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怎麼讓一個人對你念念不忘?

前兩天看了一個知乎作者寫的:男人最念念不忘的,永遠是他的初戀。

於是我想寫一篇反駁一下,到底什麼樣的才會讓人念念不忘?

文前,先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我有一個十年的閨蜜,暫且叫她小箏。小箏大學時有個三年的男朋友,男朋友怎麼樣不多贅述,三個字來形容就好:「高富帥」,暫且稱呼他為小高。

大四時兩人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分手,至今已經四年,而就在剛剛我還收到他男朋友的微信,微信如下:

在這裡再補充一些她前任小高的信息:小高是個小二代,家庭殷實,但他上學時是個拿獎學金的學霸,為人特別風趣幽默,大三大四就開始創業,大學畢業自己已經有了一個小型互聯網公司。

那麼,從這些條件可以看出來,這個小高不缺女人喜歡,為何過了四年還對我閨蜜念念不忘?(還要強調一點,兩人都不是彼此的初戀。)

小箏到底有什麼特質讓他若水三千,只想飲她一瓢?

分析來說,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一個人本身的價值,一個人的婚姻市場價值。

閨蜜小箏學歷985本科,家庭條件優渥,身高167,顏值7+分,現在某省海關部門,工資待遇不錯,出國旅遊機會不缺,圈子裡也不乏一些牛人優質男,自己打拚買了車和房。可以看出來小箏本人本身價值各個方面的綜合價值不低,而且分手後她的價值是直線上升的。

社會交換理論里提到,一切的社會關係都是交換關係。意思就是親密關係里也是價值的交換,是交易。比如古時的政治婚姻;比如自由戀愛里,我們彼此喜歡對方,是因為對方身上有我們看中和受用的價值,我喜歡你有錢,你喜歡我漂亮,這些都是交換。

如果你沒有讓我交換的資本和價值,那麼我們的關係就破裂了,或者從一開始我便不會跟你在一起。

第二,一個人在分手那一刻的剩餘價值。

小箏和小高因為某一件雞毛蒜皮的事情分手,分手時小箏特別平靜而瀟洒,不糾纏不撕逼不挽留,反而平靜祝福對方。

分手姿態是否好看,決定了你在對方眼中的剩餘價值是多少,以及決定對方是否有必要尊重你。如果在分手的那一刻,你仍舊是美麗的,溫和的,文明的,堅強的,那麼你在對方眼裡就是一個有諸多的優點,美麗而柔韌的女人。而因為你的矜驕,你對自己對感情的原則,和毫不退讓的下限 ,他從始至終都會尊重你,甚至會比以前更尊重你。於是你在分手時,在他眼中保留了很高的剩餘價值。

還有,有一個東西叫「近因效應」——指人們識記事物往往對末尾部分的記憶效果最優。你離別時的優美姿態會讓他在以後每每回憶起來成為最清晰深刻的部分。

第三,造成分手結局的罪魁禍首是哪一方。

也就是誰是導致這段關係破裂的主謀,誰是理虧的那一方。

小箏和小高分手,是因為一次由小高挑起的爭吵,也就是分手是由男方小高造成的,小高是對於這段感情理虧的人,是佔了感情的下風。

感情中理虧和虧欠會讓人無法心安理得的離開,產生遺憾懊惱的情緒,無法接受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負性結果,對於此事一直耿耿於懷,希望能有彌補的機會。舉個實際中的例子,某一朋友的奶奶去世了,原因是那天她讓她奶奶送傘出了車禍,之後的將近十年的時間,她不斷愧疚自責,久久不能釋懷,並希望時光重來彌補一切,甚至有時希望當時去世的是自己。從這個小案例,可以看出來離開時責任在哪一方至關重要。

再舉個例子,很多男生,甚至女生擅長冷暴力分手,自己不說分手逼著對方自己來提,為什麼呢?因為說分手的那一方就是壞人,是理虧的,他們不想做情感的壞人,他們想做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

第四,相戀時誰付出的多,誰就讓人最難忘。

經常有聽到這樣的說法:「我再也找不到對我這麼好的人。」「這麼多年沒有人比她對我更好。」張志明和徐春嬌分手後,也說了類似的話,再也沒有人比徐春嬌對他更包容,接受他的一切。

如果在感情里,你的付出超越了所有的人,你的付出幾乎是空前絕後的,那麼他在每一個想起你的時刻,都能想起你的好,特別是當和女生在一起時,會無意識的進行對比,對比之後產生失落,產生心理落差,繼而產生懷念。

人性是自私的,而且人的習慣性很強。人很多時候無法接受屬於自己的好,再也不能享受到,特別希望能夠再次擁有這種頂禮膜拜的好。

第五,那個讓你痛徹心扉的人,讓人最難忘。

痛覺是會在腦海里形成記憶的。

回想二十年前童年時期,我們記憶里殘存的最難忘的肯定是異常開心的和異常痛苦的記憶,甚至痛苦的記憶更加令人難以忘記。比如,我小時候被開水燙過,在每次看到熱騰騰的開水時,我都想起那段記憶,都覺得手腕已經好的傷疤在發熱。

那個讓你痛的死去活來,折磨的不人不鬼的人,一定在你生命中佔據經久不滅的角落,五年十年念念難忘。

第六,那個你花費心力卻沒有征服的人,讓人最難忘。

這條在男生身上更加普遍,男生因為生物性原因,歷史原因,本身是具有攻擊性的,是獵人,喜歡刺激神秘,喜歡征服感和追逐。如果有個獵物始終沒有獵到,投資了精力情感時間金錢,也沒有成為盤中餐,那麼這一輩子這個女人在他腦海里陰魂不散,因為他從來沒有得到過對方的認可,對方從來沒有肯定過他的價值,沒有臣服於他腳下,而為了能得到她的認可,能證明自己的價值,這個男人會不斷的嘗試,對這個女人念念不忘。

比如,一個女神像妖精一樣誘人,但花費力氣過後,總沒有睡到,那麼男生春夢中或許都會是這個女神的身影。

綜合以上,其實一個人讓人念念不忘,跟TA是不是初戀,干係不大。而為什麼初戀難忘的這個現象還是較為普遍呢?

因為那是人進入親密關係的第一次,第一個階段。所有的感官情感情緒都是新鮮的,是初始的,可能你第一次聽到自己因為一個人產生的劇烈的心跳,因為一個人第一次嫉妒,因為一個人產生的躁動或者生殖器的勃起,這種從未有過的第一次,在腦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這第一次有多美好,有多悸動,有多劇烈,就會在時間長河裡停留的時間越長。

但是我們最濃烈的感情,不一定發生在初戀;我們的不甘心,痛苦,不一定發生在初戀;我們碰到的最優秀的人也不一定發生在初戀。

初戀不是念念難忘的充分必要條件。

念念難忘跟以上提到的六點有關,這六點中起決定作用的要素是第一點和第二點,也就是一個人的本身實力和對方眼中彌留的她的價值。

所以,我才常常勸告失戀者,失戀時走的好看一點,不要糾纏;平時多致力於琢磨自己如何提高價值,而不是琢磨對方在想什麼幹什麼,那都是隔靴騷不到虱子癢的事情,沒有對症下藥。

最後,祝你一生孤勇,一生果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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