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喜歡一個人,竟然都變得奢侈了
02-26
剛上高中的堂弟來我家裡做客,拉著我說要一起出門逛逛。
本以為他想買東西,結果下了樓,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說,是他同學約他去喝奶茶。
他老媽這幾天又不讓他出門,要跟著一起走親戚,所以到我家才拉著我一起出來。
我心領神會,說那你去吧,我去逛下書店,你去完了來書店找我。
約莫過了一個多小時,他才回來找我,還給我帶了杯喝的。
我笑著問他:
怕不只是同學吧,是你喜歡的女生?
他也不否認,就嘿嘿地笑著。
末了我們回到家樓下,他叫我千萬別說出去。
還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我手裡的奶茶,意思是我已經被他收買了。
突然間有點羨慕他。
在他這個年紀,喜歡一個人只需要躲著老師躲著家長。
而喜歡就是全部,為了見一面要想盡各種辦法。
但等他到後來才會發現,其實躲不掉的是生活。
往後再喜歡一個人,也不足以撐起所有東西。
可這些我都不準備告訴他。
有時回想起來,十幾歲就彷彿是人生中最理想的年紀。
那一會,最不拘一格的人也大概沒想過,未來的自己會西裝革履,規規矩矩的上班下班。
那時候你什麼都不信。
而倘若有人在我十六七歲的時候告訴我這些東西,我那會也會覺得他是個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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