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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鴆」

酒即罪惡。

每一次,泛著清淡的苦味的啤酒,或者火辣得要燒掉喉嚨的白酒,穿過喉嚨的時候,靈魂就有一刻鐘自由。

自我放逐的自由。

大部分時間,我是討厭喝酒的。理性,總是比一時歡愉來得重要。

直到後來某一天,因喝酒得到了解脫。從此,就化成了酒神桌前的困獸。

只要微醺,人生好像就看起來容易了幾分。

熱衷飲酒的人,何嘗不是熱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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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前的漫長時光是痛苦的。

情緒,回憶,困境,生活,這些將你困住的東西,會一一拜訪你。

苦味,辣味,脫水的乾澀感,就像是一次次自我殺戮。

我討厭這樣的感覺,可是,依舊一杯杯往肚裡咽。

萬千的尖刺,刺傷你的舌頭,穿過黏膜,直接刺入腸胃。

如聽飲著傳說中的毒酒,一邊尋求酒醉後的自由,一邊倒數著剩下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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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根敏銳的舌頭不是壞事,能輕易品得出酒的好壞。

可是,依舊無法巧舌如簧的說出心中的積鬱。

從小就是這樣,不是百分之百確定的事情,從來不往外說。

或許就是智力不差的人的一點優越感吧。

但是,人憋得太久了,言行就會失格。

在痛苦裡活久了的人,就會越來越冷淡堅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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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喜歡林宥嘉。

大概是因為他的歌聲,就像一杯杯口味清淡的烈酒。

迷幻而不真實,遺忘痛苦,卻無法治癒。

掙扎在漩渦里的人,無法自由。

冷淡的苦痛,如同一道經年的傷口。

輕輕拂過之後,存在的,好像不存在過。

借著三分酒力,尚且覺得自己還活著。

心中的那個自己,好像沒有離去。

用痛苦懲罰自己,再借著迷幻的意識,希冀救贖。

酒,就是罪惡。

自戕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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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所有人,都能陽光的活著。

像一株向陽的花草,頑強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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