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蘭多槍擊案,兇手只帶了一把衝鋒槍和一把手槍,為何造成如此巨大傷亡?
03-01
警察的火力也是很重要的。
當然如果你是一個大褲仔的話http://card.weibo.com/video/h5/detail?object_id=2017607:a54c6d76b7f3014afcfd509305d7aed9
兩個原因1,兇手是持槍保安,射擊訓練肯定做了不少,槍又改過,從半自動變成了全自動,掃射速度遠高於點射,人群反應時間相對短。2,當時酒吧里人很多,彼此挨得近,應該是屬於肉貼肉的那種,會造成一發子彈穿透多人的情況。有興趣可以去優酷看看一部叫《創傷彈道學》的視頻,就算是不以穿透力見長的達姆彈,在凝膠中也可以打出足以穿透軀幹的距離。而且兇手佔據酒吧這麼久才被擊斃,裡面一些受傷不太重的人估計會死於失血過多。
一挺加特林在面對集體衝鋒的士兵時最多每分鐘1000發,如果命中率是10%最多能殺傷100個每分鐘。普通自動步槍射速可以達到幾百發每分鐘,在夜店這種人員密集的地方自動步槍和手雷真的是大殺器,太殘酷了。殺傷人數取決於兇手帶的總彈藥數和兇手日常訓練出來的準度,而受極端宗教教唆的人就像打了興奮劑一樣。這個人數應該是可以想像的。
兇手用了40發子彈 打死50人打傷56人···平均一槍打穿2.65人 比美越戰爭飛機坦克大炮的效果還高你說會不會是警察··········
如果這時候酒吧里的人都是人手一發RPG,那麼……
兇手使用子彈全部為5.8MM NATO口徑的達姆彈和軟尖彈並交錯裝填入彈夾,達姆彈進入身體基本不會射穿,遇到骨骼全部粉碎。軟尖彈發生鋁熱反應不管打中哪裡都使人瞬間喪失行動能力。
報道說他用的是AR-15,民用版應該是半自動的。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