:偷情。這是一個非人道社會壓迫出來的不「道德」的行為;是一個罪惡道德體系壓迫下產生的搶奪生活權力的變態抗爭。當我們認同古希臘戲劇里的那些偷情亂倫的女性,讚美她們為偉大悲性女性時,我們為什麼偏偏要對潘金蓮那麼刻薄,辱罵了幾百年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蓮的請求,那麼根據邏輯,可能出現多種發展。第一,叔嫂通姦,長期不被發覺,在外道貌岸然,在內男盜女娼;那是中國古今社會最普遍的現象,就算事發,誰也不能說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遠走高飛,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蓮一定也會當壚賣酒,伴武二郎終生,成一段歷史佳話。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時間,武二郎厭倦了,拔腳離去,潘金蓮要麼重歸舊日,與武大郎廝守,更殘酷地壓抑自己的人性;要麼還是遇西門大官人,寫出與現有《水滸傳》相同的一節故事。第四,叔嫂合謀,殺死武大郎,構成同樣的謀殺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蓮,不願與之偷情。於是潘金蓮便面臨了極大的挑戰。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無渠道可泄,這是一種最容易墮入毀滅的情緒狀態。於是有權有勢又有錢的西門大官人來撿便宜了,以買賣感情和肉體為業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蓮為了掙脫與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劇,墮入另一個更深重的悲劇,把被玩弄當作了愛情。
中國封建專制主義觀念體系的特徵之一,就是徹底否定個體的人性存在,絕對要求一切個體人性服從於群體所尊崇的理性規範。相對於社會構成,每一個體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在這種觀念的統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個人存在價值,要求尊重個人的情感、個人意志、個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認為是違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責為個人品質墮落。潘金蓮就是這樣一個社會道德罪惡的犧牲品。
不幸的是,潘金蓮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滿足的慾望,終於驅使她錯投西門大官人的懷抱。一方面,任何一個個體都必定折射出居於其中的那個社會群體。另一方面,任何一個個體都有一千條理由獨立存在,並被肯定。因此,不管潘金蓮可能有多少種生活的選擇,不論她事實上怎樣度過一生,她的悲劇絕不是一種個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社會悲劇。
把被人玩弄當作愛情,已經夠悲慘了。西門大官人,還進一步把一個無倚無靠的弱女子製造成殺人犯。可以想像,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沒有大打出手,為哥哥報仇,那麼依西門大官人的權勢,潘金蓮自然會逍遙法外。但是也不難估計,在玩弄潘金蓮一段時間之後,西門大官人一定又會找到別的女人,而把潘金蓮一腳踢開。那時西門大官人仍然會將潘金蓮以殺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賣入娼門。總而言之,不論怎麼設想,潘金蓮總也逃不出一個悲劇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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