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遊戲媒體開始「科普歷史」的時候,我意識到自己要憋不住開始罵人了
晚上突然心血來潮,想看看你乎在英國東印度公司這個話題上水平如何,於是去搜了一下,然後我就看到了一篇遊民星空發的文章:史上最強公司何以侵佔印度?東印度公司揭秘
先講結論:這篇文章基本已經病入膏肓了,想做小改動是不行的,必須得ctrl + A之後全刪了重寫。
我對17世紀的東印度公司歷史不熟,在此不敢多談,因此我從他「莫卧兒帝國的失策」這一塊開始說。首先這位作者選擇從1612年開始講述東印度公司的故事,然後幾段之後,他寫道「奧朗則布登基後...連年征戰德干高原及其南部地區,導致國庫空虛,德干高原幾乎成為無人之地,帝國也無暇應對東印度公司的威脅」,那麼這位奧朗則布是誰呢,通過查閱維基百科(你不信的話還可以去看不列顛百科全書)我們可以得知,他1658年登基,1707年駕崩。
好,問題來了,這位作者在下一段開頭就寫「與此同時,莫卧兒帝國對東印度公司的侵略性毫無...還授予東印度公司內河通行權和最富裕的孟加拉地區的直接財政管理權,並逐漸把別的地區的財政管理權也移交英國人,等於直接把國庫鑰匙都送對方手裡了」。然而事實上呢,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比哈爾,奧里薩的收稅權和民事管理權(所謂diwani)是在1765年的阿拉哈巴德條約之後才獲得的(Philippa Levine, The British Empire: Sunrise to Sunset (London: Routledge, 2013), page 75),所以我很想知道對這位作者來說,「與此同時」四個字,是不是對他來說有什麼特殊意義,特殊到六七十年上百年的時間差都可以歸類到「與此同時」當中?
下一塊「邁向巔峰」當中,作者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對時間的概念,在頭一句提了「1670年」之後就一直在用「後來」,「再後來」來掩蓋自己對歷史的無知和對讀者的不負責。首先,作者寫1670年後東印度公司在法理支持下更快活地在次大陸擴張,而兩段之後就變成了「再後來,英國和法國之間衝突不斷,後來甚至發展為戰爭」,那麼這到底指的是哪次戰爭?雖然18世紀英法之間戰爭不斷,但是如果你這裡都不明確一下的話,你怎麼解釋「邁向巔峰」的最後一段?
作者在這最後一段的開頭就有問題,「武力強奪孟加拉和邁索爾土邦」,再一次時間跨度過大。上過中學的人都知道東印度公司奪取孟加拉的關鍵點是1757年的普拉西戰役,而邁索爾要比這複雜的多,因為歷史上有四次英邁戰爭,換句話說,英國在18世紀後期與蒂普蘇丹統治下的邁索爾交手四次才「武力搶奪」完畢這塊土地。從1757到1799,作者氣吞山河,一個和字囊括了次大陸42年的歷史,即便是野雞科普文也太過分了點,怎麼著得分成兩句吧。然後,作者指出東印度公司「逐步通過各種政治手段讓莫卧兒王公悉數成為傀儡,莫卧兒帝國名存實亡,東印度公司實際上控制了大半個印度次大陸。此時印度堪稱獨立的地方只剩下西北部旁遮普地區的錫克帝國」。於是我想問作者這個「此時」又是哪個此時?因為直到1818年,統治次大陸中部的馬拉塔帝國才滅亡。
我的讀者們可能要開始譴責我講的太細,不適合毫無基礎的人閱讀,但是我在上一段不停的講時間點的目的不在於此,而在於這篇文章的下一部分:
「18世紀後期,七年戰爭早已打完,美國也成功獨立,英國總算是抽出身來好好對付一下東印度公司了。前面說到,東印度公司巧取豪奪幾乎控制了整個印度,可另一方面因為內部嚴重的貪污腐敗和侵略及鎮壓起義導致公司入不敷支,瀕臨破產,只好找國會求助。打仗要花大錢,剛打完仗的國家很清楚,國會自然很樂意資助,順便改了下特許狀條款,明確了印度的主權屬於英王,並且對印度貿易的壟斷權也由此被剝奪。好在,這時東印度公司的主要任務已經變了戰爭,貿易的優先度反而降下去了,也不至於傷筋動骨,只是主權申明算是徹底斷了東印度公司成為國家的念想。」
亂了亂了,作者在這一段徹底失心瘋。他頭兩句的設定完全是互相矛盾的,因為七年戰爭,美國獨立都發生在1783年之前,而這一年,正如我上一段講的那樣,東印度公司連邁索爾還沒打完呢,第一次馬拉塔戰爭也就剛剛結束,東印度公司怎麼就直接「幾乎控制了整個印度」了呢?後面的「特許狀條款,明確了印度的主權屬於英王,並且對印度貿易的壟斷權也由此被剝奪」這句更是恐怖,直接把1773年的《印度規管法案》,1784年的《東印度公司法案》和1813年剝奪公司在印度貿易壟斷權的《特許狀法案》混為一談。至於最後那句講公司主要任務是戰爭的我就不詳細吐槽了,只想說東印度公司的在次大陸的主要任務是收稅和治理。前者一直是公司在中後期最重要的收入來源,甚至超過販賣鴉片的利潤(Levine, 84),後者參見專為東印度公司培養僱員的Haileybury College,而發動戰爭的目的多半是為了在印度周邊製造一系列緩衝帶以保護其核心領土。
這樣,我給讀者們重寫一個時間線:
- 1756-1763年的七年戰爭
- 1757年普拉西戰役,克萊武擊敗孟加拉軍隊
- 1764年阿拉哈巴德條約,東印度公司獲得孟加拉收稅權和民事管理權
- 1767-1769年的第一次英邁戰爭
- 1773年《印度規管法案》
- 1775-1782年第一次馬拉塔戰爭
- 1775-1783年的美國獨立戰爭
- 1780-1784年第二次英邁戰爭
- 1784年《東印度公司法案》,對此前的《印度規管法案》進行補充,加強了英國皇室和政府對印度的控制,其中包括印度總督和Court of Directors的設立
- 1790-1792第三次英邁戰爭
- 1799年第四次英邁戰爭,邁索爾滅亡
- 1803-1805,第二次馬拉塔戰爭
- 1813年《特許狀法案》,結束公司在次大陸的貿易壟斷
- 1816-1819年第三次馬拉塔戰爭,馬拉塔帝國滅亡
所以,我請問各位讀者,這位碩士星空的作者,究竟扭轉了幾次時空?
這就是我討厭網文的原因,十篇有九篇既不是在給你講歷史,也不是來教你歷史,而是在他媽創造歷史。我上課瞪大眼睛聽課,下面忙著抄筆記,晚上回來翻書,然後一開知乎和微博就看見一群被這種智商的網文滋養出來的弱智在佔據我的屏幕空間,你問我為什麼要費勁寫兩千三百字,我告訴你這就是原因,就是單純受不了這個網路氛圍罷了,不信你就去看這篇文章在遊民上的評論區。
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看,但寫出來了至少對得起自己,也等於做了一次小小的複習工作。
後續1:
柳嘉宛:有錯就要認 被打要立正![圖標](http://i1.wp.com/pic2.zhimg.com/v2-ac45f21bf90c5082a2d5eae825933fcd_180x120.jpg)
竟然有人覺得我不用雞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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