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數據成最強武器,亞馬遜逐步威脅谷歌與Facebook廣告霸主地位

【67運營解讀】亞馬遜帝國擴張之路不僅搶了傳統零售商飯碗,其不斷增長的消費者資料庫,也對數碼廣告兩大巨頭Google與Facebook造成威脅。

亞馬遜挾著電商霸主地位,對全球零售商的衝擊顯而易見,而近期各項分析報告顯示,亞馬遜逆勢成長的「廣告業務」有望威脅Google和Facebook在此市場的統治地位。

事實上,亞馬遜成立十年的廣告業務直至2017年6月才顯示轉變性的成長,當時全球最大廣告公司WPP集團執行長索瑞爾在年度大會表示,亞馬遜「在許多方面極具顛復性」,並預估2017年WPP在亞馬遜投放的廣告額將達2億美元。此外,摩根大通分析師安慕斯發布的研究報告也指出,亞馬遜2017年廣告營收達28億美元,相比Google的730億美元雖顯微不足道,但他預估亞馬遜2019年的廣告營收將倍增至66億美元。

華爾街日報報導,亞馬遜廣告業務的成功,可歸因於自家電商與零售業務所建立的龐大消費者資料庫。雖然Google擁有海量用戶搜索與瀏覽歷史數據的優勢,Facebook則能將廣告與社群網路完美串連,但亞馬遜的消費者行為與顧客喜好資料庫,卻是隨著亞馬遜收購Whole Foods、打造無人店Amazon Go、進軍低成本聲控音響領域、發展串流媒體影音等業務不停增長。綜合各項調查顯示,逾半數的網購搜索都始於亞馬遜,在規模5兆美元的美國零售業市場中,亞馬遜每多拿下一個百分點,Google和Facebook廣告業務所依賴的500億美元消費數據就會從自家系統消失。

經濟日報報導,數萬商家對亞馬遜平台的依賴,不僅為亞馬遜帶來龐大銷售抽成與廣告營收,也讓亞馬遜獲得海量零售銷售數據,有助其拉近與Google及Facebook廣告業務的差距。因擁有流量優勢與多樣品牌推廣方案,亞馬遜平台如今成為數萬商家不可或缺的銷售管道,像是2013年成立的高級女性睡衣品牌Jijamas共同創辦人兼執行長桑契斯表示,一套70美元起的Jijamas睡衣靠著亞馬遜廣告方案打出知名度,如今65%的銷售額都仰賴亞馬遜,而亞馬遜則從中抽成35%。

鳳凰號報導,雖然亞馬遜擁有發展新廣告產品的潛力,然瑞穗銀行分析師James Lee認為,亞馬遜廣告技術仍處於「早期開發階段」,其盈利能力尚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根據eMarketer的數據,2019年Google在搜索廣告市場的份額可能會增長至80%以上。此外,James Lee表示,亞馬遜廣告客戶和Google搜尋引擎廣告用戶之間幾乎沒有重疊,因此,亞馬遜的廣告業務並不會對已經在數碼廣告領域佔主導地位的Google造成威脅。

推薦閱讀:

TAG:新零售 | 網路廣告 | 亞馬遜Amazo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