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熱依扎說話,是為了還能繼續說話
我給大家列舉一份國內藝人的防雷攻略:
1.別開日系車
2.去家樂福超市購物的時候別讓人看見
3.堅決不去日本或韓國演出
4.在任何社交平台都用中文,堅決不用「大傢伙」看不懂的英文
5.出國的時候一定要去一趟中餐館,大讚中餐,以表達思鄉之情
6.但凡重要的節假日必須及時果斷的發微博,貼那張紅色地圖
7.有意掩蓋自己少數民族身份或宗教信仰
8.時刻關注國內的軍事航天等動態,為祖國的傲人成績熱淚盈眶
9.說到台灣的時候一定要用「省」,說到香港一定要說反對議會,並且說香港經濟不行了~
10.不離婚,不出軌,一定要離,一定要把自己顯得特別可憐
......演技?這是最不重要的好嗎?!
說真的,我一直說,藝人作為一個表演工作者按道理說他只有出現在銀幕上和舞台上的那一會兒工作時間是屬於大眾的,只有他演繹的角色才是向大眾兜售的產品!
生活中他什麼樣,完全是不需要對大眾負責的!如果他觸犯法律,我相信警方會逮捕他,檢察院會起訴他,法院會審判他;如果他吸毒,我希望他的家人儘快與戒毒所取得聯繫,好了,還是好同志...其餘的和我們誰都沒關係,我們只購買他的產品,他不需要用自己的人生來討好我們任何人!
而現實中呢?我們死死盯著別人的一言一行,按照群體的喜好對人進行道德審判,說真的,原本我覺得中國的藝人收入差異太大,主演收入高的不合理,但是想想他們的處境,我倒是覺得他們的要價真心不貴了,誰能24小時輪軸轉被人用無數雙眼睛盯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人家掙得也是辛苦錢啊!
再說這群人,整天以愛國的大旗和自己受了虐待為理由,成群結隊的在網上當偵緝隊,對方說的話稍有不如心意就口誅筆伐,唾沫星子橫飛!
嘴上說中國已經實現「大國崛起」,內心孱弱的不要不要的,幾乎到了一碰就碎的地步!
看見個外國人有個中國女朋友,覺得自己受了侮辱,以對方不愛國為名,捅死人家女朋友;看見人家自己有量國產的日標小汽車,覺得自己受了侮辱,以對方不愛國為名,把人家打成植物人;看見人家一個漢族過聖誕節指著人家鼻子罵人家不愛國;看見人家一個少數民族不過春節指著人家鼻子還是罵人家不愛國....
看見個外國人,少數民族,甚至是看見個要求動物保護的,都覺得對方是像在給少數群體爭取特權,就是這麼一群把自己定位的人人可欺的人,喊愛國口號卻是最響亮的!自己想有什麼權益完全不見去爭取,反而想著靠別人的奉承和羸弱來體驗當強者、特權者的滋味!
我對少數民族一向是尊重的,但對伊斯蘭教本身一直有所微詞,我認為這種通過血統讓一個宗教固然可以延綿不絕,但本質上都是把自己想法在一個青少年還沒有形成自己價值觀的時候就硬生生的塞給他!明明現在有更人道、更便捷的屠宰方式,就為了一小部分人的壟斷不被打破而扭捏作態,拒絕進步!
但我覺得一個人過不過春節,過不過聖誕節完全是自己的個人愛好,宗教信仰自由,戀愛自由,言論自由,也實在是再正常不過,再基礎不過的人權罷了!可現在有這麼一群人,揮舞著愛國主義的大旗,利用集體優勢對所有稍有不同的人,或是有異見者口誅筆伐甚至是揮鎖相向!
所以越來越多的人成了李誕這樣的人,「不要說太多真話」這樣既能賺錢,又不得罪人,小心翼翼的把自己藏起來,過年不過年都說過年話,但是這個正常嗎?
有網友說「愛G主義」是不能反對的,他們只是「憤青」罷了~但恕我直言,如果不是「愛G主義」和「民族主義」的這身皮成了無往不利的護身符,會有人畏懼幾個憤青嗎?一個憤青在大街上打砸搶,分分鐘就會被逮捕,而一群憤青披上這層皮就不得了了,就好像真的有了刀槍不入的神符一樣!
我希望我們不會把當年德國走過的劇本再走一次,但願如此,不然她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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