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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真相

貨幣真相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章「貨幣與商品流通」的「價值尺度」一節中說:「為了簡單起見,我在本書各處都假定金是貨幣商品。金的第一個職能是為商品世界提供表現價值的材料,或者說,是把商品價值表現為同名的量,使它們在質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較。因此,金執行一般的價值尺度的職能,並且首先只是由於這個職能,金這個特殊的等價商品才成為貨幣。商品並不是由於有了貨幣才可以通約。恰恰相反。因為一切商品作為價值都是物化的人類勞動,它們本身就可以通約,所以它們能共同用一個特殊的商品來計量自己的價值,這樣,這個特殊的商品就成為它們共同的價值尺度或貨幣。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商品內在的價值尺度即勞動時間的必然表現形式。(50)」

這裡,馬克思賦予了貨幣本根本不具有的職能:「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商品內在的價值尺度即勞動時間的必然表現形式。」可惜馬克思的從勞動時間的內在價值尺度到金的形式價值尺度的轉譯夢想一生都沒有能夠實現,同樣馬克思的繼承者也沒有一個能夠實現它。其實馬克思在定義「貨幣商品」金的時候就已經給自己的錯誤埋下了伏筆,既然假定金是貨幣商品,那麼作為商品金的供給就不能不遵循商品供求價值規律,這就是商品越多貨幣越少,商品價值下降,反之商品越少貨幣越多,商品價值上漲,其結果要麼是價值的尺度變了,要麼是商品的內在價值變了,作為度量商品價值的尺度和商品內在價值怎麼可能是隨供求波動而變化的?這不符合商品內在價值和度量尺度的本質規定性。如果貨幣能夠作為價值尺度,那麼貨幣的價值總量應該隨總商品的內在價值總量同步變動,而這種情況在市場上是完全不可能、不現實的。貨幣投放量恰恰是隨著商品總量的投放量增加而減少,反之則增加的。

馬克思錯誤地把貨幣商品當做了價值尺度,使得商品與貨幣的交換成了商品與自己的價值而不是與商品的交換,貨幣的商品身份被抽走了,「貨幣商品」徒有其名。

那麼貨幣商品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商品?我的回答是,它是數字化的財富,是通過交換(買)能轉換成任何使用價值(商品)的、以特定材料為載體的量化籌碼,是同質同量的物質單位的集合,這些物質單位是由可以均勻地分割從而量化的稀缺物如金、銀、銅、紙等製成的,金銀等稀有金屬能夠依重量量化,能夠當做貨幣,紙幣由於有政府的信譽做擔保,又可以通過裁剪和印刷量化,也能做貨幣使用。其他的財富形式如古董,鑽石等也是財富,但不能均勻量化,所以不能做成貨幣使用。

數字化財富本身不是財富而只是可以轉換為真實財富的存儲籌碼,也就是虛擬財富,如果不能交換成真實財富貨幣本身一無用處。數字化財富也是商品社會所特有的異化現象——產品異化為商品、對使用價值的擁有異化對虛擬的數字化財富的擁有,這種異化使得所有者能夠對使用價值達到天文數字的擁有,如此大的量對使用價值的實際擁有是不可想像的,你可以輕鬆地擁有10億百億的貨幣,但你無法享用完這些貨幣價值所指的消費物資。

貨幣自身的量化數值是數字化財富本身的量值,這與經濟學的核心概念的所謂商品價值的「等價物」的「價值」本質上完全不同,作為等價物的價值是他物(商品)的尺度,而作為財富的價值是財富自身的尺度。

馬克思的商品內在價值並非首先來自對商品自身的分析,而是引申和抽象自交換價值,馬克思已經承認交換價值是比例交換,然而卻武斷地把比例關係變換為相等關係,然後從兩個相等的交換對象中抽象出兩個相等的勞動時間,基於勞動時間的等價交換就這樣出籠了。但是,由於無法彌合比例關係和相等關係的巨大差異,馬克思的勞動時間內在價值尺度無法轉換為它的外在的表現形式——貨幣價值尺度,這是勞動價值論遭到詬病的癥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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