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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為何狀告《我不是潘金蓮》?

潘金蓮為何要狀告《我不是潘金蓮》?

自從媒體上看到有關影片《我不是潘金蓮》惹官司——廣東農婦起訴馮小剛侵權——我就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法院該不該受理這「類似的」官司?法官會如何裁判?今後該如何處理?

終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本案中的原告潘金蓮,僅是與文學作品《水滸傳》中的人物形象同名,與小說《我不是潘金蓮》及同名電影、預告片並無直接利害關係,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裁定駁回原告潘金蓮的起訴。

應當說,這個結果是在絕大多數的人們預料之內的,筆者的預測也是如此。法官沒有從實體上判決原告敗訴(駁回訴訟請求),而是從程序上指出原告「不符合起訴條件」而「駁回起訴」,實在是一種司法智慧的表現。

人們現在可能比較關注的,是今後人民法院對「類似的」案件還會不會受理?或者繼續沿襲朝陽法院「先立案受理,再駁回起訴」的相當於「程序空轉」的做法?甚而至於由最高法院將此案作為「指導性案例」公開發布?——如最高法院真有此舉的話,對於引導公眾正確行使訴權、減少訟累是非常必要的。

筆者之所以將《我不是潘金蓮》所涉名譽侵權案引申為「類似的」案件,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這類事例太多太多!不僅過去已有發生,而且現在正在露頭,肯定將來還會湧現!

《我不是潘金蓮》引發的名譽侵權案並不複雜:去年,由馮小剛導演、范冰冰領銜主演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上映。電影根據著名作家劉震雲的同名長篇小說《我不是潘金蓮》改編,講述了一個打官司的故事——因前夫罵自己是「潘金蓮」,為還自己一個清白,婦女李雪蓮堅持告狀二十年。哪知,《我不是潘金蓮》引發全國潘氏宗親會不滿,認為有損潘氏名譽。廣東增城農婦潘金蓮更是將馮小剛、劉震雲、范冰冰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恢複名譽,起訴的理由是:「電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嚴重傷害,該電影的出品、預告、宣傳及上映,使對原告的侵權行為大範圍擴散,給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譽上造成重大損害,社會評價嚴重受損,不但原告精神上極其壓抑、苦悶,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體社會評價急劇降低,隨處可以聽到對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熱諷。」

當然,如前所述的對「類似的」案件該不該受理的問題,純屬多此一舉,自說自話!舉國上下都知道中國的司法體制改革成果之一就是變過去的「立案審查」為現在的「立案登記」!從今以後,老百姓到法院去「打官司」就像到銀行辦事取個號那麼簡單,哪裡還存在對告上門來的官司該不該受理的問題。問題在於,立案方便了,立案難的問題解決了,在人民法院全面實行員額制的背景下,人少案多、效率低下的問題又突出了。這恐怕是當初設定由「立案審查」變為「立案登記」司改舉措時始料不及的。

「文革」期間「上山下鄉」時,就聽當地的老鄉說過類似因為農村中有的人的姓名與當時敏感人物的大名重合而引發的「反革命案件」的事。有一個村的貧協主席姓毛,人們就稱他為「毛主席」。哪知這個貧協主席又不爭氣,脾氣不好,動輒罵人。有時對手罵不過他,就罵「×主席是個大壞蛋!」這還了得!反革命!蹲班房吧!

記得改革開放初期,著名漫畫家方成畫了一幅漫畫:大意是秦香蓮狀告陳世美的控告信被一名高高在上的糊塗官大筆一揮:「轉請陳世美同志處理。」現在想來,如果當年這幅漫畫能被炒作得像電影《我不是潘金蓮》那樣火爆的話,這位漫畫家也就只有等著上法庭去當被告吧,至少也應當請個律師出庭向法官如實陳述當時的創作動機如何,且從不認識秦香蓮、陳世美,那個所謂的糊塗官也是虛構的,萬不可對號入座,云云。

就在筆者還在為有關《我不是潘金蓮》的名譽侵權官司的歸宿瞎操心的時候,讀到了《紅高粱》的作者、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的《碎語文學》(作家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一書。莫言談到他的小說《紅高粱》出版後,兩個「高密東北鄉」真名真姓的發小兒對他擅自使用其姓名,而且有損其形象的做法很有意見,因為莫言名氣大了,找不著也見不到,便找到莫言的父親「討個說法」。且看這位老人家是如何化險為夷的:

王文義後來知道我在小說中用了他的名字,到我家和我父親發脾氣:你兒子在外面寫小說,怎麼可以把我寫死呢?還有,我一輩子就做了那麼件醜事(指他當八路軍打仗時棄槍逃跑後被抓回),還給我抖出來,實在是不像話。我父親說,寫小說嘛,謅書咧咧戲,哪裡有真事?送給他一瓶酒,他也就不說了。

《紅高粱》里還有個殺豬的孫五,就是給鬼子逼著剝人皮的那個。有一次,孫五村裡一個姓王的中學教師,在酒席上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地批評我父親,說孫五家和你們家有什麼過節?你們怎麼能那樣寫人家呢?我父親說,兒大不由爺,他這麼大了,我怎麼說他啊。再說,他在外邊寫了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啊,你們去問他就是了。你讓孫五去找他領導吧,讓領導批評他、處分他。

說實話,讀了這樣的敘述,我頓時對莫言的父親肅然起敬!這是何等和藹可親、飽經風霜又充滿智慧的長者!也許,出自莫言筆下的文字有些筆下生花,但小說《紅高粱》中的人物和事件(如我爺爺、我奶奶)都源於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現「真人」興師動眾找上門來的基本事實,估計是編不出來的!但在這位老人家和風細雨、避重就輕的開導下,就迎刃而解了,做到了息訟止分,案結事了。所以,讀書時我就在想,如果讓莫言的父親去當法官,肯定是一位稱職的資深法官;即使老人家因上了年紀不入額,退休後當個人民陪審員,作為當地土生土長並德高望重的開明鄉紳,他對家長里短、雞毛蒜皮的糾紛甚至一觸即發的衝突,按照風土人情的評判和符合人之常情的處理,也足以讓剛剛實行員額制的法官群體借鑒。

潘金蓮中國歷史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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