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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讓人想起為父報仇的民國「女俠」施劍翹

春節期間,發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大案。

大年三十夜,張扣扣手刃曾與其有舊仇的王家父子三人(其中包括致其母親死亡的王家老三王正軍),但張扣扣到底是為何殺人?當夜的具體詳情如何?還有待調查。

張扣扣到底是英雄還是狗熊?是孝子還是混蛋?這個自有公論,筆者在此不談。但此案讓筆者不由得想起了80年前轟動全國的施劍翹為父殺孫傳芳案。

為何提起此案,並不是將張扣扣比作施劍鞘,現在也不是民國,僅僅會因事及人,想起了那段民國往事~~

民國時,有個安徽的大家閨秀,其父施從濱在奉軍中擔任軍長,在軍閥戰爭中被軍閥孫傳芳所俘,因拒絕歸降,後被孫傳芳所殺。施從濱在被當眾斬首後,在蚌埠車站曝屍三天,施從濱女兒遂立下為父報仇之志:「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

此女便是後來名震中華的奇女子-施劍翹,其原名施谷蘭,此時才20出頭。「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情。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這是1925年得父親慘死的確切消息後,施劍翹所作明志詩的後四句。

兩次所託非人

但身為一個女子,報仇之法並無太多選擇。施劍翹首先寄希望於自己的堂兄為自己的父親報仇,其助表兄在張宗昌手下平步青雲謀得功名後,施劍翹的堂兄卻拒絕為施報仇;

施劍翹於是嫁給了承諾為其父復仇的閻錫山部低級軍官施婧公,但施婧公功榮升旅長後,也一再推脫報仇之事,以「時機不成熟」為由遲遲不履行諾言。

這種結果其實很容易理解,在那種亂世,要一個男人幾乎一無所有的時候,他當然願意承諾放棄一切,況且也不需要立即實現,女方也有一定的關係和自願去幫助其成長,何樂而不為呢。而一旦得到了功名富貴,要一個男人去殺孫傳芳,首先能不能成功還是未知數,即便成功,後果會如何,誰也無法預測,所以施劍翹兩次被辜負並不是意外之事。

最終,施劍翹決定自己來。

多次所託非人後,「施谷蘭」改名為「施劍翹」,意為「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其決心靠自己的力量完成復仇夙願。

施劍翹到醫院做了「放腳」手術,把纏足多年的小腳矯正過來,獲取行動自由,又通過關係買得一把勃朗寧手槍和兩盒子彈,學習槍法。

但機會不是下決心就有,這一等又是十年,但終於,她等來了機會。

此時孫傳芳已經兵敗隱退,跟當時很多北洋「退休」軍閥一樣,孫在天津做寓公,一心修佛。施劍鞘得知此事後化名「董慧」,扮作一名居士逐漸打探孫傳芳的生活起居、作息時間。

行動

決定行動前,施劍翹先是將外祖母送到南京,又將自己的兩個孩子托給妹妹施照顧,並嚴詞拒絕自己的弟弟參與行動。

終於,在1935年某個講經日,孫傳芳坐在某寺廟的佛堂中央聽經,待眾人閉目誦經時,施劍翹藉機走到孫的身後,拔出手槍,對準孫傳芳的後腦勺和太陽穴等射出三發子彈,孫當場斃命。

現場頓時亂作一團,施劍鞘並非逃走,而是拿出事先印製的《告國人書》拋向眾人,大意為「我是施劍翹,為報父仇,打死孫傳芳,一人做事一人當,絕不牽連任何人。你們可以帶著我到警察局去自首。」可見其剛烈。

案發後,國人奔走呼救

此案立即轟動全國,不僅僅因為孫傳芳本人身份特殊,而且本案背後的復仇故事,施劍翹本人的從容和膽魄,為國人所驚嘆,在當時危機重重的國內局勢下,施劍翹的孝勇和智謀反而讓民眾更加欽佩和頌揚。

當時天津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施劍翹有期徒刑十年,經上訴至河北高等法院改判為七年,後又上訴至全國最高法院。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國民政府於1936年10月14日下令赦免施劍翹。

當時的全國主流媒體紛紛刊文,報章、雜誌爭相報導,稱讚她為「女中豪傑」「巾幗英雄」,請求政府特赦。社會各界特別是婦女界也是積極為施劍翹發聲。當時全國婦女會,江寧、揚州、江都婦女會,旅京安徽學會,安徽省立徽州師範等團體紛紛通電呼籲,希望最高法院能對施劍翹援例特赦。援引的是何例?當時社會各界向國民政府、國民黨中央黨部等聯名上書,曆數孫傳芳罪行,褒揚劍翹:「不僅女界特色,抑為民國歷史光榮」,呼籲司法當局援照三年前為報叔父之仇槍殺張宗昌的鄭繼成案之判例,法外施仁。

比如當時旅蘇安徽同鄉會的呼籲電文為:

施劍翹刺孫傳芳一案實起因於民國十五年間孫傳芳殺其父施從濱於蚌埠,當時孫之殺施本無法律根據,不過強者對於弱者一種宰割手段,若在法治國家實行,孫傳芳即構成殺人罪而已早伏厥。辜[姑]即舍法律而言,軍事俘虜亦在不殺之列,孫既俘施而且處以斬決之殘酷手段,純為私怨,毫無理由。國法所禁,豈對於孫獨能例外?不過在當時,軍閥縱橫,國家法律不能實施,遂使施劍翹含不共戴天之恨,無處申訴,歷年既久,積痛愈深,迫而為直接手刃父仇之行動,其情可憫,其志可矜。律以春秋父不受誅子可復仇之義,不宜更責其負法律責任。為此電呈,請援鄭案成例予以特赦,俾昭公允而勵孝思,不勝主臣之至。旅蘇安徽同鄉會叩。哿。

當時江蘇省婦女會的通電內容:

國民政府林主席鈞鑒:孫逆傳芳以北洋軍閥餘孽,因緣時會,反覆無常,擁兵自雄,竊據五省,自經國軍擊敗,窮無所歸,乞援奉魯,儘力頑抗,重苦吾民。及退守江北,鎮日殺人示威,以泄其戰敗之餘憾,如警察局長劉隴溪因保護黨員脫險而處以梟首極刑,淮揚通訊社記者許靄如因發表動員消息而施以機槍射擊,暗無天日,聞者惻然。猶復以縱兵擄掠為恐嚇,勒限商民逐日輦送巨金,怨聲載道,在所不恤。他如焚毀萬福橋、鏖戰邵伯鎮,皆為不可掩飾之罪惡,嗣復偷渡龍潭,謀陷首都,幸經國軍痛擊,始獲轉危為安。溯其生平逆跡,早應身膏斧鉞。報載施劍翹女士為父報仇,手刃巨憝,從容自首,生氣懍然。查法律自首減刑,且加於禍國殃民之軍閥,今雖窮而在野,尚為不逞之徒所推戴。施女士直接為其父報仇,不啻間接為野心者去一傀儡。聞者靡不稱快,用敢援引鄭繼成殺張宗昌遇赦之往事,擬請鈞府轉飭天津地方法院免予處刑,以維孝道而彰公理。臨電無任迫切待命之至。(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二月十日)

當時的通電電文中,對孫傳芳的評語可見輿論界對孫傳芳的評價:

「況孫傳芳曾南拒革命之師,又北窺齊魯之境,今施劍翹之事,直接以復父仇,間接即除國憝」。

之後,國民黨的大佬于右任、馮玉祥等也紛紛聲援施劍翹,天津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施劍翹有期徒刑十年,河北高等法院改判為七年。1936年10月14日,在施劍翹入獄11個月的時候,時任中華民國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國發表公告,決定赦免施劍翹。此後,由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下達特赦令,將施劍翹特赦釋放。

施劍翹最終獲得政府特赦釋放。此後,施劍翹成為了名震全國的「自強」「解放」女性之代表,積极參与了抗日救亡的活動,重新開啟了原本讓她堂兄和前夫無比恐懼的新的人生篇章。

1949年解放後,施劍翹並沒有離開大陸,一心修佛,進入了政協,在上世紀70年代過世。

後來,王家衛的《一代宗師》中章子怡飾演的宮家二姑娘宮若梅,為報殺父之仇,斷髮奉道。其原型是民國奇女子們,其中一位就是民國俠女施劍翹。

(作者:廣強律師事務所曾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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