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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婚應該被支持嗎?

因為遇不到合適的對象,所以想選擇形婚。換言之,有一定的精神潔癖,不願意在婚姻中將就,但是又不想一直面對家人的催婚,想選擇形婚。不介意對方是男同,只希望過上名義得夫妻生活,各取所需就好。


恕我直言,情感問題在貼吧問和在知乎提問沒什麼本質區別。那些幫你回答的熱心人並不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也不能幫你承擔責任。

婚姻本質就是一種責任。在你的眼裡是形式,在形婚的雙方家裡看來並不是,她們會像要求你結婚一樣要求你擁有普通家庭的一切。

可能少一點的就是性生活的要求和對方對你情感的要求?

大夥都是成年人,有什麼還是自己三思而後行。仔細考慮清楚。別選了以後再後悔就是了。


所謂名義上的夫妻生活 翻譯一下:不是你所想的假裝是人前夫妻就好了,或是在公共場合能有個老公/老婆的道具。這是演出給所有你們以外的人看的,父母,同事,一般的朋友,以後的孩子。不要說不會有孩子,按照你這想法,都結婚了,雙方父母不可能不催著要孩子。而你的精神潔癖和在婚姻的不想將就註定演得更累。

我很贊同@閃亮的日子的答案,任何問題其他人都不能真正為你解惑。


願意,誰管得著呢!願意且知情,俺可支持!你的人生和別人沒半毛錢關係!


你是有選擇的,男同是被逼的,真是諷刺。我只是在這裡提一句,我覺得不好,對男同很危險。因為你們的關係不對等,說句難聽話,到頭來你隨時可以哭著說對方是男同來騙婚的,當對方也是les是,作為一種協議我們都有「對方的把柄」。如果是我遇到你,我第一感覺是危險。


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雙方商量好就可以了。

被我這麼一說有沒有覺得好像很容易。但是婚姻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就算你們商量好了所有事情,包括財產分割,是否要孩子,等等其他瑣碎的問題。但是我還是要給你個打擊。

講個小故事好了。

A直男與B蕾絲在形婚網站相識,兩人一拍即合簽了協議就結婚了。

兩個人過起了理想的小日子,平日只是一般舍友一樣生活在一起,只是逢年過節要到各自的家裡扮演一下恩愛夫妻。可是日子一天一天過去,A發現自己越來越適應有B的生活,甚至對B產生了舍友之外的感情。然而B卻還仍然處在合約狀態。

接下來的事情我也不編了,因為我不會編故事,總之只要B依然是一個堅定的蕾絲肯定不會接受A,而A的心態已然改變。所以不管下面怎麼走都會影響合約狀態。

兩個人在一起就算一開始沒有感情只有交易。但是人就是這樣的生物,兩個人生活在一起難免會慢慢產生感情,形成新的關係。你們相處的狀態就會隨之改變,作為感性生物的人,其他一切合約都會隨著條件的改變而變質。然後你們是選擇「離婚」,再繼續重複前述的過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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