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如何從根本上提高女性的地位的?


創世紀1: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因此人類被造出來,無論男女都能反映上帝的美好特質。

創世紀

1: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1:29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1:30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1: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雖然亞當夏娃的身體構造和氣質不同,但造物主給予他們同樣的任務和權力。

創世紀2:18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意思是給亞當一個助手,這裡所用的希伯來語原文的意思是「地位相當的人」。可以用外科醫生和麻醉醫生之間的關係作比喻。手術時兩位醫生之間都必須在場缺一不可,沒有誰更重要的意思。同樣道理,上帝造男人和女人,是要他們緊密合作,而不是彼此競爭(創世紀2:24)。

約翰福音

8: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8: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

這裡看出耶穌在地上時,所言所行都十全十美地反映他天父的意思(品格和作風)。

那看看耶穌對婦女的看法吧。 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認為,接觸異性會挑起性慾。女子被視為誘惑的來源,所以她們不可以在公眾場所跟男子說話,外出時也必須帶上頭巾面紗。而耶穌卻規勸男子要控制肉慾,尊重婦女,而不是嚴格限制婦女的社會活動。 馬太福音5:28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關於婚姻,」馬可福音10:11,12 「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這跟當時拉比的觀念截然不同,對比一下自然明白:馬太福音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么。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耶穌認為夫妻二人都負有相同的道德義務,這等於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和尊嚴。

在受教育方面,耶穌也樂意教導婦女明白重要的王國真理,他不認為婦女只要忙家務照顧家人和客人就夠了。

請參照路加福音

10: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10:39他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10: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阿、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么.請吩咐他來幫助我。10: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10:42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以下約翰福音的經文顯示馬大明白耶穌所教的真理。11:21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11: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 神求甚麼、 神也必賜給你。11: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11: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11:25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11: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么。11:27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在受關注方面,耶穌復活了拿因城寡婦的兒子,也復活了崖魯的女兒。可見在耶穌看來,女孩的生命跟男孩的生命一樣寶貴。

路加福音

7:11過了不多時、〔有古卷作次日〕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他的門徒和極多的人與他同行。7:12將近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裡的許多人同著寡婦送殯。7:13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他、對他說、不要哭。7:14於是進前按著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7:15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

馬可福音5:35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5:41就拉著孩子的手、對他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5:42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的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耶穌治好了一個婦人十八年的病,之後用一個在猶太著作里幾乎沒出現過的字詞來稱呼這個女子,就是尊重而仁慈地稱她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原文是:女兒)「。這樣耶穌表明這個婦人跟其他以色列人一樣重要,也稱讚她很有信心。參照路加福音

13:10安息日、耶穌在會堂里教訓人。13:11有一個女人、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13:12耶穌看見、便叫過他來、對他說、女人、你脫離這病了。13:13於是用兩隻手按著他.他立刻直起腰來、就歸榮耀與 神。13:14管會堂的、因為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氣忿忿的對眾人說、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13:15主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么。13:16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他的綁么。

在受信任方面。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說」女性都是善變和感情用事的,所以(猶太法庭) 不該採納她們的證詞「 ;耶穌的看法卻恰恰相反,他樂意任用女子為他的復活作證。

馬太福音

28:1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28:8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28:9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28:10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耶穌復活後首先向她們顯現,顯示耶穌認為女子像他的男性門徒一樣,配為他作見證。

參看使徒行傳

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1:14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

從這幾方面看,基督教從根本上提高了婦女的地位。

反映在真基督徒的生活上,可以從幾個方面看出對女性的造益。

1.基督徒男女可以自由來往,但是不用擔心基督徒男子用色迷迷的目光看她們,或者對他們作出不規矩的舉動,因為聖經全基督徒男子

」提摩太前書5:2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2.成熟的基督徒女子,聽從提多書2:3的勸告「用善道教訓人.」也受到任用在宣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的工作上有很大貢獻。詩篇68:11說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

3.很多民族,父母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真正的基督徒父母卻不會這樣想。無論孩子是男是女,他們都會關心愛護,儘力讓所有兒女得到良好的教育,也會好好照顧他們的健康。

4.基督徒群體里的男子,會學習耶穌顧及婦女的感受,考慮他們的意見。做丈夫的基督徒,也會聽從聖經的勸告尊重妻子,留心聽他們說話。

彼得前書3:7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識〕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以佛所書5:33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

雅各書2:26說「 身體沒有生命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實踐驗證真理


基督教提高女性地位這個前提本身是比較值得懷疑的。在信奉異教的希臘羅馬時代,有一些時期,婦女的地位是比較高的。還有一些時期,雖然婦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很受限制,但是實際能夠享受到較高的物質待遇和社會尊重。反觀基督教廣泛傳播的時代,則很難發現婦女地位普遍提高的指標。女權主義遲至上個世紀才在西歐各國得到認可,反過來也反映出西方傳統觀念中,女性較為低下的地位。

至於基督教文本本身,比如說《創世紀》上帝造夏娃一段,可解釋的空間也非常大。所以,要從文本中發現某種確定不移的女性觀念幾乎也是做不到的。

另外,可以舉一個相關的例子供參考。在一般的觀念中,伊斯蘭教婦女的地位是很低下的。但如果仔細考察《古蘭經》和其他伊斯蘭教的早期經典,就會發現現代伊斯蘭社會對於女性的諸多嚴苛的限制並不存在於原始的教義之中。就我個人的理解,這些限制與其說是根源於伊斯蘭教的傳統,倒不如說是和伊斯蘭教傳播地區的其他社會條件有著更密切的聯繫。


我並不同意這一說法。不知道提問者是基於哪些材料提出的此觀點呢?希望能得到更清晰的定義。

聖經(及其闡釋)中的女性地位和基督教所界定的女性地位是兩回事。@王佳音 姑娘引用的經文可以作為解讀聖經的一個參考,但聖經的經文並不等同於基督教的規定。

「基督教」有定義不清之嫌。最先是有猶太教,遵從聖經舊約。次而衍生出基督教,信奉聖經新約+舊約。最早期的基督教只有一個教會:天主教會,但在基督教的歷史進程中不斷分化為許多宗派,主要有羅馬天主教(天主教會)、東正教(正教會)、基督新教三大派別,以及其他許多規模較小的派別。中文語境的「基督教」常指基督新教。

隨著時代發展,各教會也逐漸形成一些增補的教導、禮儀,被教會認為也是神所啟示的基督教信仰的必要部分,與聖經一樣重要(當然這一點後來也遭到了其他一些人的反對)。由於時代不同,在一些父權政治下,為了維護統治,女性在宗教中的地位也受到了壓制。

新教中,女性可以擔任神職人員,甚至連其中的保守派,如神召會,都規定女性可以擔任牧師。天主教,東正教,美國浸信會(美國最大的新教教派),美國福音派教會等,均禁止女性擔任神職。

另外同意@周廣浩 的觀點,追求女性平等的運動不可脫離政治經濟的大背景,基督教並非是帶來女性平等的根本原因。

外行人求進一步探討。

p.s: 如對基督教中的女權主義問題感興趣,可以看看Christian feminism的相關理論。

p.p.s:感謝@夏曼迪 對新教「抗羅宗」稱謂的指正,已修改。


由於二戰時期,西方男性上戰場打仗,女性從事生產,從而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提升。

地位都是爭取來的,不是別人給的。


對基督教沒有很深的研究,但看過《達芬奇密碼》,裡面對基督教如何貶低女性地位有比較通俗的說明。

原本的地中海地區並不是信奉基督教的。異教里女性崇拜的特徵很明顯。基督教傳入後,為了打壓異教,也就因此而打壓女性崇拜。中世紀政教合一的時代,基督教燒女巫等行為都是為了打壓女性崇拜,壓制女性地位。

現代女權運動的興起,很大程度的原因是由於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女性作為勞動力開始進入社會生產中,女性有了和男性一樣的機會和地位,逐漸走向解放。基督教不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促進因素。


中世紀期間西歐女性的地位的提高和教會的推動有著密切關係。

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介紹了這個問題,並引用了社會人類學家傑克·古迪的說法。

先說結論,教會給歐洲的女性以較高的社會地位,這一地位甚至比同時期世界其他地區在其所處社會中得到的地位高一些。教會這麼做的原因並不是直接源於《聖經》,而是出於自己的利益。教會給予女性處決自己財產的權力,並有計劃的切斷女性財產傳承的途徑。那麼沒有後代和丈夫的女性臨終前就會選擇把自己的財產捐獻給教會。

西歐女性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具有較高社會地位的。羅馬帝國時期,同地中海周邊其他地區一樣,西歐也存在同族通婚或交叉表親之間通婚——如果兄長在其妻子懷孕之前死去,那麼哥哥的妻子和他的財產一道由弟弟繼承。這個舉動是為了保證財產一直在家族內部流動,不會流出家族。在羅馬帝國解體後,天主教會推動了西歐從這一婚姻模式中分裂出來。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曾經在公園6世紀敦使盎格魯-撒克遜人皈依時,就譴責過部落實行的近親和表親間對寡婦的通婚處理方式。後來教會禁止納妾,並提倡終生一夫一妻制。在教會的支持和影響下,西歐女性獲得了新的社會地位:可以與男子一道參與分配遺產,交叉表親的婚姻被禁止,提倡與異族通婚,女子擁有更多的產權和家族事務中更多的參與權。

古迪認為,教會所禁止的同族間混亂的通婚方式在耶穌誕生的巴勒斯坦是很流行的。耶穌在《馬太福音中》也說過「愛父母超過愛我的人,不配我。愛子女超過愛我的人,也不配我」這樣反家庭的話。所以古迪認為教會之所以抬高女性地位是基於自身利益

若孤身一人的寡婦在部落中重新通婚,那她所擁有的財產又會重新回到部落。但教會禁止了此類行為,並給予女性產權和繼承權。那這位寡婦就可以一直持有屬於自己的財產直到自己死去。由於她生前並沒有再結婚,那麼她死後的財產也就無人繼承。無子女寡婦和老處女變成了教會接受捐獻的一大來源,並且這些信徒的捐獻不帶有任何條件,對教會大有裨益。

數世紀之後教會佔有大量的土地和財富,不能說於此不無關係。


最多乾乾錦上添花的事,哪裡有根本一說。繼「信教科學家」之後,女性平權也要用來給貼金了嗎?


女人工作賺錢之後自己爭取來的,也就是百十年的事。


理論不清楚。

具體做法是:用女性作為火把點亮了夜空,嗯——地位被提高到與巫師(男性)「平等」;

不再僅僅是男人的二百零六分之一了。

感謝 :@歲腌糖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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