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短道速滑犯規及申訴駁回
昨天的短道速滑3000米接力犯規事件令我相當迷惑不解,因為以我對國際組織和奧運級別比賽的常識知識,第一可以排除的就是這麼多多國裁判集體不公的可能。然而的確從我們所能看到的視頻看不出任何證據。
而今天小龍轉的圖和分析赫然解了這部分的惑-轉播公用信號提供的圖像與裁判可以用到的圖像並不一致,也導致公眾看不到裁判能看到的角度。
而關於未在30分鐘內申訴被駁回,又看到以下來自我尊敬的體育人陝西田徑領軍人宏玲的文字分析,非常受教。
之前為國際體育組織做諮詢時確實能夠感覺到中國的代表即使有參政議政的席位,在國際體育組織的討論中由於語言以及專業知識的障礙,基本沒有能力參與規則的制定。而各個國際體育組織的規則通常都是數百頁,有相當細緻的規定,而且也在不斷修訂,及時準確地掌握規則的變化的確屬於地基型的基礎工作。
-----------轉載宏玲部分
「也談平昌冬奧會的「一地雞毛」 晚餐前,一位喜歡體育的哥哥發了一條「看了冬奧會,發現體育界一地雞毛」的微信給我,隨即給他回復過去,體育圈是社會的縮影,欲知平直、則必準繩,中國隊在這次冬奧會規則上吃了太多的虧,這與冬奧項目的遊戲規則制定與話語權沒有中國人參與有關,更與我們沒有熟悉規則、運用規則將自身利益最大化有關,體育比賽如此,金融、貿易、製造業等等也都有這「一地雞毛」。
餐後,看了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發的《國際滑聯駁回中國隊申訴,但給出的理由仍讓人疑惑》一文,報道集中在裁判判罰尺度不一,對給出的處罰依據或理由充滿疑惑,而對駁回申訴的理由「中國隊沒有在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進行申訴」,只是引用了教練「因為當時裁判們還在開會,所以申訴材料一時沒有遞交上去」這句話。
但凡體育裁判法學習過的人都知道,比賽結果公布的30分鐘之內,須有代表團官員簽名的書面申訴材料交競委會,才能得到受理,大部分的體育項目均如此要求。
這就好比大庭廣眾之下,你為左臉被打了一記耳光憤憤不平的伸頭要去討說法時,又被一記符合規則的右耳光給打回來了。
競技體育是和平時期在同一規則下進行的最接近戰爭的遊戲,不光要求運動員在競技水平上精益求精,也要求我們的體育醫療、裝備、保障、仲裁、外交等全方位的專業,不能做到主導這個行業,那就熟悉、掌握、運用規則,賽場從來都是展現綜合實力的舞台,未來讓我們表現的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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