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限是怎麼算出來的
房屋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是70年,這70年是怎麼算來的呢?實際上,這一年限的設定,是採取預期收益折現方式進行測算的,也就是說,土地使用超過70年以後,土地的折現率預計將會接近於零。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住宅土地70年使用期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舉個例子,小李2015年買了一處70年土地使用期的商品房,2016年搬進房子居住,這處房子的開發商於2012年簽訂土地協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這個70年的土地使用期是要從2012年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權開始算。因此對於很多購買二手房的業主來說,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的那天開始算起的,而不是購房時開始算。即使用房產抵押貸款,產權和年限也是非常重要的。
中億行擔保提示:以下這些房子不能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1、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房產證所賦予的所有權。銀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貸款。
2、房齡太久、面積過小的二手房
銀行對於二手房抵押貸款的條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齡和面積上。一般房齡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許多銀行是不予放貸的。
3、公益用途房屋
根據有關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公益設施,不論其屬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個人,都不得抵押。
4、未結清貸款的房子
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的房屋還能再次抵押嗎?在第一次抵押貸款時,銀行已經擁有了這所房產的他項權利。而法律不允許兩家銀行獲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項權。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5、拆遷範圍內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6、部分公房
如果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或者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也無法進行抵押貸款。
7、文物保護建築
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8、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9、權屬有爭議的房子
權屬有爭議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三種眼光看清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
了解完這些現實案例和背景之後,對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毫無疑問,土地使用權到期,是一個全民關注的話題。但要看清這件事,需要有三種眼光:
一是歷史眼光。改革開放已走過三十多年,很多政策、制度都有不斷調整完善的歷史軌跡。土地使用權的現實難題背後,有著不能忽略的歷史軌跡。
二是法治眼光。所有這些待解的難題,最終要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來解決,臨時的、零散的政策解決手段,應逐步讓位於清晰嚴謹的法治手段。
三是民本眼光。土地使用權問題處理得好不好,直接關係到很多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這裡面沒有小事。相關的立法部門、司法機關、政府部門,都得用足夠的責任感、緊迫感來直面問題,解決問題。
目前,國土資源部對溫州住宅土地使用權20年到期延長問題的調研己經完成。未來如何進行制度的頂層設計,出台一個兼顧歷史與現實、平衡各方利益的解決辦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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