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來都不應被如此對待,談談霸凌
03-01
今天我想發表些對於霸凌(Bully)的觀點。這個存在悠久,形式多樣的社會現象。
似乎大家都在關注霸凌,關注他給受害者帶來的傷害。然而我卻認為,但當我們嘗試量化傷害時,其本身就是為此行為開脫。同吸毒、殺人、強姦等一樣,霸凌應該是零容忍的。我並非嘗試將霸凌與這些重罪劃等號,我認為在道德上這些都是極度惡劣的行為。
畢竟霸凌是一個自洽的釋放惡意的過程。人性中自然包含惡意,對於霸凌者來說,有時候甚至都不要一個指責對方的原因,理由都不是一個必要條件。或許這隻關乎霸凌者自身,或許您可以說他是受了魔鬼的誘惑吧。畢竟免於譴責和制裁地釋放惡意的機會可不多見。
霸凌有時可能也是一個有效淘汰異己的社會機制,畢竟那些個性獨特、不夠合群的邊緣群體似乎更容易遭遇霸凌。但我們畢竟自詡文明人類,社會發展到這一天,也不再是茹毛飲血的年代。我們對待異己的寬容度應該會提高才是。畢竟克制自己的本能是文明人一項基本素質不是嗎。
我可能更傾向於用「職業化」的思維去處理人際關係,少些情緒化的支配,用自己的社會角色去思考,富有責任並高效地處理、實踐我們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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