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影《樹大招風》的原型人物都是那幾個?都做過什麼大案?

香港電影《樹大招風》,是以三個香港真實的悍匪為原型拍攝的電影,電影里的卓子強、葉國歡、季正雄,分別代表著張子強,葉繼歡,季炳雄,今天我們來聊聊香港黑幫電影,以及真實的港澳黑幫人物。

張子強(1955年—1998年),男,綽號「大富豪」,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人。4歲時隨父母從廣西博白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個犯罪集團首腦。

1991年7月12日,張子強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億6000萬港元,雖然後來被捕,但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理由,將他無罪釋放。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一大筆錢,使張子強愈發張狂。張子強於此時在獄中結識葉繼歡。

1996年5月23日,張子強與六名同黨,攜AK47丶微型衝鋒槍及手槍等武器,在深水灣道80號附近將香港首富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綁架,並脫光衣服只穿一條內褲,囚禁在粉嶺一個廢棄雞場的房屋內。

  張子強親自去李家與李嘉誠談判,據說他當時腰纏炸彈,開價20億贖金,但李嘉誠致電銀行後說當天只能給10億,並可先給張4000萬現金,張覺得4不好聽,只要了3800萬,最終共收取贖金10.38億元,張分得3.62億元,10.38億贖金成為世界紀錄。(這裡說個趣事,李澤鉅的贖金是10.38億,巧合的是,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基建的股票編號也是1038)

1997年9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幣6億元。張子強獨得3億元。

1998年1月25日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抓,1998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開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子強等5人死刑,於12月被處決。

由於張子強的身份是香港市民,有關張子強該不該由內地司法機關審判,各種言論鋪天蓋地。這個問題,在此不多闡述,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百度。

葉繼歡,香港知名悍匪,海豐人,綽號大賊、賊王,現於赤柱的監獄服刑,曾牽涉多宗持械行劫案,也是第一個在香港使用AK-47步槍行劫的悍匪。

1984年10月,葉繼歡在香港糾黨械劫多間珠寶店被捕,被判監禁16年。1989年8月4日,葉繼歡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借口腹痛,在被押往瑪麗醫院檢查時成功越獄。

1991年開始,葉繼歡重出江湖,連環打劫觀塘物華街五間金鋪、深水步兩間金鋪、旺角彌敦道金鋪,平均兩分鐘打劫一家金鋪,逃走路線乾淨利落,在與警方對峙的時候,他鎮定地當街舉起AK-47步槍。香港警方曾一度將葉繼歡列為頭號通緝犯,懸紅一百萬港元通緝他。

  在1993年打劫旺角彌敦道金鋪的時候,他在繁華的彌敦道鎮定地當街舉起AK-47步槍親自把風,被一位市民拍攝下來,當晚在香港電視的新聞播放出來,這個場面讓他出盡風頭,至今在很多網上視頻都能看到。

1996年5月13日,葉繼歡和另外兩名匪徒潛逃回香港,計劃與張子強一起,共同綁架李嘉誠、郭炳湘等香港富豪。他們在香港西環登陸,與三名巡邏的警察相遇,雙方發生槍戰。葉繼歡下身中彈,無法逃脫,另外兩人沒有中槍,成功逃走。當時警察從他隨身攜帶的物品搜出手槍、彈藥和一把前蘇聯製造的衝鋒槍,葉繼歡因非法藏有槍械和開槍拒捕被判入獄41年零三個月(後來被減刑至36年零三個月),他下半身癱瘓。

  葉繼歡雖然被捕,但十天之後,葉的部下仍參與並完成了張子強策劃的綁架行動。

10年後香港警方為另一個危險人物開出了200萬花紅,全球通緝。他便是香港新的頭號通緝犯:新一代香港賊王---季炳雄。他從不用真名置業、買車,甚至連銀行戶口也沒有,但他持有別國護照,經常改名換姓,穿梭在東南亞多個國家和地區,且未曾被人識破。

其實沒看電影《樹大招風》前,我根本沒聽說過季炳雄這個人物,之所以他的懸賞金比葉繼歡還多,我估計是因為他殺了兩個警察的緣故。

季炳雄出生於1960年3月18日,綽號「賊王」。他心狠手辣,每次舉槍從不留情。從1986年開始,

他從內地物色兇徒,組成「省港旗兵,先後劫珠寶金行數個,而後離開香港返回廣州,94年重新殺回,先後打劫銅鑼灣和中環兩間金行,並開槍打死1名路人打傷6人,劫走超過1600萬的名表。2001年在旺角遭到巡警盤查,季炳雄等人近距離開火,導致兩名警員傷亡。

2003年12月季炳雄在香港油麻地文華新村匿居準備再次犯案時,被香港警方發現行蹤,警方出動飛虎隊攻入單位拘捕正在睡夢中的季炳雄及其一名同黨,同時起出AK-47自動步槍,多枝手槍,八枚手榴彈及數百發子彈。此事被港人視為聖誕節的禮物。

季炳雄後來被判藏有軍火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十七年。之後警方再起訴季炳雄在2001年5月於東鐵旺角站附近開槍轟擊兩名警員,另外再判入獄七年,刑期共為二十四年。(殺警才判24年?估計網上資料不太正確,可能只是打傷了警員)

以上就是電影《樹大招風》的原型人物和他們的相關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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