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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之一個書評 | 文珍:《柒》

第一次讀到文珍的地方我還記得,是在山西省圖書館落地窗寬敞氣派的期刊閱覽室。那篇後來收進《我們夜裡在美術館談戀愛》的《我們究竟誰對不起誰》,讀得讓我感動。今天拿到《柒》,讀第一篇《夜車》,發現同樣的感動還在。

我這頭一回寫書評,就是想把這點念念不忘、依然還在的「感動」說清楚。

先舉兩個例子:

作為一名混跡人群就如一滴水滴入海洋的中等美女、大齡文藝女青年、苦逼北漂打工族、奔三女兒童,我們也有自己淺薄庸俗的找樂子方式:時不時搞個趴踢聚會一下,吃吃喝喝唱個k什麼的。——《我們究竟誰對不起誰》

我不理他,隨他自嗨。老宋得病後從一個理工科宅男變成了一個遊戲迷逗逼。——《夜車》

「苦逼」、「奔三女兒童」、「趴踢」、「唱個k」、「自嗨」、「宅男」、「逗逼」,原來這些語彙也能進入文學,和「一滴水滴入海洋」這種經典比喻編入同一個句子里!

倒不是說它們有什麼進入文學的價值。恰恰相反,這些瘋草般近親繁殖的速朽的玩意兒,但凡對文字有點追求的寫作者,都會很小心地不要輕易沾染。可問題在於,它們是真實存在的,是從現實中生長出來的赤潮,迴避它們反倒會損害文學對現實的逼近。

文珍似乎摸到了某種方法,把它們馴服得妥妥帖帖,既不刻意迴避,也不縱容他們損害自己的文字。這是「感動」的最表面一層。

(有意思的是,剛從Kindle翻出《我們夜裡在美術館談戀愛》,發現電子版《我們究竟誰對不起誰》的開頭略有不同:

作為混跡人群就如一滴水滴入海洋的中等美女、大齡文藝女青年、苦逼北漂打工族、奔三女兒童,我們也有自己淺薄庸俗的找樂子方式:時不時搞個聚會,吃吃喝喝唱個歌什麼的。

剔掉了「趴踢」,「唱個k」改成了「唱個歌」。)

這「感動」往深了說,是文珍對現實的觀照。

還是先舉兩個例子,都出自《夜車》:

兩人沉默地相跟著回了籠罩在腳丫子味和速食麵味里的鋪位。

這讓加格達奇更像一個平淡無奇的北方城市了,剛走過的街道轉過臉就忘了兩旁的專賣店名字,最好的牌子也不過就是貴人鳥,以純,真維斯,勁霸男裝。

如今包括電影電視在內的文藝作品中,魑魅魍魎當道,妖魔鬼怪橫行,反映現實的,又總有股視頻廣告里抑揚頓挫的廣告腔那樣的虛情假意。當我讀到這兩處時,心裡拍案叫絕:「真的是這樣啊!真的是這樣啊!」可是你寫不出來。

文珍的文字是細膩、精妙的。第一頁寫火車夜行,「窗外一閃而過遙遠的黃光,像他人的平靜生活偶爾倒影在我們早已破碎的波心」,令人驚艷。或許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底子,作者才能為我所用不被其傷地把籠罩著「腳丫子味和速食麵味」的火車車廂、賣以純和真維斯的小城專賣店編織到自己的文字中。

這是個技術問題,更是一個原則問題:寫作固然要有取捨,但很可能不該迴避。迴避掉那些網路流行語彙,可能也就扭曲了當今日常生活的真實面貌;迴避掉「貴人鳥,以純,真維斯,勁霸男裝」,可能就失掉了人物與環境的那種疏離感和隨之而來的悵惘。

最後再說一點不足。《夜車》中,「我」和老宋大吵了一架——

……坐火車到天津,又從塘沽坐船去了蓬萊半島。渡海的時候我望著茫茫水面流淚,想好了一靠岸找個沒人的礁岸就跳下去。

結果上岸就餓了。聽說那裡的海鮮特別特別好吃。我找了個小館子,繼續流著眼淚一個人自斟自飲,喝了兩大瓶青島生啤,又幹掉一大堆海鮮:筆筒魚、生蚝、海兔子。總共才二百塊錢不到。喝醉了搖搖晃晃回到旅館,一覺醒來覺得好像沒那麼想死了。為了個渣男,憑什麼?

我懷疑作者對「總共才二百塊錢不到」這神來之筆頗為得意,下文又有一處寫到了:

你走那幾天……就知道你什麼時候都不會虧待自己。吃海鮮了吧肯定?是不是還喝酒了?

我破涕為笑:吃了。吃了快二百,可撐了。

這兩處其實是很有趣的。有趣大概有好多種,這裡的是一種高度「修辭化」的有趣,就是那種時過境遷,或者放到另一個文化語境中不被認為有趣的有趣。它太像如今泛濫的知乎體故事的那種有趣了。

「知乎體有趣」也不是問題,更不該迴避,但同樣需要加以收編、馴化。問題是,《夜車》的敘述者就是「我」,技術上似乎不好把這旁逸斜出的有趣約束在某個範圍內,結果它的色調蔓延開來,和前面敘述者很平穩典正的文字風格產生了衝突,給人明顯的斷裂感。《夜車》後半部分還有幾處類似這樣的地方。

這本書還沒有讀完。

精裝書的紙張真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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