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5個大人再抱一個小孩,這樣駕車出行算超員?
節假日期間,出行旅遊,走親訪友必不可少。特別是很多家裡才有小孩的,說不得就要第一次帶小寶寶出去旅遊一番。那麼,5個大人+小孩這樣算不算超員?
有車友肯定要說了:孩子6個月左右才能坐立,現在這麼小,坐都坐不穩,肯定需要被抱著。再說了,小孩又沒佔座位,這個不算超員吧?你覺得呢?
私家車的載人數是以車輛行駛證上標明的核載人數為準。交通法規中關於」超員「的規定中,並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體重、年齡等作出規定,而只是規定了「數量」。所以,一輛核載5人的汽車,多出來一個兒童(即使是懷抱在父母懷中的嬰兒)也屬超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如果超員,將如何處罰呢?】
法規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100元,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6分。對於核定5人的私家車,那麼5個大人+一個小孩按照核載人數算,一個小孩已經達到20%以上,將被罰款200元,記6分。超員還意味著有些乘客不能獨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繫上安全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在沒有任何保護中容易被甩到車外受傷。如果我們將寶寶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孩子更容易受到傷害!當汽車以50公里/小時的速度發生撞擊時,10公斤重的小孩產生的衝擊力可超過400公斤。高速公路上發生意外,巨大的衝擊力會使孩子像「炮彈」一樣向前飛出去,光靠成人雙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所以千萬不要圖省事,不適用兒童安全座椅。那樣既容易超員,更容易讓寶寶受到傷害。很多市民都會在春節帶孩子走親訪友或者出門遊玩,當出行人員較多時,請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忽略了超載超員的危險性。為自己為家人,讓我們從細節做起,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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