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記》中寫胡逸之是什麼意思?
《鹿鼎記》中小寶從雲南回來後賭館那一回,有個甘心為陳圓圓隱姓埋名N年的武林高手叫百勝刀王胡逸之的,連馮錫范、吳六奇都不是對手。
在下學識淺薄,不知此人從何而出,懇請各位不吝賜教。並無他意,只是不明白金大俠突然寫出這樣一個人物是什麼意思。
以下是我在另一個問題:從天龍八部到鹿鼎記,為什麼金庸小說中的武林高手越來越弱? - 小錢的回答,下面的回答,大概也有點關係:
金庸的小說好像帶給讀者一種武林高手越來越弱的感覺。但這並不一定是武功或武者在變弱,而是書的年代越靠後,書中描寫的重心越來越帶有世俗化的傾向,高明的武功在這裡既不是重點,也沒有太大的生存空間。
比如一般意義上被認為武功最好的天龍射鵰等書(越女劍暫不討論),書中描繪的是一個幾乎純粹的江湖。而到了清朝背景的書劍,飛狐等書,書中已帶有大量的朝廷背景,即便江湖還在,也只是一個很大程度上世俗化了的江湖。世俗化的背後,實際是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組織化程度的提高,集權的加強等等;反過來說,也正是傳統武俠賴以生存的田園式的自由生活空間不斷縮小。
這時的高手不是沒有,像九難,胡逸之,阿凡提,歸家三人,但他們都處在近乎隱居的狀態,已經不是武林的中心,他們的武功再高,對於整個武林而言意義已經沒有那麼重要。換句話說,屬於傳統意義上俠客的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
這種變遷是歷史上的客觀存在,不是金庸老爺子有意創造或者改變的,只要確定了一個歷史背景,那麼裡面的人物和情節必然受到相應的制約。於是到了後來,「俠」逐漸被其他一些更加現實的東西所取代。只有在胡逸之們極其偶然的現身中,我們才會看到過去的俠的影子。先看賭場那一回。
西首坐的是個鄉農般人物,五十歲左右年紀,神色愁苦,垂眉低目,顯然已輸得抬不起頭來。
那鄉農卻仍是愁眉苦臉、半絲笑容也無。韋小寶一看他面前的牌,是一對九,他正在做莊,跟矮胖子的牌相差十萬八千里,心想:「這人不動聲色,是個最厲害的賭客。韋小寶眼尖,已見到桌上整整齊齊竟有三十二張牌的印子,雖然牌印遠不及那對梅花之深,只淡淡的若有若無,但如此舉重若輕的手法,看來武功不在那矮胖子之下。
接著便是眾人互相壓制,馮錫范將眾人點倒,又被韋小寶弄的半劍有血轉身走出。
再看此時的他:眾人都吃了一驚,八人被馮錫范點中要穴,除了韋小寶已由雙兒推拿解開,餘下七人始終動彈不得。那馮錫范內力透過劍尖入穴,甚是厲害,武功再高之人,也至少有一兩個時辰不能行動。這鄉農模樣之人宛如個鄉下土老兒,雖然他適才推牌九之時,按牌入桌,印出牌痕,已顯了一手高深內功,但在這短短一段時候之間竟能自解穴道,實是罕見罕聞。只見他拖著鞋皮,踢噠踢噠的走了出去。
由此可見,此人無論是魄力還是武功,都是極高的。而金庸此時也留了個包袱給大家,這麼厲害的鄉農,究竟是誰呢?
再看後面那竹排上的戲。這時李自成已被逼得退到排邊,只須再退一步,便踏人了江中,馮錫范喝道:「喂,小子,我刺你背心『靈台穴』了。」長劍緩緩刺出,果然是刺向李西華的「靈台穴」。李西華正要回劍擋架,突然間小屋頂上有人喝道,「喂,小子,我刺你背心『靈台穴』了白光一閃,一人如飛鳥般撲將下來,手中兵刃疾刺馮錫范後心。
這看來他還是蠻有趣的一個人。接著就打起來了。
馮錫范突然叫道:「且住!」跳開兩步,說道:「原來尊駕是百勝……」那鄉農喝道:「打便打,多說甚麼?」縱身而前,呼呼呼三刀。馮錫范便無餘暇說話,只得打起精神,見招拆招。馮錫范劍法上也真有高深造詣,這一凝神拒敵,那鄉農便占不到上風。二人刀劍忽快忽慢,有時密如連珠般碰撞數十下,有時迴旋轉身,更不相交一招。
馮錫范急躍而起,看準了一根大木材,輕輕落下。那鄉農跟著追到,呼的一刀,迎頭劈下,馮錫范揮劍格開。兩人便在大木材上繼續廝拚,這番相鬥,比之適才在木排上過招,又難了幾倍。木材不住在水中滾動,立足固然難穩,又無從借力。馮錫范和那鄉農卻都站得穩穩地,刀來劍往,絲毫不緩。圓木順著江水流下,漸漸飄到江心。
吳六奇也立馬認出來了胡逸之:
吳六奇突然叫道:「啊喲!我想起來了,這位兄弟是百勝刀王胡逸之。他……他……他怎麼變成了這個樣子?快追,划船過去。」
馬超興奇道:「胡逸之?那不是又有個外號叫作『美刀王』的嗎?此人風流英俊,當年說是武林中第一美男子,居然扮作了個傻裡傻氣的鄉巴佬。」韋小寶連問:「我的老婆救起來了沒有?」吳六奇臉有不悅之色,向他瞪了一眼,顯然是說:「百勝刀王胡逸之遭逢強敵,水面兇險,我們怎不立即上前相助?你老是記掛著女子,重色輕友,非英雄所為。」
這裡便把剛把前面鄉農身份的包袱解開,就又留了一個包袱:好好地百勝刀王,功夫強到能把馮錫范逼退的人,怎麼就變成這樣的鄉巴佬了呢?
金庸筆鋒一轉,借著中國人傳統的吃飯喝酒的當,把這包袱解開了。吳六奇朗聲說道:「百勝刀王,名不虛傳!今日得見神技,令人大開眼界。請上船來共飲一杯如何?」
胡逸之道:「叨擾了。」一躍上船。船頭只微微一沉,船身竟無絲毫晃動。韋小寶不明這一躍之難,吳六奇、馬超興等卻均大為佩服。吳六奇拱手說道:「在下吳六奇。這位馬超興兄弟,這位韋小寶兄弟。我們都是天地會的香主。」
胡逸之大拇指一翹,說道:「吳兄,你身在天地會,此事何等隱秘,倘若泄漏了風聲,全家性命不保。今日初會,你居然對兄弟毫不隱瞞,如此豪氣,好生令人佩服。」
吳六奇笑道:「倘若信不過百勝刀王,兄弟豈不是成了卑鄙小人么?」
胡逸之大喜,緊緊握住他手,說道:「這些年來兄弟隱居種菜,再也不問江湖之事,不料今日還能結交到鐵丐吳六奇這樣一位好朋友。」說著攜手入艙。他對馬超興、韋小寶等只微一點頭,並不如何理會。
韋小寶見他打敗了鄭克爽的師父,又是佩服,又是感謝,說道:「胡大俠將馮錫范打入江中,江里的王八甲魚定然咬得他全身是血。半劍有血變成了無劍有血,哈哈。
胡逸之微微一笑,說道:「韋香主,你擲骰子的本事,可不錯誒。」
這句話本來略有譏嘲之意,笑他武功不行,只會擲骰子作弊騙羊軲。韋小寶卻也不以為忤,反覺得意,笑道:「胡大俠砌牌的本事,更是第一流高手,咱哥兒倆聯手推庄,贏了那矮胖子不少銀子,胡大俠要佔一半,回頭便分給你。」胡逸之笑道:「韋香主下次推庄,兄弟還是幫庄,跟你對賭,非輸不可。」韋小寶笑道:「妙極,妙極。」
馬超興命人整治杯盤,在小船中飲酒。
胡逸之喝了幾杯酒,說道:「哨們今日既一見如故,兄弟的事,自也不敢相瞞,說來慚愧,兄弟二十餘年來退出江湖,隱居昆明城郊,只不過為了一個女子。」
韋個寶道:「那個陳圓圓唱歌,就有一句叫做英雄甚麼是多情。既是英雄,自然是要多情的。」吳六奇眉頭一皺,心想:「小子便愛胡說八道,你懂得甚麼?」
不料胡逸之臉色微微一變,嘆了口氣,緩緩道:「英雄無奈是多情,吳梅村這一句詩,做得甚好,可是那吳三桂並不是甚麼英雄,他也不是多情,只不過是個好色之徒罷了。」輕輕哼著《圓圓曲》中的兩句:「妻子豈應關大計,英雄無奈是多情。」對韋小寶道:「韋香主,那日你在三聖庵中,聽陳姑娘唱這首曲子,真是耳福不淺。我在她身邊住了二十三年,斷斷續續的,這首曲子也只聽過三遍,最後這一遍,還是託了你的福。』』
韋小寶奇道:「你在她身邊住了二十三年?你……你也是陳圓圓的姘……么?」
胡逸之苦笑道:「她……她……嘿嘿,她從來正眼也不瞧我一下。我在三聖庵中種菜掃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個鄉下田夫。」
吳六奇和馬超興對望一眼,都感駭異,料想這位「美刀王」必是迷戀陳圓圓的美色,以致甘為傭僕。此人武功之高,聲望之隆,當年在武林中都算得是第一流人物,居然心甘情願的去做此低三下四之人,實令人大惑不解。看胡逸之時,見他白髮蒼蒼,鬍子須稀落落,也是白多黑少,滿臉皺紋,皮膚黝黑,又哪裡說得上一個「美」字?
韋小寶奇道:「胡大俠,你武功這樣了得,怎麼不把陳圓圓一把抱了便走?」
胡逸之一聽這話,臉上閃過一絲怒色,眼中精光暴盛。韋小寶嚇了一跳,手一松,酒杯摔將下來,濺得滿身都是酒水。胡逸之低下頭來,嘆了口氣,說道:「那日我在四川成都,無意中見了陳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從此神魂顛倒,不能自拔。韋香主,胡某是個沒出息、沒志氣的漢子。當年陳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時,我在王府里做園丁,給她種花拔草。她去了三聖庵,我便跟著去做伙夫。我別無他求,只盼早上晚間偷偷見到她一眼,便已心滿意足,怎……怎會有絲毫唐突佳人的舉動?」
韋小寶道:「那麼你心中愛煞了她,這二十幾年來,她竟始終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搖頭,說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難得說三句話,在她面前更是啞口無言。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說過三十九句話。她倒向我說過五十五句。」韋小寶笑道:「你倒記得真清楚。」
吳六奇和馬超興均感惻然,心想他連兩人說過幾句話,都數得這般清清楚楚,真是情痴已極。吳大奇生怕韋小寶胡言亂語,說話傷了他心,說道:「胡大哥,咱們性情中人,有的學武成痴,有的愛喝酒,有的愛賭錢。陳圓圓是天下第一美人,你愛鑒賞美色、可是對她清清白白,實在難得之極。兄弟斗膽,有一句話相勸,不知能否採納么?」
胡逸之道:「吳兄請說。」吳六奇道:「想那陳圓圓,當年自然美貌無比,但到了這時候,年紀大了,想來……」胡逸之連連搖頭,不願再聽下去,說道:「吳兄,人各有志。兄弟是個大傻瓜,你如瞧不起我,咱們就此別過。」說著站起身來。
韋小寶道:「且慢!兄,陳圓圓的美貌,非人世間所有,真如天上仙女一般。幸好吳香主、馬香主沒見過,否則一見之後,多半也是甘心要給她種菜挑水,我天地會中就少了兩位香主啦………」
吳六奇心中暗罵:「他媽的,小表頭信口開河。」書小寶續道:……我這可是親眼見過的。她的女兒阿珂,只有她一半美麗,不瞞你說,我是打定了主意,就是千刀萬剮,粉身碎骨,也非娶她做老婆不可,昨天在賭場之中,她要挖我眼睛,心狠手辣,老子也不在乎,這個,你老兄是親眼所見,並無虛假。」
胡逸之一聽,登時大興同病相憐之感,嘆道:「我瞧那阿珂對韋兄弟,似乎有點流水無情。」韋小寶道:「甚麼流水無情,簡直恨我入骨。他媽的……胡大哥,你別誤會,我這是隨口罵人,可不是罵她的媽陳圓圓……那阿珂不是在我胸口狠狠刺了一劍么?後來又刺我眼珠,若不是我運氣好,她早已謀殺了親夫。她……她……哼,瞧上了台灣那個鄭公子,一心一意想跟他做夫妻,偏偏那姓鄭的在江中又沒淹死。」
胡逸之坐了下來,握住他手,說道:「小兄弟,人世間情這個東西,不能強求,你能遇到阿珂,跟她又有師姊師弟的名份,那已是緣份,並不是非做夫妻不可的。你一生之中,已經看過她許多眼,跟她說過許多話。她罵過你,打過你,用刀子刺過你,那便是說她心中有了你這個人,這已經是天大的福份了。」
韋小寶點頭道:「你這話很對。她如對我不理不睬,只當世上沒我這個人,這滋味就挺不好受。我寧可她打我罵我,用刀子殺我。只要我沒給她殺死,也就是了。」
胡逸之嘆道:「就給她殺了,也很好過她殺了你,心裡不免有點抱歉,夜晚做夢,說不定會夢見你;日間閑著無事,偶然也會想到你,這豈不是勝於心裡從來沒你這個人嗎?」
吳六奇和馬超興相顧駭然,均想這人直是痴到了極處,若不是剛才親眼見到他和馮錫范相鬥,武功出神入化,真不信他便是當年名聞四海、風流倜儻的「美刀王」。
韋小寶卻聽得連連點頭,說道:「胡大哥,你這番話,真是說得再明白也沒有,我以前就沒想到。不過我喜歡了一個女子,卻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沒你這麼耐心。阿珂當真要我種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輩子,我自然也干。但那個鄭公子倘若在她身邊,老子卻非給他來個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不可。」
胡逸之道:「小兄弟,這話可不大對了。你喜歡一個女子,那是要讓她心裡高興,為的是她,不是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給鄭公子,你就該千方百計的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鄭公子,你為了心上人,就該全力保護鄭公子,縱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無傷大雅埃」
韋小寶搖頭道:「這個可有傷大雅之至。賠本生意,兄弟是不幹的。胡大哥,兄弟對你十分佩服,很想拜你為師。不是學你的刀法,而是學你對陳圓圓的一片痴情,這門功夫,兄弟可踉你差得遠了。」
胡逸之大是高興,說道:「拜師是不必,咱哥兒倆切磋互勉,倒也不妨。」
吳六奇和馬超興對任何女子都不瞧在眼裡,心想美貌女子,窯子里有的是,只要白花花的銀子搬出去,要多少就有多少,看來這兩個傢伙都是失心瘋了。
胡韋二人一老一少,卻越談越覺情投意合,真有相見恨晚之感。其實韋小寶是要娶阿珂為妻,那是下定決心,排除萬難,苦纏到底,和胡逸之的一片痴心完全不同,不過一個對陳圓圓一往情深,一個對陳圓圓之女志在必得,立心雖有高下之別,其中卻也有共通之處。何況胡逸之將這番深情在心中藏了二十三年,從未向人一吐,此刻得能盡情傾訴,居然還有人在旁大為讚歎,擊節不已,心中的痛快無可言喻。
馬超興見胡韋二人談得投機,不便打斷二人的興緻,初時還聽上幾句,後來越聽越不入耳,和吳六奇二人暗皺眉頭,均想:「韋香主是小孩子,不明事理,那也罷了。你胡逸之卻為老不尊。教壞了少年人。」不由得起了幾分鄙視之意。
胡逸之忽道:「小兄弟,你我一見如故,世上最難得的是知心人。常言道得好,得一知己,死而無憾。胡某人當年相識遍天下,知心無一人,今日有緣跟你相見,叫倆結為兄弟如何?」韋小寶大喜,說道:「那好極了。」忽然躊躇道:「只怕有一件事不妥。」胡逸之問道:「甚麼事?」韋小寶道:「如果將來你我各如所願,你娶了陳圓圓,我娶了阿珂,你變成我的丈人老頭兒了。兄弟相稱,可不大對頭。」
吳六奇和馬超興一聽,忍不住炳哈大笑。
胡逸之怫然變色,慍道:「唉,你總是不明白我對陳姑娘的情意。我這一生一世,決計不會伸一根手指頭兒碰到她一片衣角,苦有虛言,便如此桌。」說著左手一伸,喀的一聲,抓下舟中小几的一角,雙手一搓,便成木屑,紛紛而落。吳六奇贊道:「好功夫!」
胡逸之向他白了一眼,心道:「武功算得甚麼?我這番深情,那才難得。可見你不是我的知己。」
韋小寶沒本事學他這般抓木成粉,拔出匕首,輕輕切下小几。的另一角,放在几上,提起匕首,隨手幾剁,將那幾角剁成數塊,說道:·『韋小寶倘若娶不到阿珂做老婆,有如這塊茶几角兒,給人切個大八塊,還不了手。」
旁人見匕首如此鋒利,都感驚奇,但聽他這般立誓,又覺好笑。
韋小寶道:「胡大哥,這麼說來,我一輩子也不會做你女婿啦,咱們就此結為兄弟。」
胡逸之哈哈大笑,拉著他手,來到船頭,對著月亮一齊跪倒,說道:「胡逸之今日和韋小寶結為兄弟,此後有福共享,有難同當,若違此誓,教我淹死江中。」
韋小寶也依著說了,最後這句話卻說成「教我淹死在這柳江之中」,心想:「我決不會對不起胡大哥,不過萬一有甚麼錯失,我從此不到廣西來,總不能在這柳江之中淹死了。別的江河,那就不算。」
兩人哈哈大笑,攜手回入艙中,極是親熱。
之後的故事裡胡逸之就沒怎麼再出現了,姑且不表。只是這番深情,實在是動人。
我本來也想不通金庸為什麼要寫這麼一個人。直到喜歡上了那麼一個姑娘。她足夠好,好到讓我覺得我配不上她。她給我發了好人卡,告訴我她不喜歡我。但是沒有辦法,我已經喜歡上她了。才發現喜歡不一定是佔有,就看著她過著她自己的生活,就挺好的,沒有別的奢求。唯一奢求的,就是希望能天天看到她,知道她的動態吧。給她的朋友圈點個贊,逢年過節發個消息去祝福,默默的。然後跟朋友們自嘲說我知道啊我就是備胎嘛,然後在KTV點歌總是喜歡那首《鬼迷心竅》。我想胡逸之就是這樣的人,他愛著,他知道自己不配,但是他願意。他覺得這樣就挺好的,他是幸福的,我也覺得他是幸福的。也許他早已經走出來了,只是他懼怕一個新的開始。
金庸筆下有幾個之字輩的人物。游坦之,林平之,胡逸之,毛潤……咳咳,最後一個不是。
然而,游坦之一輩子最大的困擾就在於不敢坦然地面對阿紫,總是不由自主地想要跪舔他的女神。林平之成年之後屢遭大變,幾度浮沉,毫不平坦。都是因為他的報仇之心。胡逸之,他對陳圓圓痴情如此,又怎麼能逸之呢?那個之字,其實就是他們這一生心心念的卻又做不到的目標。寫這些人物,包括起這樣的名字,其實都隱隱暗含規勸之意。痴情可嘉,但是痴情到如此地步,卻也是執念深厚。不可學,不可學。
所以你看,韋小寶也痴情於阿珂,但是人家就沒有影響到自己追其他女主,一生順遂。彷彿能看到金老佛面含笑:你們啊,naive。金庸寫胡逸之這個人物,是很微妙的,飽含了矛盾的態度,不同的人可以看出不同的東西。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胡逸之苦戀陳圓圓幾十年,毫不主動,最終也沒個啥結果;反觀韋小寶追求阿珂,死纏爛打,直到追到手為止。這個角度,你可以認為胡逸之作為韋小寶的反例,是被諷刺的對象。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胡逸之求仁得仁,有俠者風骨,同時這個本質上和韋小寶是相通的。這個角度,你可以認為這人雖然不被別人理解,但自己內心得到了升華。
姓神馬很重要~~~
胡 ④為什麼;怎麼。《歸去來兮辭》:「田園將蕪,胡不歸?」《察今》:「上胡不法先王之法。」
所以我的理解是:怎麼(能)「逸之」呢?
金先生太壞了,杯具的人物從名字上看都這麼杯具。
另外,百勝刀王也斬不斷綿綿情絲吶,他勝個屁啊。要是真有這麼個人物,武功還這麼高,我是很看不起的,陳圓圓顛沛流離這麼些年,幾經倒手,被所有掌權人士肆意玩弄,我覺得是個人都看不過去啊。如果陳圓圓是自願被玩,那咱也不說什麼,那明顯全是霸佔嘛,而且女兒還被一陌生人擄走(獨臂神尼)。這要背後真站這麼一人,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我不會眼睜睜看著你去死的,我會閉上眼睛的。」
愛的心情是女人生命中的危機,很多時候她們都必須通過沉迷於另一個人才能達到自己至高的生存,她們要逃避自我,甚至貶低自我,才能真切地體驗愛的心情,無論這種愛是給予另一個人,還是給予自己的孩子,或是其他任何東西。
有同情心的小說家們都會為全力去愛一個人的女人們安排一個苦戀著她們的人,讓她們在愛一個人時失去的自我能在被愛中得以補全。
金庸的普世的情懷,最好的體現就是他總是為捨身去愛的女人們安排這樣一個人。這個人愛的有多卑微,他愛的那個女人就有多悲苦。
胡逸之的陳圓圓
韋小寶的阿珂
歐陽克的黃蓉
尹志平的小龍女
宋青書的周芷若
段譽的王語嫣
游坦之的阿紫
令狐沖的岳靈珊
……美刀王胡逸之這位胡先生,是金庸小說中最為奇怪的一個人物,也是在金庸小說中獨一無二的人物,在其他小說之中,找不到同樣的例子,甚至連影子也找不到。這位胡先生外號人稱「美刀王」,「名聞四海、風流倜儻」。但「名聞四海」是實,「風流倜儻」肯定是浪得虛名。或許他年輕時貌相英俊,但風流恐怕未必。大凡來說,風流人物,未必專情,但是胡先生之專情,已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可以說是古今中外第一情痴。能和「古今中外第一大漢奸」、「古今中外第一大反賊」等並列而無愧。胡逸之先生,只不過「無意之中見了陳圓圓一眼」,從此便「神魂顛倒,不能自拔」。他「不能自拔」到什麼程度呢?二十三年,陳圓圓女士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二十三年來,和陳女士講了四十九句話。這四十九句話中,肯定不會有「我好愛你」在內,至多不過是「今天天氣」而已。而胡逸之對陳圓圓的這種情意,別說韋小寶不了解,只怕世上濁男子,也沒有一個了解的:「我對陳圓圓的情意,這一生一世,決計不會伸一手指,碰到她一片衣角……」北方話說:那圖什麼呢?胡逸之對陳圓圓的情意,是全然無可解釋的,說他痴,他又清醒,說他清醒,他又痴。胡逸之的愛情觀,令我輩不但想碰所愛的人衣角,而且想將所愛的人摟在懷中、盡情親熱的男人,不知是羞是愧、是哭是笑才好。承認胡逸之清,清得無處染塵,是上上人物。但如果普天下男子,全像胡逸之那樣,對付自己愛之已極的人,連衣角也不去碰一下,那隻怕世上女人要起來造反了。胡逸之根本不懂女人,其笨如豬,又是下下人物了。胡逸之的愛陳圓圓,在書中,和韋小寶的愛阿珂,其實是作者有意安排的一個強烈對比。韋小寶追求阿珂,用盡手段,非達到娶阿珂做老婆的目的不可,胡逸之則全然相反。如果有人說,胡逸之高尚、道德、君子,韋小寶下流、無恥、流氓。那倒要請問,被這兩人所愛的對象,是遇到了誰更幸福快樂?天下女子,若是生理、心理正常者,只怕皆就流氓而遠君子吧?在胡逸之和韋小寶的對比上,也可以看出去掉了對他們兩人的形容詞之後,誰更可愛一些。
——倪匡《再看金庸小說》@sunidi不一定真的是23年完全跟住的,其中兵荒馬亂可能有試過跟不到,長久跟應該是到了平西王府之後。他只是一個菜農伙夫,平時見不了幾面,他這種性格應該也不會去偷窺,可能了解比你在朋友圈看你女神還少。23年才兩個人加起來才說了不到100句話,如果陳圓圓不無病呻吟,自說自話更是什麼都了解不到,怎麼知道陳圓圓的心意,你當他是跟我們一樣開了上帝視覺?你說得好聽是百勝刀王,也不過是個江湖市井之人,陳圓圓之前是闖王王妃,平西王妃,皇宮王府守衛深嚴不說,兩人沒有感情基礎跟你最多流落江湖,以他的性格肯定不敢說。倒是吳三桂兵敗之後,陳圓圓要被逼逃難,這個時候他倒可能迫不得已現身,有可能一起安享晚年,陳圓圓最後發現真愛,兩個歸隱田園。
小弟才疏學淺,嘗試從自己的理解來回答這個問題。鹿鼎記作為金老的封刀之作,我認為寫的側重點已不在武功,而是一個社會的狀態的探討與反思,韋小寶毫無疑問與之前任何一部小說的主角都是不一樣,出生於妓院,貪財好色左右逢源,武功低微。但是相對來說他心中對於「義」這個字還是很有分量的,市井小人有義,武林高手為情,在這個明末清初的時代,有人升官發財,有人反清復明,而百勝刀王偏偏為了陳圓圓隱姓埋名,他的行為為世人不解,吳六奇對他的態度更是從敬佩到心中鄙夷,但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百勝刀王的出現我認為更像是金老傳遞的一種信息:不一定揚名立萬才是人生贏家,心之所安,便是精彩人生。另外,劇情需要一個武功高強的人在當時解救韋小寶, 而這個人便塑造為胡逸之了。第一次答題,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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