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影片中」潘金蓮「的人物精神是否值得鼓舞?

從提升用戶體驗的角度,值得。

怎樣的學霸,才能將老幹部碾成渣

最近一倒霉朋友遭遇信用卡詐騙,報警後告知案子性質介於受理與不受理邊緣,一時犯了難,我說:「不如看看《我不是潘金蓮》。」

「學那個法盲胡攪蠻纏?」

這個法盲的水平夠上長江商學院。」

(一)六度人脈理論

打官司前為了和法官攀上關係,不用微博不上推特,一介小小草民,愣是從全縣家譜的枝枝蔓蔓中,@上了法官。

「你和任何一個陌生人之間所間隔的人不會超過六個,也就是說,最多通過六個人你就能夠認識任何一個陌生人。」六度人脈理論被一個農村中二婦女輕鬆玩轉

(二)一萬小時定律

在每年人代召開前,李雪蓮的任務包括:

1、應付各級官員的「喝茶」、「訪談」

2、繞過縣、市、省的圍追堵截,過關斬將,優化上訪路線

3、衝破首都公安幹警的層層布控,逮著個大領導伸冤

按原著小說,李雪蓮上訪時長不是10年,而是20年,按照一萬小時定律,經過一萬小時的錘鍊,任何人都可以從凡人成為某領域的專家。而20年間,李雪蓮小飯館不開了,旅店不做了,一心上訪,修鍊成仙。一萬小時,學渣足以變學霸,一萬小時,法盲足以在法律和人情之間閃(hu)轉(jiao)騰(man)挪(chan)將各級官員碾成渣。

(三)墨菲定律

張嘉譯飾演的馬市長深諳中國哲學和官場為官之道,懂得「一失就萬無」,懂得「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懂得「因小失大」。

只可惜,他不懂「墨菲定律」。

不論是「保證書事件」、「夥同趙大頭跑路事件」、「賈聰明事件」,都說明了↓

冥冥之中,墨菲定律一次次在李雪蓮案中應驗。

(四)用戶體驗

一個並不佔理的法盲何以讓各級官員聞風喪膽?因為李雪蓮曾成功攔截過一位首長。

一個並未判錯的案件何以讓首長震怒連撤三個官員?因為李雪蓮抓住了他們在辦案過程中讓自己非常不爽的一點——用戶體驗。

對情感問題,女性最厲害的一點就是能建立一套自己的是非對錯體系,並在該體系中邏輯自洽,神勇無敵。而能將百鍊鋼化為繞指柔的,恐怕也只能是女性。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婚姻法只能保護財產,不能保護情感。」——這金句是兩年前的熱播劇《離婚律師》里姚晨對同樣遭遇假離婚的失婚婦女苗錦繡說過,而且說得苦口婆心,說得肝腸寸斷,一個最基礎的法律常識,說了整整一夜。

可惜李雪蓮沒有遇上羅莉,在李雪蓮這裡,法院院長沒有說,縣長沒有說,市長沒有說。

或許這工種不屬於政府職能範圍,難怪有網友問這個縣為什麼沒有居委會大媽,沒有婦聯?

又或許,他們在對李雪蓮圍追堵截時,為保住自己烏紗帽不擇手段時,為維穩將李雪蓮非法拘禁時,或許有那麼一刻,也曾無意中說過?只是說時口中吐著酒氣,神情寫滿不屑,態度帶著兇悍,語氣很不耐煩,恨不得把這個又軸又犟威脅自己官位的中二婦女關進瘋人院。於是,李雪蓮有了更加不爽的用戶體驗,更堅定他們個個貪贓枉法,自己比竇娥還冤。

於是,一個芝麻變成一個西瓜,告一個人變成告七八個人,一個農村婦女的思想疙瘩一結就是十年(原著二十年)。

而類似的思想疙瘩,農村婦女秋菊有過,城市貴婦苗錦繡也有過,廣場舞大媽有過,名校女博士也有過,全天下擰巴的女人,也許都曾有過。

就像片中所說,所有的官員出發點都不是要害李雪蓮,都曾想幫她解決問題,這是一種關懷。但因為並未站在用戶角度考慮問題,導致用戶體驗一次比一次崩壞。《奇葩說》在討論女性專屬停車位一期中曾說:「主動去關懷女性,這是一種進步,但更大的進步,是允許我們挑剔這種關懷。」

(五)

《我不是潘金蓮》說的其實是一個法盲誤打誤撞拿住官場命門的故事;

其實也不是法盲,而是熟諳六度人脈和墨菲定律,通過一萬小時的上訪修鍊成精的女學霸

其實也不是女學霸,而是投訴官場直男癌的龜毛女用戶

其實也不是女用戶,而是每一個在官本位文化中生存的人不得不面對的無奈

-----END----



《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上映之前宣傳的太火熱了,於是我很期待馮導又一諷刺力作。看完以後覺得這部戲裡范冰冰把李雪蓮這個角色詮釋的還算不錯。影片以李雪蓮狀告丈夫假離婚案為導火索,因為丈夫一句污衊她是潘金蓮從而走上了十多年的申冤之路。整個的故事情節讓人覺得李雪蓮就是來搞笑的,一次次告狀的失敗還從不放棄,因為一句話而奔走十餘載。其實如果細細推敲和思考,也反映了太多的社會問題和普通老百姓為了生活的不容易。

李雪蓮被丈夫的假離婚欺騙以後,她實在咽不下那口氣,雖然故事情節聽起來挺搞笑,丈夫說好了先離婚再復婚,後來假離婚成了真離婚,還離出了一個小三,她除了一檔牛骨湯店就啥都沒有了。換作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遇到這樣委屈的事情都咽不下這口氣。她不知道該找誰,思前想後去找法院的遠房親戚,而這個親戚也是依法辦事,官司只能以沒打贏而結束。她身上有股拗勁兒,她做出了我們一般老百姓都不敢做的事情——連續上訪,直到上訪到北京。雖然結果一直都是沒結果,但起碼她做了,讓那些所謂的父母官知道我們普通老百姓不是和他們想的一樣好欺負。

換作當今社會,再看看《人民的名義》,不拿老百姓當回事的官員太多了,他們習慣了老百姓的事情一切從簡,小小的上訪都比登天還難。還有人可以有冤報冤嗎?有!這個人就是李雪蓮!她敢!不管外面的世道變成了什麼樣,她還是什麼都不怕,走自己該走的路,不畏任何流言蜚語和冷嘲熱諷。她所做的,不就是鼓勵我們也去做嗎?中國的現實情況是,別人不做我就不做,只要做了我就是另類,於是,所有的歪風邪氣都是我們的沉默和隨大流導致的,慣壞了一眾「祁同偉」和「高育良」這樣不為人民辦實事的官。就連村幹部都讓村民吃啞巴虧,不幹實事,官商勾結官官相護。說白了,只要老百姓你沒事我沒事,大家就都沒事。

雖然李雪蓮的離婚案過了十餘年還是沒有結果,但她贏了,替我們這些老百姓贏了。她讓那些只為利益的人怕了,讓他們知道只有老百姓才是可以讓他們膽戰心驚的人!影片不只是看熱鬧,一部好的影片是讓我們學會思考和進步的。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這就是李雪蓮的精神,是值得我們鼓勵和學習的。只是從影片回到現實,我們又如何在這樣的大背景和大風向之下做王雪蓮,張雪蓮呢?所以,這是需要整個社會為之努力的。



在朋友強烈的推薦,我就看了這部《我不是潘金蓮》,看完之後回味無窮,腦子裡一直在思考李雪蓮做的對不對,秦玉河做的對不對,政府官員做的對不對。

李雪蓮在裡面是個只認死理,不懂法律的一位農村婦女。她和丈夫為了分房而協商假離婚,轉身之間,他丈夫娶了別的女人,因而她想要為自己討回個說法。他丈夫知道她要告他,就污衊她是「潘金蓮」(潘金蓮是個惡毒的女人,在歷史上很出名)。政府官員都對她說:「離婚證都辦下來了,你還想要怎樣。」她一直不認同已經離婚的事實,並一級一級的向上告,把一些曾經沒成功完成她心愿的官員都告了上去。李雪蓮的事他們聽了都躲著她,不想辦這個無理取鬧的事,鬧的眾人所知。

在這部劇中,我認識到了,一個不懂法律的人被欺騙是多麼易如反掌的事。丈夫想要再重新找一個女人,就騙她為了分房假離婚,房子下來再結婚。離了婚立馬不認她,娶了新媳婦,這事是多麼可笑。李雪蓮在這劇里的堅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但是她這種在別人眼裡是種無理取鬧的事,勸大家還是不要學習的好,畢竟人家有離婚證在手,還怕你不成?

所以說,為了以後這種事情在社會上少發生,我們還是要多學點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比較好,不能一根筋似的只認自己的死理,不管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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