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可以倖免於罪
看到了知友 @不老的老回 回答的「有哪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
知乎用戶:有哪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
想起了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知道這個案子時寫的一篇隨想,心裡憋的難受,於是就先發出來吧。
康曉光在他那本自費出版的書里,寫到,沒有人可以倖免於罪。
這本書是關於一個叫做李思怡的小女孩的。她出生在中國的四川省,享年3歲。
真的是享年3歲,她在2003年,就是著名的孫志剛案的同年,死於自己的家中。
死因饑渴——也就是說,這個孩子,她是被活活餓死的。
我了解孫志剛案,不論是從哪個方面,但是,我必須很慚愧的說,我不知道李思怡。
我不知道她,即便我已經為我那篇論文開了幾遍的題,即便我因此熟悉了許多國家的兒童政策,即便我用各種各樣社會學的和金融學的方法估算著我的論文中所需要的關於兒童政策的數據,但是我還是不知道李思怡,我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曾經有一個3歲的女孩子,因為最最原始的理由,被迫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不認為我的同學們知道這個孩子,因為她不是天使。
她出生在這個國家的最底層,有一個單親的母親,她的母親,賣淫為生,長期吸毒,因為販毒被判刑,家裡早已被斷電,她沒有玩具,沒有照片,沒有公主裙,只有黑黑的裝著鐵柵欄的小屋和一眼望過去,連4個角都沒有的天空。她和她的母親,不過是這個社會最最卑微的一份子,她的人生,從出生開始就註定沒有未來。
我不是道德家,但是作為這個社會的一員,無數事實告訴我,這個孩子如果沒有死於這次飢餓,迎接她的將是怎樣的一種命運——她沒有錢去上學,她的吸毒母親會讓所有的學校拒她於校門之外,她沒有權利去接受義務教育,而也不會有人為她的權利奔走吶喊,然後呢?然後去賣淫,偷盜,吸毒?諷刺的是,現在賣淫女好像被統稱為「失足女」了,不管是不是主觀意願。
我必須得說,這真的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
李思怡的母親,在因為偷盜被扭送進派出所後,被派出所送去強制戒毒,在整個過程中,她反覆哀求警察讓她回去安頓好孩子,但是被無情拒絕,然後17天後,孩子的屍體被發現於家中。
不是因為警察們突然良心發現了,而是同小區的居民感到了不可忍受的異味,自發尋找。
然後,第一個報道此事的記者被開除,憤怒之下將文章掛上了媒體,李思怡案迫於輿論壓力,最終將失職的警察送入監獄。
我是一直反對將吸毒,賭博家庭列入福利救助範圍的,原因很簡單,眾所周知。我現在也堅信這一點,吸毒和賭博的人,沒有資格獲得政府的救助。
但是現在我感到很羞愧。
如果一個5歲的李思怡站在我面前,對我伸出小手,我會怎麼樣?
我迄今為止都只有一個動作,後退一步,然後繞道走開。
因為我本能的認為她是被大人操控著出來騙錢的。
我知道她很可憐,但是我無能為力。
因為她有母親,有姨母,所以她不可能被收養,因為她的母親吸毒,所以按照現行政策,她家不能享受社會低保救助。
我羞愧,不是因為我沒有給那些乞討的孩子他們想得到的東西,而是我覺得我作為一個成年人,我追逐金錢,卻對一個孩子的死無能為力。
我羞愧,是因為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無聊的去看帖,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有一個叫李思怡的女孩子,被警察的冷漠活活餓死了。
我羞愧,是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是警察,我同樣會認為那個女人是借口回家照顧小孩而逃跑。
我羞愧,是因為我知道,我真的已經不會再為這種事情憤怒。
所以,這些文字,不是出於憤怒,而是悲哀。
為了悲哀的社會和悲哀的自己。
這個社會可以找出無數的借口,但是卻沒有任何權利扼殺一個孩子的生命。
但是我什麼都不能做,或者說我知道我什麼都不會去做。
我就像每一個普通的學生一樣,現在為了不當蟻族而努力,以後為了能更好的生活而努力,拿著父母的錢過舒服的小日子,偶爾捐一些錢覺得自己承擔了國家的責任,現在我說我自己沒有經濟實力,那工作以後呢?供房供車養孩子?是的,錢有很多很多的用處,但是絕對不包括去救助一個吸毒家庭的孩子。
我同情每一個不是天使的孩子,但是不包括我要去幫助他們,因為我自認無能為力。
我很羞愧的說,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去切切實實的幫助一個孩子。
我很怕看到那些孩子,真的,我從心底覺得他們代表著大人的罪過,代表著我們每一個有能力幫助他們卻從來沒有想過幫助他們的人的所有的罪過。
這確實是我們沒有人可以倖免的罪。
我真的是第一次想這個問題,為什麼這些孩子得不到幫助呢?
應該把問題歸於哪裡呢?
李思怡的個案可以歸結為警察的冷漠,於是我們可以設想出無數種假如,假如警察同意她的吸毒母親回家,假如警察把那個可憐女人的話放在心上,假如警察找她的姨母去照顧她,這個孩子就不會死。
但是,死去了一個李思怡,卻還有許許多多的李思怡在溫飽線上掙扎。
想起我的外甥女,小孩子轉過年就3歲了。
她最喜歡的東西是手機,她可以熟練的用手機撥通她爸爸的電話,可以抱著我媽送她的外套興奮的讓我媽抱她,我會去專賣店給她買小帽子和小拎包且我絕對不會吝嗇毛爺爺——這個孩子有著中產階級的父母,有著必然美好的童年和必然光明的將來,她是幸運的。
當我看著這個孩子的時候,我絕對不會想起李思怡們。
如果李思怡的媽媽是一個普通的良家婦女,她的生活又是怎樣的呢?
永遠不可能有答案了。
那麼,李思怡的死,到底是誰的罪?
這其實是一個普通人都知道的邏輯推理,社會學上把它叫做代際傳遞。
貧困的父母生出貧二代,然後貧二代無力改變自己的命運,然後有了貧三代……
可能你要說,貧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墮落。
是啊,如果李思怡的母親不墮落,李思怡就不是父不詳的孩子,她也不會死。
但是,墮落往往並不是主觀的,而是一種被逼迫的反應。
那些隱藏在光怪陸離的城市的巨大陰影下的李思怡們,他們真的沒有明天。
沒有人可以倖免於罪,
因為這個罪過,是一個無法找到起點的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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