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識佛法的準則--朱倍賢

關於真正的佛法具有什麼樣的特質,自古以來就有很多的爭論。不同的論師乃至後來「大乘」結集出來的經典,以不同的標準,判定甚麼是佛法、甚麼不是佛法。層出迭起的部派論典和「大乘」經典,彼此互判誰才是「了義」、「不了義」。越是後出的經典,越是有對較早集出的經典有翻案的優勢——已經流傳開了的、較早集出之經典,畢竟無法對後起的「重新判教」作響應、反駁。

舉例來說,部派佛教發明了「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等等不同的說法,以此認證「具有佛法特徵的烙印」。「般若系統」的眾多經典,則一舉推翻前說,判定「無自性空」為「一實相印」——對終極真理的判定。更後來,以「唯識」為宗的《解深密經》拍板「識外無境」、「三性」等為佛陀最幽深的教義,自稱是比起較早傳出的「般若」「無自性空」之說更為殊勝,是為「第三轉之法輪」。而大概目前佛教界最普遍的講法,就是以「緣起性空」作為判定佛法的「法印」。

然而,遍閱原始經典,全然看不到佛陀以上述的那些方法來判定「法」的真實性。佛陀從來不以某種哲學立場、對宇宙現象本體的某種認知,來界定佛法。佛陀從來不講:如果你把宇宙的本質形容為「緣起性空、無我、自性空、唯識無境…等等」,你的立場就是佛法的立場。

《中部72經》甚至告訴我們,佛陀在本體哲學、宇宙實相的議題上,是全然「揚棄了立場」的;因為他唯一留意和宣說的,是應用心理層次上、改善內心活動的層次上的教義:我們是如何活動(集)、如何放下活動(滅)、如何因這兩者而感到苦迫、解脫苦迫。

是的,原始經典里,有「無常」、「苦」、「非我」等等的說法。但這些說法是為了促生「厭離、離欲、滅」等「幫助通往解脫的、次第開發的情緒」,而不是描述「法印」的。

《相應部15.3經》說道,看到過去輪迴所經歷的傷痛和漂泊,「足以令我們對諸行厭離、足以令我們對諸行離欲、足以令我們尋求從諸行的解脫。」類似的經文很多,像《長部17經》說道:「如是,阿難,過去諸行已逝、已止息、已變異。阿難,諸所有行如是無常、不穩固,足以令我們對諸行厭離、足以令我們對諸行離欲、足以令我們尋求從諸行的解脫。」也就是說,只要「足以」促生「尋求、朝向解脫」的情緒、動機,光是簡單的一個「漂泊」、「無常」的取角,就足夠幫助禪修者「離棄對境界的遐想和安適感」,而達致解脫。

《增支部5.121經》列舉了達致解脫的諸種取角:身不凈(asubhānupassī kāye) 、食惡想(「身心活動需要滋養物,而且滋養物是不凈、不穩定的」——āhārepa?ikūlasa??ī) 、一切世界之不可意樂想(sabbaloke anabhiratasa??ī) 、一切建構活動之不穩固(sabbasa?khāresu aniccānupassī) 、死想(mara?asa??ā)。很清楚地可看出,這些不是形而上哲理的論述,而是會促發某種主觀情緒的取角認知。

《增支部10.60經》將類同的清單,再加上「無常」、「非我」等其它取角,作為各個都能達致解脫的禪觀。這說明了「無常」、「非我」的作用,是如同「不凈觀」等的作用,而不是「一實相法印」的作用。

原始佛法修行的過程,完全不用、也不應分心於「符合實相的法印」、「甚麼才算是終極真理的敘述」、「甚麼是佛法的最高教義、最高哲學立場」。經文中,光是簡單的一個「無常」的取角就可能證解脫,完全無關乎「無我」、「無自性空」,而是關聯著「厭離」、「非我」(「不可愛」、「不值得抓取」)這些具體「尋求、朝向解脫」的情緒、動機。

原本在佛之教說中的「無常」、「苦」、「非我」,純是為了破除人們對身心經驗的「安逸寄託」、「興趣」、「欣喜愛戀」,重點在於導向「遠離」、「背舍」等心境。所以有的經典偏贊、首推「非我想」(如《雜阿含80經》),有的經典則是偏贊、首推「無常想」(如《相應部22.102經》),有的經典則是偏贊、首推「苦想」(如《相應部22.104經》)。有的經典則是講「無常故苦」、「苦故非我」(如《相應部22.59經》)。有的經典甚至全然不提「無常」、「苦」、「非我」,光是說明心與五蘊的互動關係,就令聽者證入解脫道(如《相應部22.107經》)。也就是說,在原始佛法中,「無常」、「苦」、「非我」沒有哪一個是更貼近「實相」的問題,只有「如何能促生厭離、離欲、滅苦」的問題。

部派佛教改變了這種「解脫道的應用心理學」,在阿含和尼柯耶的最晚集出的部分,隱約已可看出這種傾向——「無我」等變成了是「描述實相的哲學立場」(例如,長阿含1經,T1n.1, p. 9b-12f,提到,「若學決定法,知諸法無我,此為法中上,智慧轉法輪」。這已是隱約帶著部派佛教哲學競述的色彩了)。

原始佛法所關心的,不是「哪一種哲學立場才是符合實相的法印」,而是「哪一種取角,才適合改變這個狀況下的心」。而所有包括了「無常」、「苦」、「非我」等等的取角,都只是一種「心行」活動、建構起來的認知(當然,此類的「心行」和「建構」,最終能引導禪修者通達「不倚賴心行」、「建構活動止息」的涅盤解脫)。

這就是為什麼《相應部22.81經》說:「五蘊非我」的「知見」,就如同「五蘊是我」的「知見」,都是「建構、心行」。「非我」作為一種「建構、心行、觀念取角」,根本就不是甚麼「描述終究實相的法印」。原始佛經就更加不會以「緣起性空」、「唯識」、「真常如來藏」等來判定佛法的真假高低——那些講法,更是遠遠偏離了佛法了。

註:《雜阿含80經》中,有一段常被誤解的經文:「當說聖法印…若於空[我、我所]未得者,而言我[依無常]得無相、[依苦得]無所有,離慢知見者,無有是處。若有比丘作是說:我得空[我、我所],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此則善說。」後代的論師,對這段經文望文生義地斷言,「無我」是比「無常」和「苦」更高的「法印」,同時又廣泛地誤解「無我」就是「沒有自體」。從此推論出的錯誤的結論,就是「無我」是比「無常」和「苦」更貼近「實相」的佛教立場,「無我」是佛教的「法印」。

然而,這段經文若是從「應用心理學、改善內心活動」的角度說明,實際上闡述的是:觀照「無常」、「苦」的程度,若沒有足夠深入,就不能觸碰、撼動、拔除「我慢」——即「最深層的我執」(那麼,該種從觀察「無常」而生的「無相」認知、從觀察「苦」而生的「無所有」認知,就還沒有達到能「清凈[除卻]」「[我]慢」的「知見[洞視智慧]」,不能達致最高的解脫)。反之,觀照「無常」、「苦」的程度,若能觸碰、撼動、拔除「我慢」,那就能達到「清凈[除卻]」「[我]慢」的「知見[洞視智慧]」,達致最高的解脫。

更簡單地說,這段經文的主要訊息,就是:觀照「無常」、「苦」的程度,一定要深入到能夠威脅、震撼到「我執所立基的安適感和自我認同感」。你看,原本直接與務實禪修有關的佛教經文——「禪修一定要根除自我倚恃感,才算達到清凈」,到後來被嚴重誤解為「無我是佛教最高教義」。對照著《相應部15.3》等為數眾多的經典,再來看《雜阿含80經》中所稱嘆的「無我/空三昧」,就可以知道,只有在「無常/無相三昧」、「苦/無所有三昧」沒有「斷除我慢」的狀況下,「無我/空三昧」才有必需性。其它眾多的經文,同樣地也提到光是靠「無常/無相三昧」或「苦/無所有三昧」就達致徹底解脫的可能性(如《中部43經》所說,對於達致解脫的聖者,此三種三昧僅是名稱上的不同,其作用實則相同。《相應部41.7》也說三種三昧都可達致解脫)。換一個角度說,《雜阿含80經》中的「無我/空三昧」指的是「斷除我執的功效」,而不是「更符合實相的法印」、「終極真理的敘述」、「佛法的最高教義、最高哲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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