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困還是苯?——有機化合物命名用字音譯原則之由來
於有機化合物來說,有機物類型名稱、重要芳香母核與雜環母核的名稱是基本辭彙。它們多數也是以音譯方法構成形聲字來命名的,如芳香族的苯(benzene)、萘(naphthalene)、蒽(anthracene)、菲(phenanthrene);含有氮的胺(amines)、肼(hydrazines)、腙(hydrazones)、肟(oximes);雜環的呋喃(furan)、嘌呤(purine)、嘧啶(pyrimidine)等。
大家可能知道,我國化學家徐壽最早提出元素譯名的單字音譯原則。在與英國傳教士傅蘭雅合作翻譯的《化學鑒原》(1871)一書中,徐壽在「華字命名」一節寫道:「西國質名字多音繁,翻譯華文,不能盡葉。今惟以一字為原質之名……取羅馬文之音首,譯一華字,首音不合,則用次音,並加偏旁以別其類,而讀仍本音。」這幾句話,寥寥數筆,讀起來頗為簡單,但展現了譯名創製者的卓越智慧,在當時實屬難能可貴。
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來看看同時期其他化學譯著中的譯名。譬如,丁韙良的《化學入門》(1868)對於當時較晚發現元素的命名,採用將元素符號的字母發音譯以漢字方法,如梨(Li)、肥(F)、思避(Sb)、思意(Se)、避阿(Ba)、避而(Br)等。瑪高溫和華蘅芳的《金石識別》(1871)中的多數元素名稱是對西文元素名稱發音的直接音譯,如安的摩尼(Sb)、貝而以恩(Ba)、孟葛尼斯(Mn)、目力別迭能(Mo)等。採用常見字來翻譯的元素名,難免與日常生活用語發生混淆。多達數個漢字的音譯名,不但繁瑣,也讓不懂外文的初學者摸不著頭腦。相比之下,徐壽的譯名如鋰(Li)、錳(Mn)、鋇(Ba)等則簡潔得多。
徐壽雖然在元素譯名上提出了易於操作的音譯原則,但對於有機物的命名沒有很好的辦法。自19世紀中葉西方近代化學傳入中國以來,在大約半個多世紀的時間內,命名有機物的普遍方法是仿照《金石識別》中的元素翻譯方法,把有機物西文名稱的所有音節全部音譯成漢字,譯得的名稱繁冗至極。
面對有機物中文命名的困境,留日學者虞和欽創造了意譯方法的有機物命名方案。這是第一個系統的有機物中文命名方案,發表於1908年的《有機化學命名草》中。虞和欽不僅意譯了複合的有機物名詞,而且有機物類型名稱、重要芳香母核與雜環母核這些基本名稱也都是意譯的。此後二十餘年年,有諸多方案對有機物進行了中文命名,它們明顯深受虞和欽「譯義」思維的影響,偏好採用意譯法,有時兼用象形法,幾乎完全忘記了音譯法。
以單環芳烴(苯) 的命名為例,大多數化學家提出的譯名都是從苯環的結構出發。以意譯方法命名,這些名稱大多與虞和欽的譯名「輪質」有關。「輪質」表達苯的結構式「成輪形」這一含義。基於該含義的其他譯名有(單)?、單輪【?巠炭】、菕等。?與菕的區別在於偏旁的不同,侖則取自繁體輪字之右半部分。?字使用火字旁,是遵循「碳氫化物以火旁表之」的規定。在該規定中,無論是脂肪烴還是芳香烴的命名,都採用火字旁,不加區分。菕字使用艹頭,是遵循芳香族化合物統一使用艹頭的規定。艹頭明源於「芳」字之偏旁,在此規定中,芳香烴的名稱從碳氫化合物(即有機物)這個總類中分離出來,並使用不同於火字旁的艹頭偏旁以示其獨特性。至於單輪【巠炭】中的【巠炭】字是對碳氫化合物(烴)的總稱,「取其從氫從炭」,是取氫字中的「巠」與炭字組合而成。
以象形方法來命名苯的名稱,多以中國化學會歐洲支會的譯名「囗」為基礎。「囗」字很直觀地讓人聯想到苯環的結構式。但由於「囗」字是四角形,與苯環的六角形結構並不相符。所以科學名詞審查會對「囗」字進行改良,用「困」字來命名苯。其理由是「木」字從中心發出六道,與苯環的六元結構類似。梁國常的名稱【?口【?巠六】】是在囗字裡面加上「巠」(實為該字下部的丄改為丿,但無法打出)與「六」二字組合而成。 表示碳氫化合物,是從C與H兩元素的中文名稱「氫」與「炭」中分別抽取部分筆畫「 巠 」與「廠」組合得來。「六」表明苯是六元環。
苯是芳香族母核命名的基礎, 雙環芳烴(萘)、三環芳烴 (蒽、菲)的命名都與之密切相關。而如此混亂的命名狀況,頗為阻礙中國有機化學的交流和發展。針對這一困境,化學家們仍然在尋找合適的解決辦法。1931年,?恂立在《有機化學名詞之商榷》中明確提出,有機名詞「用字以取會意兼聲為上,諧聲次之,不採象形轉借之字。」
他認為:「會意易於令人領會,兼聲易於令人識別發音。諧聲則所以示與原名之關係。」「有機名詞之取象形,至為牽強(如審查會之因困【?口亞】 等),且構造式有時而更,同形者更不止一物。」批評一些稠環烴的命名沒有規則可循。如『雙環芳烴』為『雙 【?口【?巠六】】』,指數。 『三環芳烴蒽『為『乾 【?口【?巠六】】』,講八卦。 』三環芳烴菲『為『鼎 【?口【?巠六】】 』,又從器形。何不規則之甚也。」
雖然?恂立尚未把諧聲置於首要地位,以至於他仍然把苯意譯為菕,但他強調了諧聲在用字中的重要性,並擬訂了許多單字音譯名,如艿(萘)、荌(蒽)、芠(菲)等,為解決有機物中文命名問題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1932年8月,教育部在南京召開了化學討論會。化學譯名是討論會的重要議題之一。與會化學家鄭貞文和曾昭掄提出,苯的構造式在當時尚未有定論,因此最好不用象形字。會後,根據討論會的有關決議,化學名詞審查委員會委員擬訂了《化學命名原則》,《原則》第2條「定名總則」明確提出「取字應以諧聲為主,會意次之,不重象形」。將諧聲置於最重要的地位,把?恂立對諧聲的強調更推進一步。面對爭議頗大的苯,《原則》的解決方法是創製一個全新的音譯名稱「苯」。事實上,在有機名詞用字上採用音譯字,而非意譯字和象形字,也成功地解決了許多有機化合物如萘、蒽、菲、喹啉等的命名分歧。對這些芳香族名詞,《原則》與?恂立一樣,採用了艹頭,且都是用單個漢字譯出西文名稱的某個音節,只不過選取了不同的用來諧音的漢字。對主要的雜環母核,則採用兩個「口」字旁的字作為音譯簡稱。
《化學命名原則》於1932年11月由教育部公布,次年由國立編譯館出版。從此,自19世紀中葉西方化學傳入中國以來,中文化學名詞長期存在的混亂狀況終於暫告段落,中國化學界開始使用統一的化學名詞,其中絕大部分名詞一直沿用至今。這一歷史實踐告訴我們,如同元素的中文命名一樣,有機化合物的命名用字也宜遵循以音譯為主的原則。這其中有什麼學理上的合理性呢?
元素譯名史其實給我們提供了答案。繼徐壽提出元素漢譯名的單字音譯原則之後,也有主張用意譯方法來制訂元素名稱的,以畢利干最為典型。在與聯振合作翻譯的《化學指南》(1873)中,他明確提出了元素的意譯原則:「其在中國有名者,仍用華名,即不必另造名目……至中國未見之原質,命名尤難。今或達其意,或究其源,或本其性,或辨其色,將數字湊成一字為名。」這幾句話,初看起來令人動心,畢竟漢字是一種表意文字,在用字上採用意譯名當然比不表達任何意義的音譯名好。細究之下,便發現何時該「達其意」,何時該「究其源」,何時該「本其性」,何時該「辨其色」,難以硬性規定。這就使得用字採用意譯方法不易操作,並留下了爭論的空間。
而使用象形的命名方法以描摹有機物的結構式,這也是不妥當的。因為對有機物結構式採取不同的寫法,用來象形的漢字必然不同。譬如,曾有人把甲基命名為「丄」,但將其結構式的寫法上下顛倒,未嘗不可命名為「丅」。
相較之下,在用字上採用音譯方法只需翻譯西文名稱之首音或次音再加上適當的偏旁即可。由於譯音標準容易規定和統一,這樣一來,音譯較意譯和象形,在用字上就少了一層分歧:即「意」「形」標準的分歧。這就是有機化合物命名用字中音譯原則被確立的主要原因。當然,也有部分會意法和象形法命名的化學名詞一直沿用至今,比如脂肪烴中的烷、烯、炔,就分別會意氫原子數的完整、稀少和缺少,而有著環戊烷多氫菲骨架的甾體,則象形其四個彼此連接的環和環上伸出的三根支鏈。
撰文/何涓(中國科學院大學人文學院)
科學世界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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