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碾壓中國的背後:中華文明為何停滯?
近代以來,中華文明逐漸落後於西方。
當西方文明誕生了無以數計的科技成就和發明創造的同時,中國文明依然處於停滯。今天的我們為了民族主義感情,試圖將中國的落後完全歸結於滿清的入侵,事實上,這是不恰當的。因為早在明朝末年,西方就在中國曾經最引以為傲的火炮技術上遠遠超過了中國——1623年,明人焦勖在《火攻掣要》中說:「近來購得西洋大銃,精工堅利,命中致遠,猛烈無比,更勝(中國)諸器百千萬倍」。
需要注意的是,從16世紀至今,西方世界的科技發明創造層出不窮,在長達400年的時間裡,其創新成就遠遠超過了其他任何文明的總和,如此漫長時間內的巨大成功,絕不能以逃避問題的心態簡單歸咎於偶然性因素,其必然有特殊的制度優勢作為支撐。
這種制度優勢是當前很多知識分子鼓吹的西方選民政治嗎?在我看來,恐怕不是,因為在西方文明真正崛起的18、19世紀中,西方大多數國家並不存在所謂的選民政治。不論今天的公共知識分子如何鼓吹選舉的偉大,但在冷酷的歐洲歷史事實中,大眾政治實際上對西方文明的崛起貢獻並不大(法國大革命只是摧毀了法國的歐洲統治地位)。
那麼,西方文明為什麼會成為新工藝、新發明和新科技的源頭?其創造力優勢為何能夠碾壓全球?這背後的根本原因在哪裡?
如果以關鍵軍事技術火器製造業在東西方的發展為鏡,我們或許可以一窺西方同行相比於中國的長處。
毋庸置疑,中國火器製造最早是領先西方的。早在元代時期,中國就出現了軍用火銃,忽必烈征日本,即裝備了大量火銃;相比之下,西方的管制火器出現較晚,且其最初的火炮由於缺乏中國的澆鑄技術,只能將火炮零件一件件打造,然後套上數層鐵環,灌鉛焊上形成箍筒。
不過,中國壟斷模式的火炮製造業,遠不及西方火炮行業競爭激烈,這迫使西方同行以更大的努力不斷提升產品,最終碾壓中國。
由於火炮製造屬於關鍵軍事技術,元明清三朝政府不允許民間經營,實行了嚴格官方壟斷。明朝政府認為,火器技術國家所重,應有政府完全把控,正統六年,明朝邊將試圖在宣府地區設立火器局,被皇帝禁止,理由是「恐外泄」。這種完全壟斷的製造,其技術效果是顯而易見的,官辦火器廠既沒有動力去提高利潤,更不用擔心火器的精良與否,因為軍方只能從這裡訂購火器,所以生產方既沒有迎合市場需要的改進慾望,也沒有提升工藝的動力,兩百多年來中國的制炮工藝幾乎都是停滯的。以至於到了明末,中國自己製造的火器早已不堪實用,明廷不得不從澳門葡萄牙人經營的卜加勞(Bocarro)鑄炮廠訂購火炮,以資軍用。
「宣德五年,敕宣府總兵官譚廣︰『神銃,國家所重,在邊墩堡,量給以壯軍威,勿輕給。』」(《明史》卷九十二《兵志四》)
「正統六年,邊將黃真、楊洪立神銃局於宣府獨石。帝以火器外造,恐傳習漏泄,敕止之。」(《明史》卷九十二《兵志四》)
相比之下,西方火炮行業由於邦國林立,競爭非常激烈。英國的薩塞克斯(Sussex)、義大利的威尼斯、法國的第戎和尼德蘭的沿海港口,都是火炮製造業較為發達的地區。
各個火炮生產商需要激烈的競爭才能贏得客戶的青睞,為了滿足客戶在不同戰場、不同兵種、不同軍事策略下的火炮要求,火炮製造商們逐漸發展出各種各樣的火器:野戰需求導致了部分火炮的輕型化和移動化,遠程轟擊的高精度需求帶來了火炮的高倍徑工藝技術,陣地戰穩定密集的連續火力需求則激發了鉤式火門槍、槍托(15世紀)和火繩槍(16世紀初)的出現。
同時,為了提升火炮工藝,西方火炮製造者為了豐厚的利潤,想盡一切辦法籠絡那些有經驗的工人。據里斯本國家檔案館《季風書》的記載,1627年3月6日,負責印度果阿火炮生產的葡印商人,親自就兩名鑄鐵經驗豐富中國人的行蹤稟告葡萄牙國王,希望能夠獲得准許,以對其鑄炮工藝有所突破,可見西方對相關人才的重視和收攬;威尼斯兵工廠的有經驗工匠更是以待遇優厚聞於歐洲。在這種情況下,西方火炮的技術碾壓中國,只是時間問題。
事實表明,西方商業文明帶來的激烈競爭,逼迫生產者為了生存,不斷提升技術水平,從而驅使技術不斷進步,相比之下,中國皇家的壟斷經營,這使得製造者沒有改進技術、提升工藝的動力,其產品很難取得進步。
另外,必須承認,隨後的西方文明技術創新的大爆發並不是偶然。
一個新技術的出現,往往是具有偶然性的,它需要發明人某個瞬間福至心靈的奇思妙想。這種小發明的出現,在中國、西方、印度和伊斯蘭社會的歷史記載中,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捕捉到蹤跡。但是,在一個文明體中,新技術發明者能否從自己的創新中獲得足夠的回報,則決定了這個文明的技術創新潛力。畢竟,如果新技術不能給發明人帶來好處,那麼就沒有多少人會去努力創新,要知道,除了偶爾的激情,誰又會去做對自己毫無利處的事情呢?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一個具有創新能力的偉大文明,必然是一個能夠為創新者帶來回報的文明。那麼,怎樣的文明才能夠為發明者帶來回報呢?
首先,這個文明必須保障新技術發明人的技術專利,以使其擁有獲利的制度基礎;其次,這個文明必須擁有使新技術發明人將新產品和新工藝迅速變成財富的商業文化;最後,這個文明必須建立相對完善的金融機制,使創新者有渠道貸入資金,實現規模化。
這些極為苛刻的條件,最早在西方現代文明的發源地英國得到了實現。
1623年,英王詹姆士一世設立專利權保護法令,國家在特定時間段內保護新技術發明者的專有權,17世紀晚期,該法令得到了不斷完善;到了1689年之後,荷蘭執政奧蘭治親王登基為英國國王威廉三世(1689-1702),奧蘭治親王引入了荷蘭式成熟的商業和融資模式(黎塞留深為欽佩的荷蘭商業文化),廢除了大多數貴族專賣制度,使得英國市場逐漸開放,商業環境走向成熟。
不久之後,英國的技術創新開始井噴:1733年,農民約翰·凱發明了飛梭,開設了自己的工廠,發了大財;1765年,織工詹姆斯·哈格里夫斯發明了珍妮紡紗機,由此開設了自己的紡織廠,賺了不少錢;1781年,學徒詹姆斯·瓦特發明了改良蒸汽機,由此開設機器工廠,發了大財;1797年,學徒亨利·莫茲萊發明了機床,開設了工廠,發了大財。
仔細盤桓這些新發明,其實都是西方農民、工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然創造,但他們都在西方現代文明的制度支持下,獲得了巨大的財富和名聲。相比之下,包括中國文明在內的其他文明不僅沒有專利權保護之說,而且還有著根深蒂固的皇家壟斷專賣制度(市場不向民間開放)和愈來愈嚴格的人口遷徙限制(為了方便統治和徵稅,伊斯蘭帝國、古代中國都有著嚴厲的戶籍制度),這就使得即便有可供應用的新發明,也無法找到獲取回報的商業市場,平民發明者唯一的獲利出路就是將發明貢獻給官府,不過,且不說日理萬機的官府能否立即意識到新發明的商業價值,實際上,發明者的發明權也基本不可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保護。
因此,無數其他文明體中的發明及其創造者,最終都涅滅於歷史的浪潮中。而西方文明也在無數新技術的支持下一騎絕塵,迅速碾壓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任何文明。
這種無以倫比的絕對優勢很快就在殘酷的戰場上顯現。1757年,克萊武率領英國軍隊2000人摧毀50000印度精銳,英國人只損失了22名士兵;1798年,法國軍隊在埃及金字塔附近遭遇穆斯林世界最強大的馬木留克騎兵25000人,法軍損失29人,殺傷馬木留克騎兵20000人;1860年,英法聯軍1萬人在中國華北八里橋遭遇6萬名中國精銳,英法只損失了5名士兵,就打垮了這支中國當時最強悍的軍隊。
這些史無前例的軍事功業,實際上只是西方文明成就中最表面膚淺的部分,她的真正力量,依然孕育於西方文明對創新的支持和鼓勵:
1867年,瑞典工程師諾貝爾發明硝酸甘油炸藥,由此成為歐洲巨富;1869年,美國電報員愛迪生閑暇之餘發明了電子投票計數器,而後又發明了耐用的燈泡,由此成為美國著名的富豪;1896年,亨利 福特在精研內燃機的基礎上,製造出自己第一台汽車,並將裝配線概念應用於工廠生產,迅速成為美國著名富豪。
1968年,美國工程師羅伯特·諾伊斯和高登·摩爾從肖克利半導體實驗室請辭,創立了Intel公司,生產可供家用的微電腦,兩人都成為世界巨富;1975年,酷愛編程的美國大學生比爾蓋茨創建微軟公司,世界進入微軟時代,比爾蓋茨成為世界首富;1985年,美國工程師厄文·雅克布和安德魯·維特比創建高通公司,生產晶元,兩人都成為世界巨富。
很多中國人總是認為近代西方文明的科技成就僅僅只是偶然,但事實上絕非如此。空口大言、窮搜史經、巧言善辯並不能掩蓋中華古代文明在創新問題上的巨大短板。只有真正理解中國歷史並熟悉西方歷史的人,才能意識到近代中華文明相比於西方的停滯並非巧合。
事實上,改革開放後,中國國力的真正崛起,以及一系列互聯網新技術公司的湧現,恰恰得益於向西方文明的學習舉措:逐步開放過去被壟斷的商業市場、努力完善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儘可能地完善融資機制、放寬人口遷徙的自由(城鄉二元)等等。所以,當前中華文明的強大和繁榮,固然離不開我們好勤克簡的優秀文化,但更是對西方文明長處的吸收所致。
今天,中國的技術創新能力與西方特別是美國相比,還有著巨大的差距,相比於美國無可匹敵的高利潤新科技產業,中國產業的升級之路依然看不到盡頭,只能在利潤微薄的紅海市場中掙扎。是以,未來不排除美國經濟通過新技術產業再造輝煌,就像上世紀90年代般擊敗日本經濟般甩開中國,這是很可能發生的事情。而且,即便西方的人口結構極為脆弱,危機重重,但中國在這個問題上也同樣不能樂觀。
所以,在改革開放的成就和問題面前,我們不能妄自尊大,不能忘乎所以,一定要實事求是,建立清醒的自知之明,深刻意識到自己的短板,努力學習到別人的長處,就像那位偉大的歷史巨人所言,「改革開放,一百年不動搖!一千年也不動搖!」這才是中國崛起的唯一成功之路。
更多內容,歡迎關注公眾號:wtt1316606212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