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能量到底有多大?


謝邀。

媒體的能量有多大?

個人認為最屌最有趣的是

1938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廣播劇《世界大戰》。

先放影響:

美國東北部和加拿大的居民紛紛逃離了家園。以至於除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外的所有其他廣播公司都中斷了正常節目的播放,轉而安撫群眾說這只是一個虛構的廣播劇。

之後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調查顯示,大約170萬人相信這是新聞播報,120萬人十分恐慌,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圖片中間右二的那個男人叫奧森·威爾士,該廣播劇的導演兼演員。這張圖片拍攝的場景是奧森·威爾士向記者解釋:在聽到《世界大戰》的廣播劇後,應該沒人有廣播劇將造成恐慌的想法。

當年《紐約時報》也報道了這起新聞。

新聞標題的大概意思是《廣播聽眾震驚,把戰爭劇當現實》

現在看起來可能很搞笑,但當時確實是嚇尿了一大片美國人。

事件大背景是美國30年代的大蕭條, 經濟的破敗和戰爭的陰影使得美國民眾已近驚弓之鳥。
廣播是人們接受資訊的主要來源之一。一些廣播節目也會因為局勢緊張而屢次插播緊急新聞。

這個廣播劇的原型是赫伯特·喬治·威爾士的《世界大戰》,就是這本:

當時負責修改的編劇霍華德·古奇不是很看好廣播劇的劇本:

「我發現,除了作者的關於火星人的入侵的想法,對火星人外表和機器的描寫以外,原著對於我來說一點兒用也沒有。簡而言之,他們是要我在六天的時間裡賣弄原創一部長達一個小時的廣播劇啊。」

古奇認為,根本不可能使得它能夠做到「讓每個美國聽眾感到有意思或者至少要比較可信。」古奇請求豪斯曼來讓他寫一部其他的劇本。如果當時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題材來替代它的話,這個請求可能很快就被批准了。

修改過的劇本在星期六的下午進行了又一次綵排,加上了聲音的效果,但是還是沒有讓演員上場。但是工作人員認為這部廣播劇還根本達不到他們做的中等節目的水準。

但是!這個廣播劇的播出形式是模仿新聞播報,可以說是非常缺德。

換句話說,如果不告訴聽眾這是廣播劇,聽眾很容易被誘導以至信以為真。

在廣播劇播出一段時間後,廣播台插入一條「緊急新聞」,「現場播音員」不斷報道新聞事發地的情況:

「當地派了一隊員警去檢查那個東西,可是還沒走到跟前,那裡邊的火星人就向他們噴射大片火焰。」隨即而來一陣員警的呻吟叫喊,還有火星人奇異的尖叫聲。有個糧倉也爆炸起來,於是麥克風就沒有聲音了。CBS的播音員說因為發生了不可控制的情況,現在無法繼續播報現場情況了。

不久,演播室與現場取得了聯繫,稱皮爾遜教授在現場附近的農場里建立了觀察點,並將解釋整個情況。他說他也無法給出很權威的解釋,只有他自己的猜測。他猜測火星人使用的武器是「熱線武器」,就是在一個熱腔里產生大量熱後用不知名的材料做成的鏡子向特定的目標發射——就像燈塔照射燈光一樣。

播音員說,因為「熱線」現在新澤西中部已經無法收到任何資訊,恐怕普林斯頓的皮爾遜教授已經在剛才的戰鬥中犧牲。然後又報導了其它地方的一些火星人情況。接下來是一大段來自戰場的消息。 這時外星人的目標轉向紐約,所以播音員放出了CBS廣播電台聽到的紐約市的撤離警報——紐約市正在疏散群眾,並稱這可能是最後一條廣播了。「我們的軍隊,陸軍、空軍,都被殲滅」,碼頭的船載滿了撤離的人正在駛離。播音員說現在紐約的街頭像新年前夜一樣擁擠,並且能夠看到敵人了。同時收到消息全國各地都看見了類似的隕石墜落。紐約混亂的情況播報完畢後,又是一小段來自戰場的情況。 5分鐘後,播音員說出真相:「您現在收聽的是由CBS威爾士主持的《空中水銀劇場》節目,剛才播送的是根據威爾士《世界大戰》改編的廣播劇。在短暫的休息之後我們將繼續播出。

這個廣播劇的影響有多大呢?

美國東北部和加拿大的居民紛紛逃離了家園。以至於除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外的所有其他廣播公司都中斷了正常節目的播放,轉而安撫群眾說這只是一個虛構的廣播劇。 之後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調查顯示,大約170萬人相信這是新聞播報,120萬人十分恐慌,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如果是在中國,從廣播台領導到播音員,不說槍斃,職業生涯算是玩完了。

但是!

奧森·威爾士也因這個天才之作上了第二天所有報紙的頭版頭條,從此揚名立萬,走上了他輝煌的電影之路。

有時候真心看不懂美國人。

他們還在新澤西建了一個碑來紀念這個事件: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詞條:世界大戰(廣播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96%E7%95%8C%E5%A4%A7%E6%88%B0_(%E5%BB%A3%E6%92%AD%E5%8A%87)

豆瓣詞條:世界大戰

世界大戰 (豆瓣)


媒體的能量非常的大,一定程度上可以帶著你,向左走向右走。

當媒體的好壞標準變成了閱讀量還是點擊量的時候,媒體就開始走了另外的一條路。

我還記得大學的課程,就有一次是專門給新聞起標題,當時我們也是不外乎,震驚這種,或者是做一點帶有色情引導的擦邊球。因為以前也沒有這麼多的標題黨,新聞也沒有現在這麼大的引導性,不需要去取悅粉絲,與粉絲達到共鳴,那會的新聞媒體做的就是把事實陳述出來。

這些年發生的熱點太多了反轉也太多了,如果連奧斯卡、315晚會這樣的事件,都會出現反轉的話,那新聞的時效性似乎已經不是第一位了,應該是準確性了吧!


怎麼說呢,一次火災改變了h市火災防控。

一家小城鎮電影院著火,被央視報道後,整個h市電影院都開始各種防控,聽說好像一堆人被撤職了。嗯,其實要是沒有引起央視注意,十幾條條人命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惜縣城裡火災科普都是走個過場,畢竟要是真的科普到了,也就不會又小孩去倉庫玩火,也不會有人把倉庫和電影院建一塊,最後那些小孩也就能活下來了吧。)


去讀書啦,媒介效果研究領域書很多,觀點也很多的。另外樓上1938年美國的廣播劇,老師更常說的名字是外星人入侵。這個事件和當時媒介效果研究領域主流的「魔彈理論」契合。

不過關於樓上答案里的這段評論,兄弟我不得不多說幾句了。

如果是在中國,從廣播台領導到播音員,不說槍斃,職業生涯算是玩完了。

但是!

奧森·威爾士也因這個天才之作上了第二天所有報紙的頭版頭條,從此揚名立萬,走上了他輝煌的電影之路。

有時候真心看不懂美國人。

他們還在新澤西建了一個碑來紀念這個事件

美國媒介都是商業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美國最高法院處理言論問題時大都參照下圖,圖片來自邵志擇《表達自由:言論與行為的兩分法——從國旗案看美國最高法院的幾個原則》,具體如何解釋自行看全文:

如外星人入侵地球事件,本身應是來自媒介的純言論,引發大規模的恐慌,如果真的要到法庭上審判的話,法官大概會以「明顯而即刻的危險」原則衡量。這條限制言論的原則使用時非常審慎,適用範圍很小,自從1919年被霍姆斯大法官提出後,僅僅使用過屈指可數的幾次,最近一次援用是1962年。霍姆斯大法官指出:「對言論自由最嚴格的保護也不會保護在劇院里謊稱失火, 並高聲叫喊從而引起驚恐的人。」他是針對申克燒毀徵兵卡因而違反徵兵法(1919 年)而提出此原則的。焚燒徵兵卡應屬於言論附加或者象徵性行為,因為焚燒徵兵卡在物質上沒有什麼破壞,主要是為了表達對徵兵法的反對,言論成分大於行為成分,但可能會導致士兵暴動,因此引入明顯而即刻的危險原則。外星人入侵事件沒有受到判決,大約還是因為在「明顯」和「即刻」兩個概念上的考量。就像一些焚燒美國國旗、表達不認同美國價值觀的案件受到了判決,而一些沒有一樣。

寫這麼多是想說美國雖然在早期有這樣的事件發生,但是在以後的司法實踐中,對言論自由的尊重和限制都有了明確的範圍。新聞媒體受到的是尊重,而不是操縱。在這樣的環境里,才會出現後來水門事件之類的報道。辛普森一家經常黑媒體天天報道雞毛蒜皮,有個小事就會引來「媒體馬拉松」,但也一直表達對新聞自由的尊重。有一集mr.burns,一個黑心的核電廠老闆,嫌棄自己的公眾形象不好,收購了全鎮的媒體給自己唱讚歌,但lisa,辛普森家二妞,二年級的學霸,仍然不懈地組織同學出小報繼續黑burns。burns利用電廠停了她家的電、利用媒體抹黑她、利用金錢收買了她報社的同學,她都在車庫裡點著蠟燭用手動的油墨印刷機印報紙。最後在她快堅持不住的時候,全鎮人被她鼓動起來,每個人都出報紙表達自己的聲音,最後戰勝了burns。

而中國的媒介都是體制內的。因為一個出版單位要想獲得批准,就必須有主管單位和主辦單位。而且只要出版單位有偏差,主辦、主管單位要負很大澤任的。所以所有的報紙、圖書等出版物都會受到嚴格的自我審查,而官方則美其名曰中國沒有審查制度。電視台廣播站等更不用說,從業人員也當然會被牢牢掌控。leiyang案為什麼不能變成第二個孫志剛案、推動法制建設,堅持報道孫案的程為什麼會以貪污10萬元的罪名關進監獄,根本上當然還是體制問題。

在這種環境里,媒介的能量到底有多大?

其實也很simple,畢竟中國至今沒有新聞法,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不當壓制言論自由要受到什麼懲罰 ,而且《憲法》也只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可沒說新聞自由。雖然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往往指的是一樣東西,但中國官方顯然將二者區分的很開。因為在港澳特區基本法里,二者就是並舉的。如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三章第27條:「 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題主提這個問題,還是太naive啊,得學習一個。

另外評論、贊、感謝的提醒均已關,我匿名了也沒有關注這個問題。大家隨便評論,爽了就好。如果有想討論的同學,不好意思,不能夠了。說我美分就美分吧,反正對比了兩國關於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法律之後,我覺得人家的法律更完善,更尊重人權。

最後,作為一個新聞專業的學生,還是希望大家能少罵媒體,包括環球時報。畢竟人家也是為了面向市場迎合受眾,人家主編也不是真信那一套。我覺得所有新聞人上學的時候應該都是把專業主義作為自己的信條的,只不過每天在市場和體制的夾縫裡求生存,再熱的血,也會化為冷氣。


媒體是僅次於行政,立法,司法的第四權力,他起到對三權的監督和對公眾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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