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出去的水,能否再收回來?

潑出去的水,能否再收回來?——論老闆如何把激勵出去的股權收回來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今天我們聊一個話題,老闆如何把激勵出去的股權收回來?經常有老闆問我,我想把股份分給員工,又怕員工拿到股份以老闆自居,不好好工作,又擔心員工走了,股份收不回來,那各位聽眾你是否也有這樣的困惑呢?

我們今天聊一個話題-----限制性股權,以解決你上面的困擾。限制性股權,顧名思義是員工拿到的是真實的股權,同時又受到一定的限制。在約定的條件下,股權要退回公司或股東,一般會約定,員工全職為企業工作一定的期限,如4年。如果他的年限沒有達到約定的期限,員工要把股權退回來,員工退股分以下幾種情形:

一、員工主動辭職,約定全部退股給公司

二、員工生病或意外導致失去勞動能力,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員工已經提供的服務,已經拿到的股權要給員工,沒有完成的服務期限對應的股權,繼續給到他或以合適的價格,把員工的股權買回來。

三、解僱或辭退員工,這個會存在爭議,要求做限制性股權時,把規則寫清楚。

  1. 激勵對象犯罪,或者是有其他重大的違反刑事或者是行政法規的行為遭到處罰。
  2.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包括公司的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3. 違反和公司之間的競業禁止的不競爭的義務。
  4. 員工和其他公司簽署的其他一些勞動合同。

其他一些事由和情形

企業在制度規則時也要理解員工那邊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做到相對公正,發生前面幾種情況的時候,企業要約定股份收回的細則。除了有否定性收回的規則,還要有考核授予的規則,如員工在公司全職工作滿一定的年限,員工的表現,員工對公司的貢獻達到一定的標準或者達到當初大家商量好的預期標準,這種安排一定要加進去。這些規則如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沒有規則,則對員工就沒有約束力,一定是企業考核什麼,員工就努力去完善什麼。

限制性股權是實實在在的股權,只不過在某些情況下,有可能讓激勵對象退回部分股權或全部的股權,限制性股權的對象是公司最重要、最核心的人員,對公司的創始團隊的人員也可以用限制性股權。今天我們聊的話題是限制性股權,即通過限制性股權,讓企業老闆把激勵出去的股份,如果覺得員工工作不合適可以把股份收回來,讓股權收放自如。

今天的交流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好了,今天我先分享到這裡。也許您正準備創業,也許您已經走在創業的途中,如果您有股權方面的困惑,或者有什麼想法或建議,你可以隨時進行交流和諮詢,待著您的光臨哦,最後給創業者的您送出一句話:「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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