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信教,有什麼辦法嗎?

我今年18歲,女生,大一,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是周圍很多人都說信教的人做了什麼錯事會更痛苦,我同學的高中班主任,信基督,從描述來看是個很好的人,感覺信教的人都很善良啊

因為我覺得信教的人相對會更自律,有一個信仰會更好點,會讓自己心理變得更強大,更幸福?


所謂三觀並不是虛無縹緲的東西,實際上是一個人一輩子的總綱。

基督教的世界觀,宇宙是神所創,人類永不可能超越神,理解神,只能服從神。

基督教的方法論,盡心,儘力,盡性地去愛你的主。凡主喜悅的必要聽從,凡主厭惡的必要戒除。

基督徒的人生觀,終極目標是刑滿釋放。所以人間所有的苦難,貧窮和病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主厭棄,去不了天堂。

基督徒的價值觀,聖經窮盡了所有的道理,按照聖經的教導來行事就好。不信神的都要永遠下地獄,無論在人間表現如何。

這就是基督教要輸送給你的三觀,信教跟找對象一樣,不能只看長相和條件,更重要的是三觀一致。如果你覺得基督教的三觀跟你一致無妨去信,否則你身邊的人再好也別信。不然這些人轉過頭會詛咒你。

我不怎麼願意讓我從未聽說過基督教的爺爺奶奶下地獄,也不願意讓三皇五帝,唐宗宋祖都是挪亞的後代,更不覺得捐出十分之一的錢給教會有什麼意義。所以至今不信基督教。


信教的人做了壞事會痛苦?

賣贖罪券的教廷?

屠了君士坦丁堡的那群十字軍?

滅亡了印加還是阿茲特克的皮薩羅?

屠殺北美印第安人美利堅?

販賣黑奴的白皮們?

火燒圓明園的英法聯軍?

燒了文明古迹的ISIS?

用著人皮唐卡的達賴喇嘛們?

掌握著十億畜生的婆羅門剎帝利們?

巴基斯坦榮譽謀殺的父親兄弟們?

Boom Boom Boom的那些不可言教徒?

昆明火車站的屠刀?

還沒讓你醒悟嗎?

他們做這些事!一點也不痛苦!還賊痛快!

良心從來不看宗教!


歡迎加入飛天意麵神教,RAmen!

饃西八誡:

1希望你們,在傳道的時候,別那麼自以為是,如果有人不信,那也沒關係,你們的神不是虛榮好妒的神。

2希望你們,不要以我的名義去鎮壓,征服,懲罰,殘害別人,也不要與人為惡,我不要你們供奉。純凈度與水相關,與人無關。

3希望你們,不要用衣服相貌言辭來區分人。與諸有情,當懷慈忍。你們應當記得:女人=某人,男人=某人,蝦米=蝦米。色色生生,無有差等,但是說到時尚話題,非常抱歉,只有女人和部分極有天賦的男人能得到我的點化。

4希望你們別為難自己,也別為難你那正當年的愛人,如果違反此誡,最好有點自知之明,電視關上,出去散步。不然你就草草自己吧。

5希望你們沒吃飽飯的時候,對固執的人,恨意重重的人,不要理他,先吃,吃完再去找他們算賬。

6希望你們不要花錢給我建造奢靡之會堂/教廷/廟宇/聖寺/神龕,你們可以把錢用來:

6.1 濟貧扶弱

6.2 治病救人

6.3 好好過 好好愛 再把網費降下來點

也許我是全知全能的複雜糖質生物,但是我生性淡泊。你懂的,我是造物主。

7希望你們,別見人就說我曾召見過你,你並非萬人迷,超越自己吧,然後去愛你的同輩。

8希望你們,喜歡皮鞭蠟燭凡士林的,彆強迫你的伴侶,當然如果他/她也喜歡,就去享受吧,別忘了拍照哦,另外,記得帶套套,那不過是一層膠膜而已,如我我真不想安好心,在上頭長釘子你不也是一樣。

根據《飛天麵條神的福音》,本教正式的祈禱結束語是"RAmen"(音:拉麵)。

最後附上簡單的FAQ

Q:我要入教!該怎麼弄?

A:太棒了,你現在就是教友了。不用交會員費。不用經受神廟試煉。不用對著面神的化身宣誓。不用喝交杯酒。當然,如果拜訪一下本教總壇就最好不過。

歡迎不明真相的群眾們免費入教試信一月,如有不滿可隨時退教,絕無任何不良後果毒副作用。

Q:我能為飛面神教做些什麼?

A:傳揚福音。別忘了告訴人們,我們是世界上最為和平的主流宗教,從未以我神之名挑起過任何戰爭,也從未產生過一位烈士。


不要被表面現象蒙蔽了。基督教的本質是邪惡的,建議你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對基督教的總結就知道了。(記住: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上下文清清楚楚,不要被什麼「斷章取義」之類的帽子迷惑了。)

一個哲學家說:不因為基督教憤怒的人,不了解基督教。我當年剛到美國的時候,也像你一樣地基督教有好感。但是我經過多年認真的學習思考,終於認清楚了基督教的邪惡本質。請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的總結你就知道了。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白紙黑字,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有人說我「斷章取義」,你就請他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他就無話可說了。

很多人之所以信基督教,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認真閱讀過「聖經」!我曾經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認真學習「聖經」。經過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我終於可以斷言基督教是騙人的。下面是我總結出來的我反對基督教的幾個主要起原因。請思考: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我試圖幫助人們認清楚基督教(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真相,方法是從「聖經」出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歡迎大家查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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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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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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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

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

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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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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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等等等等。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逐句分析題主的說法。

【我今年18歲,女生,大一,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是周圍很多人都說信教的人做了什麼錯事會更痛苦,】

疑問:【周圍很多人都說】能當實錘來用?

實際上,信教之後可能增加自己的負罪感(做了什麼錯事會更痛苦),也可能找到為自己洗地的理由:基督徒也是人,也會跌倒,主會原諒我的。

【我同學的高中班主任,信基督,從描述來看是個很好的人,感覺信教的人都很善良啊】

疑問:發現一個「善良」基督徒,如何論證出【信教的人都很善良啊】這個結論?

倖存者偏差而已。

【因為我覺得信教的人相對會更自律,】

疑問:「覺得」等於事實?

【有一個信仰會更好點,會讓自己心理變得更強大,更幸福?】

疑問:信仰是個啥?

信仰,特別是基督教的信仰,是選擇性失明,是一種眼科疾病。

【美】埃里克·霍弗《狂熱分子》 第二章 促進自我犧牲精神的方法

「路德就說過:「我們必須堅決相信《福音書》啟示的那個世界,哪怕天國的所有天使都下凡來告訴我事情是別的樣子。我不但不會因此懷疑《福音書》的一個音節,反而會閉眼掩耳,因為他們不值得我看或聽。」依賴感官和理性證據的人同被視為異端和背叛。如果我們知道篤信要由多少不可信加以支撐,一定會大吃一驚。我們所說的盲信,是由數不勝數的不可信築起的。」

「 但凡「忠實信徒」都具有「閉眼掩耳」的能力,對「不值得看或聽」的事不屑一顧,而他們所以能夠無比堅定不移,力量亦是源於此。他們不會因為危險卻步,不會因為障礙重重而氣餒,不會因為有反面證據而困惑,因為他們根本否定有危險、障礙和反面證據的存在。」

如果題主靠選擇性失明堆砌出所謂心理強大,幸福,那我只能付之一笑。

請注意,我沒有阻攔題主信教,我只負責診斷。


不要信某一教,信教是沒什麼用的是。好的宗教都勸人為善。

但是人若是靠勸就能變好,這個世界早就實現共產主義了。

記得唐朝白居易有個和尚朋友是個高僧,具體啥名我忘了。白居易請教他,說用一句話總結佛法,此高僧回答:諸善奉行,諸惡莫作。道理是很簡單。善惡,這是人的良心裡都知道的。然後他又誠實的說,三歲小孩都知道,七旬老翁做不到!

這就是人的本性。罪人的罪性會讓罪人只會傾向去犯罪。一個人若不屬於良善的神,就只會屬那惡者撒旦,這是非此即彼的。如果人靠勸就能變好。那哪裡需要神呢?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都能讓你變好。那我應該是個良善的不要不要的人。

我從五歲開始被家裡人要求,把論語,老子,弟子規,三字經這一票東西背了一通。我父母對我的管教也是極嚴厲的。但是我還是脾氣暴躁的要死,人也偏激,高中開始接觸色情的東西,大學在某211帶學帶玩,花了大把時間沉迷遊戲。我發覺這麼多年,我真的沒變好,反而是愈發糟糕。若說罪人,我真是罪人里的罪魁!

你要做的不是信教,而是信主耶穌,信三位一體的神!人如何能向善呢?除非你接受上帝,這個美善的本體,有神的靈在你裡面,讓美善

住在你的靈里。你才會慢慢變得美善。

不要害怕有些人說,哎呀,要慎重啊,你想要脫離就難啦!沒那麼可怕。

上帝磨一個人磨的很慢,但你信祂,祂就不會撇棄你。我大一信主的,大一一年做了掛名的基督徒,生命也沒變得多好。大二大三我懷疑上帝的存在,因為對一些神學問題帶有自己的誤解和偏見,那時候很驕傲,總覺得自己是對的。其實根本就沒有仔細閱讀,思考。換句話說,我的理性也是不純全的,是被我的自以為是蒙蔽著。我厭惡祂的很多規矩。我那時候覺得這些規矩是束縛。

大二大三我離開教會,也沒人打擾我,找我麻煩什麼的。總之很自由的。那兩年去談戀愛去了,繼續混。結果兩年以後,戀愛談的狗血無比,分手,當初那麼相愛的兩個人最後搞得跟仇人一樣。我那兩年脾氣也更暴躁。跟我兩個室友打過架。我真是難過的要死。我在那個痛苦裡面,開始反思,發現自己真是個混蛋!我自私,懶惰,缺乏愛別人的能力。

所以直到三年以後,我第一次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徹頭徹尾的罪人。我不敢再驕傲了。那時候,上帝給我一個感動,我就自己主動聯繫,回到教會。當我不敢再驕傲的時候,我才開始認真的讀聖經,看神學的書籍。不待主觀的偏見思考問題。後來那些問題就想通了。我發現之前根本就是我不願意看,不願意思辨。從前我是個懷疑論者,但那一年,我在心理和理性上都接受了上帝。真理是真金不怕火煉的。當初那些誡命,規矩,我才知道這是保護不是束縛。舉個例子,就像一個苦口婆心的老父親勸兒子,你要珍惜光陰啊,努力學習啊,等等不然你將來到社會上會吃苦的。兒子那時候不聽,等到終有一天,書到用時方恨少了。兒子後悔了。

後來我回過頭來看這些事。我發現上帝真的愛人!當初我說把他拋棄就拋棄了。但是他沒有拋棄混蛋的我。而且他有智慧讓我認識他,輸得心服口服。他對我命運的安排實在是奇妙。他不像有的父母,兒女逆反就強壓著,結果越來越對抗。而是給了我兩年,任憑我去。讓我自己去碰壁,去吃苦頭。然後願意順服神。

今年是我信主第五年了。現在,我不看色情的東西了。你再叫我去打遊戲,簡直比叫我吃屎還要難受。我覺得那些極端無趣。我現在除了工作,業餘時間都用來看書學習,只有這個讓我覺得快樂。我脾氣好了很多,心態也很平靜。當初我發火的時候,能拿拳頭把我家牆砸一個洞,徒手掰斷了水龍頭。以前我是忍不下來要發怒的,現在我能忍得了。

我自己都想不到我會變成現在這樣。真是太開心了。而且最開心的是,我今年才23歲,我真的認識和親近上帝其實不過才兩年。(不算大一到大三的話)這一切不是我的功勞,全是上帝的功勞!因為我曾經也認識到過自己的罪性。想靠自己的力量去改的,結果真是挫折不堪。沮喪的想自殺!

如果上帝兩年就能改變一個人如此。那麼我這一輩子活完了,最後能變成一個何等優秀又美善的人。這真是極讓人喜悅的事!

試問這個世界上有哪一個宗教能做到改變一個人至此嗎?不能!不要去信教,不要去信基督教,而是要去信主耶穌,獨一的真神。你不是要一個勸,而是這個改變的力量進入到你裡面!

主耶穌說,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人 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 10:10 )耶穌誠不欺我也!


個人經驗,不是宗教讓人強大,而是思想讓人強大。

我看過一些正信的佛教思想,然後加上自己的理解,然後我現在就是共產主義理想指導戰略,佛學指導心理戰術,科學指導行為戰術,覺得自己很強大,你也可以試試。


我建議你對各種思想有了了解,在自己思想更成熟的時候再做選擇。

你的經歷已經有人分析了,邏輯上不成立。基督徒存在善良的人,非基督徒也有很善良的人。在選擇信仰上要慎重,因為你相信了以後有放棄思考,盲目相信的可能。

你是無神論者的話,建議你不妨了解一下佛教和道教的思想,他們認為沒有造物主,個人的行為決定今後去向,或許更適合你。

建議你與信徒保持一定距離,不要因為被感動而信教,保持理智,同時也尊重信教信教者,在你對它的正反面思想都有了足夠認識之後再做決定。


信教和信仰是兩碼事,你信天龍教和信馬列,都是信仰的一種,你信有神論的宗教要有清規戒律沙里亞,你信馬列要有黨章黨紀,信仰可以是有神論也可以是無神論。


信宗教不如學哲學。

以下截自馮友蘭先生的《中國哲學簡史》的第一章,中國哲學的精神。原本只是想截取其中的關鍵內容,後來一截幾乎把半章都搬了過來,希望如此長篇大論能看到這份回答的各位有所啟發。如果嫌長,請直接拉到下方看總結。

「……現在許多西方人都知道,與別國人相比,中國人一向是最不關心宗教的。例如,德克·布德教授(Derk Bodde)有篇文章,《中國文化形成中的主導觀念》①,其中說:『中國人不以宗教觀念和宗教活動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中國文化的精神基礎是倫理(特別是儒家倫理)不是宗教(至少不是正規的、有組織的那一類宗教)。……這一切自然標誌出中國文化與其他主要文化的大多數,有根本的重要的不同,後者是寺院、僧侶起主導作用的。』

①Dominant ideas in the Formation of Chinese Culture,載《美國東方學會雜誌》62卷4號,293—294頁。收入H.F.MacNair編《中國》,18—28頁,加利弗尼亞大學出版社,1946年版。

「在一定意義上,這個說法完全正確。但是有人會問:為什麼會這樣?對於超乎現世的追求,如果不是人類先天的慾望之一,為什麼事實上大多數民族以宗教的觀念和活動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這種追求如果是人類基本慾望之一,為什麼中國人竟是一個例外?若說中國文化的精神基礎是倫理,不是宗教,這是否意昧著中國人對於高於道德價值的價值,毫無覺解?

「高於道德價值的價值,可以叫做「超道德的」價值。愛人,是道德價值;愛上帝,是超道德價值。有人會傾向於把超道德價值叫做宗教價值。但是依我看來,這種價值並不限於宗教,除非此處宗教的含義與前面所說的不同。例如,愛上帝,在基督教里是宗教價值,但是在斯賓諾莎哲學裡就不是宗教價值,因為斯賓諾莎所說的上帝實際上是宇宙。嚴格地講,基督教的愛上帝,實際上不是超道德的。這是因為,基督教的上帝有人格,從而人愛上帝可以與子愛父相比,後者是道德價值。所以,說基督教的愛上帝是超道德價值,是很成問題的。它是准超道德價值。而斯賓諾莎哲學裡的愛上帝才是真超道德價值。

「對以上的問題,我要回答說,對超乎現世的追求是人類先天的慾望之一,中國人並不是這條規律的例外。他們不大關心宗教,是因為他們極其關心哲學。他們不是宗教的,因為他們都是哲學的。他們在哲學裡滿足了他們對超乎現世的追求。他們也在哲學裡表達了、欣賞了超道德價值,而按照哲學去生活,也就體驗了這些超道德價值。

「按照中國哲學的傳統,它的功用不在於增加積極的知識(積極的知識。我是指關於實際的信息),而在於提高心靈的境界——達到超乎現世的境界,獲得高於道德價值的價值。《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第四十八章)這種損益的不同暫且不論,《老子》這個說法我也不完全同意。現在引用它,只是要表明,中國哲學傳統里有為學、為道的區別。為學的目的就是我所說的增加積極的知識,為道的目的就是我所說的提高心靈的境界。哲學屬於為道的範疇。?

「哲學的功用,尤其是形上學的功用,不是增加積極的知識,這個看法,當代西方哲學的維也納學派也作了發揮,不過是從不同的角度,為了不同的目的。我不同意這個學派所說的:哲學的功用只是弄清觀念;形上學的性質只是概念的詩。不僅如此,從他們的辯論中還可以清楚地看出,哲學,尤其是形上學,若是試圖給予實際的信息,就會變成廢話。

「宗教倒是給予實際的信息。不過宗教給予的信息,與科學給予的信息,不相調和。所以在西方,宗教與科學向來有衝突。科學前進一步,宗教就後退一步;在科學進展的面前,宗教的權威降低了。維護傳統的人們為此事悲傷,為變得不信宗教的人們惋惜,認為他們已經墮落。如果除了宗教,別無獲得更高價值的途徑,的確應當惋惜他們。放棄了宗教的人,若沒有代替宗教的東西,也就喪失了更高的價值。他們只好把自己限於塵世事務,而與精神事務絕緣。不過幸好除了宗教還有哲學,為人類提供了獲得更高價值的途徑——一條比宗教提供的途徑更為直接的途徑,因為在哲學裡,為了熟悉更高的價值,無需採取祈禱、禮拜之類的迂迴的道路。通過哲學而熟悉的更高價值,比通過宗教而獲得的更高價值,甚至要純粹得多,因為後者混雜著想像和迷信。在未來的世界,人類將要以哲學代宗教。這是與中國傳統相合的。人不一定應當是宗教的,但是他一定應當是哲學的。他一旦是哲學的,他也就有了正是宗教的洪福。」

————————————————————

總的來說,馮友蘭先生大概想要告訴我們的是:中國人沒有信奉某種宗教的傳統,但是中國人同樣也熱衷於對超道德價值的探索;如果要探索更高層面的價值的話,哲學優於宗教,因為它是科學的,純粹的。

以我之見,如題主所言,信教僅僅是為了樹立一種道德信仰,我認為這是不必要的,樹立道德信仰從來都不是只有信教一條路。在科學的世紀,我們要用科學的思想去武裝自己。既然題主大一,與其陷入信不信教這種煩惱,不如報幾個哲學系的選修,啟發自己的一些哲思。如果自己能弄明白這個世界為何如此運轉,我為何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我的人生如何才能成為真正幸福的人生的話,那麼要宗教何用呢?

牢記:宗教所樹立的堅定信念建立在一套周密的謊言之上,而在科學的進攻之下,這樣的謊言已經不堪一擊,而萬古長存的,只有是人自身心中不滅的理性和良知。


【更新】

你想要信教,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某些人對聖經【斷章取義】式解讀所蒙蔽!提供兩個我以前關於解釋「不信上帝下地獄」和「十一奉獻」的解釋:

之前我也對基督教深信不疑,但是我內心始終有些疑問,上帝說不信基督教就下地獄的話這樣的上帝真的是慈愛的上帝嗎?

解釋:

沒有錯,基督教的上帝是慈愛的上帝,但是,慈愛只是上帝的屬性之一,上帝還有一個屬性是【公義】,換句話說,聖潔的上帝只是暫時容忍世上的罪惡存在,最終,有罪的人必須受到上帝藉著祂所設立的人耶穌基督(神人二性)執行的公義審判,上帝既然不能背乎自己的公義,於是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既彰顯了上帝的公義,又顯明祂對於世人無限的慈愛。

那麼,「不信上帝就下地獄」這句話到底怎麼解釋?

解釋:

這句話是對於聖經斷章取義解讀的最明顯的例子,首先澄清一下,不是不信上帝就下地獄,而是【有良心之罪】而又【不信】即不願接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捨命所流血成就的救恩,死後靈魂在地獄(聖經和合本翻譯為「陰間」)有知覺的受苦直到末日身體復活受審判。

來看看這句話最可能的出處:

【約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 子的名。

再看看這節經文是怎樣被斷章取義成了所謂的「咒詛」的?

聖經上的「咒詛」的本意是這樣的: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 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3:17】因為 神差他的 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換句話說,就是:

如果人不願意接受上帝賜下的救恩,那麼,當人離世後靈魂會因自身的良心之罪而受到相應的公義的對待(受苦程度有相應的不同),沒有什麼不公平。

主耶穌已完成救恩的工作,現在是每個人決定接受主或拒絕主的時候了。要拒絕如此的愛、如此的恩典,實在遺憾。一個人不相信主耶穌,神亦別無他法,惟有定他的罪。

關於基督徒的義務的第一個小分題:

聽說要交個人收入十分之一給教會?

有一位網友的回答從聖經和教會兩個方面給與了詳細的解釋,與大家分享一下:

【轉載自百度貼吧 作者:耶穌聖嬰金滿 2017—11—30】

為什麼新約沒有規定十一奉獻?

某些基督教會要求會眾交「十一奉獻」(將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交教會)。 但是,要說明的是,這是對聖經的歪曲和篡改。 當然,主耶穌稱讚把全部所有交給聖殿的窮寡婦,保羅也說「少種的少受多種的多收」(林後9:6),鼓勵信徒多多的捐獻。但是耶穌和門徒沒有任何一人制定一個統一的收費標準,而是提出新規定:「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 在新約聖經上沒有「十一奉獻」的教導,而是自願地甘心樂意地捐獻。為什麼新約沒有規定十一奉獻? 可以說,新約沒有規定十一奉獻,這是神的智慧。 而今天,許多神職人員打著「十分之一是神的」旗號,說什麼不交十一就是偷了神家的糧;甚至從國外搞來一些異端的所謂「不交十一就下地獄」的假見證嚇唬人。 在奉獻這一點上,天主教是隨各人的情況,自由奉獻。 堅持「十一」的人最常用的是在主前約460年間寫的《瑪拉基書》「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的話(瑪3:8)和「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以此作為收「十一奉獻」的依據,其實是以假亂真、混淆視聽。 《瑪拉基書》屬舊約,舊約是講律法的,當然獻祭時使用瞎眼的、瘸腿的、和有病的動物那是大不敬的;主耶穌是對法例賽人講的,法例賽人是堅守律法條文的。 而福音要傳遍萬國萬民、直至地極,對普世人來講的。翻遍四福音書,也沒有主耶穌復活之後差遣門徒時規定他們收什麼「十一奉獻」。(可16:14--18,太28:16) 使徒們呢?對於外邦人信主之後也沒要求十一奉獻,而說神不會把重擔加給我們。 請問如今主張十一奉獻的人,你信的是法利賽人還是耶穌呢?你接受割禮了嗎?你星期六守安息日了嗎?你不吃豬肉兔子肉嗎?你需要在主日敬拜時將兩隻斑鳩在教會講台上殺死獻給神嗎? 講「十一」的人罔顧聖經新約不要求十一奉獻的事實,而偏要拿出屬於舊約的律法條文。

教會該不該要求十一奉獻?

一些教會宣傳十一奉獻是所有教徒把總收入的10%交給教會,不交的就是偷神的糧,得不到神的祝福,或者說是拒絕了神的祝福。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在新約時代,新約已取代舊約,基督教已取代猶太教,上帝並沒有規定基督徒要守以色列的全套摩西律法。新約當中並沒有明確要求十一奉獻。新約是說: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使徒也從來不教導信徒要奉獻工資的十分之一。基督徒的奉獻應該自由奉獻,而不是本著十分之一這個標準。奉獻要本著心甘樂意、自願的原則,教會何必勉強信徒奉獻多少呢。信徒要按著自己的心意和經濟奉獻,如果教會把十一奉獻的重擔強加給信徒,會把一些人擋在教會的門外,甚至令一些信徒離開教會。


方法很簡單,不帶腦子去宗教場所就好了,被忽悠幾次就信了。


讓一個普通人做好事可以靠宗教也可以靠道德。

讓一個普通人做壞事,道德不行,只有宗教可以。


不請自來,說一下我個人對信仰本身的幾個看法

1,把你所接觸到的信仰(包括宗教或其他信仰)的著作都了解一下,至少走馬觀花的看看,以辨識其中的思想是否令你有所共鳴或觸動

2,在1的條件下,尋找你最觸動的信仰為自己的信仰,不論這個信仰在他人眼中是個怎樣的形象(例如前不久火過一場的撒旦教(正統的),它的教義其實很正常,但人們對它誤解太多)

3,在2的條件下,選擇一種或多種信仰,隨心遵循其教規,而非用教規捆束心中所想和身上所行。是自己願意遵守教義,而非用教義綁架自己

4,信仰的應是該信仰的精神,而非該信仰完成的奇蹟。例如我經歷過被基督教會的牧師的祈禱治癒高燒的經歷,但我越長大越發覺【這個信仰不止跟我三觀不合,甚至認為我天生的不同是種天大的罪過(同性戀在基督教中是很大的罪)(……準確來說基督教義認為較為開放的性都很下流,不論異同…),那麼我為什麼還要用它的三觀捆束自己捆束他人呢?】所以在十四歲出櫃的同時明確向家裡人表明【我的信仰不應是基督,也不會是基督,我有別的信仰】

5,如果沒有符合你三觀的信仰,要麼你沒有找全所有的信仰,要麼你的三觀獨一無二——這並非什麼侮辱,相反,如果你願意表露出你的獨一無二的三觀(只要不是特別邪,邪到邏輯不自恰的那種…)說不定你能組建一個新的信仰

6,在3的條件下,不要用自己願意接受的教規束縛不願意接受的人,即使他們願意或已經接受你的信仰的神跡(如4…)

7,在6的條件下,也明確表示自己的信仰,並明確拒絕褻瀆自己信仰或自己本心不願的事情

8,如果對方是極端狂熱信徒,7可以違背(在7之前判定)………

9,在5的條件下,了解這種三觀對人們對你的評價的影響,如邏輯自恰且不會引起他人的天性反感(即違背天性(天性≠倫理且天性≠道德),如不必需要的時候騷擾他人,或傷害不願被傷害的人),則解釋自己的邏輯;如若不然,則放棄與他人天性抵觸的那部分三觀,選擇自己天性不太抵觸的三觀接受

差不多就這些


想信就信,沒聽說信個教還需要辦法的。


我信教也不信教。

信教是因為敬畏。

不信,是因為馬克思教育。

我想多數人,都如此吧。

有句話說得好,殊途同歸。

其實,都是在馴化人的獸性,叫人為善。

人的苦難,從孕育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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