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毒死多少嬰兒,中國的奶粉才能安全

導語:假奶粉再次出現,讓嬰幼兒家長如臨大敵。雖然經過三聚氰胺事件後的幾輪整治,相關官員也說「目前國產乳製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狀況是歷史最好時期」,但監管依舊效果不佳,打了官員的臉。

作者 | 黃騰輝

本文系網易原生內容中心《回聲》欄目出品,每周一至周五準時更新。

4月1日,最高檢察院網站公開了一則消息,2015年9月上海市查處了一起製造銷售仿冒嬰兒品牌奶粉案件。犯罪嫌疑人仿製多種著名品牌奶粉罐,並將收購來的低檔廉價奶粉灌入其中進行銷售,共有1.7萬罐假奶粉已經被銷往鄭州、徐州、長沙、兗州等地。2016年1月8日,涉案的六名嫌疑人已經被逮捕。

與此相似的毒奶粉、假奶粉事件一直源源不斷,早已經讓幼兒家長談國產奶色變。例如2003年安徽阜陽劣質奶粉事件,根據2004年4月27日《新華網》發布的國務院調查組對阜陽地區的調查結果,阜陽2003年5月1日以後出生、以奶粉餵養為主的嬰兒中共有輕度、中度營養不良嬰兒189例,阜陽市因食用劣質奶粉造成營養不良而死亡的嬰兒共計12人。事件中由於劣質奶粉蛋白質含量不足,導致嬰兒營養不良成為所謂的「大頭娃娃」。截至2004年4月,除了重災區阜陽之外,包括山東、成都、江西、廣東等地都出現劣質奶粉案例。北京和廣東甚至出現吃了劣質奶粉導致發育障礙的嬰兒。

2008年10月19日,李小權(音譯)的女兒飲用問題奶粉後因腎衰竭夭折。/AP

2008年河北三鹿奶粉摻雜三聚氰胺事件震驚全國,該事件當時被定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共有將近30萬兒童受到影響,其中6人死亡,幾乎整個中國乳製品行業都被捲入事件之中;2009年11月,陝西金橋乳業將曾被查出三聚氫胺的5.25噸毒奶粉經過重新包裝,重新投入市場;2010年1月陝西渭南樂康公司,將購入的10噸過期三聚氫胺奶粉和本公司生產的奶粉混合後銷往廣東。一系列事件之後,不少家長對國產奶粉避之不及,寧可掏高價、費時間通過各種渠道購買進口奶粉,也不願意再冒任何風險。根據瀟湘晨報記者2013年對阜陽劣質奶粉事件的回訪,十年前受害嚴重的阜南縣朱寨鎮村民們後來即使生活艱難,也不敢再給幼兒購買便宜的國產奶粉,紛紛選擇更為可靠的進口奶粉。

民眾寄希望於政府監管,但當地政府卻試圖掩蓋三聚氰胺事件。

造成民眾如此恐慌的,除了毒奶粉對於兒童的傷害之外,還有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系統令人失望的表現。三鹿奶粉事件第一次被公眾所知是在2008年9月1日,當天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兒童家長不要購買三鹿奶粉,因其可能含有三聚氰胺成分。但後來的證據表明,三鹿奶粉早在2007年就已經因為質量問題遭到消費者投訴,三鹿對投訴者進行換貨,並要求他們在一兩年內不要發出聲音。2008年5月時,三鹿集團也已經開始自查,並將樣品送往河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處進行化驗。作為國有企業的三鹿集團將奶粉受污染的情況報告給石家莊市政府之後,市政府決定不公開召回奶粉,而是從經銷商手中換回被污染的奶粉,試圖掩蓋事實。

在這樣的情況下,毒奶粉事件沒有被及時制止,反倒持續擴大。整個食品安全檢查體系基本沒有派上任何用場。最終毒奶粉事件東窗事發居然是因為三鹿的合作夥伴紐西蘭恆天然(Fonterra)公司發現了奶源被污染的情況,並通過紐西蘭政府將問題反應至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事件公開後,質檢總局向全國派出5000名工作人員,對牛奶養殖企業和乳製品製造企業進行抽檢,結果伊利、蒙牛、光明、聖元、雅士利等品牌奶粉均檢查出三聚氰胺成分。30萬患兒最終得到的是由22家企業共同成立的11.1億賠償基金。但根據齊魯晚報2011年5月的報道,賠償基金的出資情況和賠償情況幾乎都成了謎。曾為三聚氫胺患兒做過長期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師林崢說:「當時只是說賠付了95%以上比例的確診患兒,但是對於具體的賠付總金額沒有公布。這個事情從一開始就不透明。」

2012年7月,被查出含有黃曲霉素的南山牛奶仍在婁底的一家超市出售。/東方IC

其實中國多數食品安全事件受害者都無法獲得應有的補償,只能自認倒霉。例如2003年安徽阜陽毒奶粉事件的受害者張林偉女兒併發症死亡之後,他最初只得到了12000元賠償,其中2000元賠償金至2013年記者回訪時張林偉還沒有收到。後來經過長期維權,失去了女兒的張偉林也只得到來自奶粉廠商的4.2萬賠償金。而阜陽問題奶粉事件的其他受害者普遍都只得到了不足3萬元賠償。

QS標誌獲得極其容易,不足以證明食品安全。

香港大學學者李靜還在其對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研究中提到,中國食品安全監管極其上下游部門在工作中所採取的行動都屬於一種暫時性、應對性的措施,並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督系統。例如作為上游部門的發改委為了調控2008年初快速上漲的物價,在當年1月15日發布了《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其中對牛奶等食品價格進行了最高價限定。這一舉措被認為導致了部分奶農在限價條件下無法獲利,最終選擇稀釋牛奶,並在其中摻入三聚氰胺以矇混過乳製品企業的蛋白質檢測儀器。再例如在查處三鹿事件後各乳製品公司庫存的2000餘噸問題奶時,處理的方式只有「全部封存」四個字,但事實上處理問題牛奶並不能採取這樣簡單的方式。執行全部封存的結果是2009年渭南康樂乳業有限公司又把部分被污染奶粉重新投入市場。一句聽起來鏗鏘有力的「全部封存」之後並沒有有效的處理策略,運動式執法一過去,問題就又重新出現。

2011年3月,香港街頭,民眾在出售日本奶粉的商店前排隊。/REUTERS

無論是此次多達1.7萬罐的假冒奶粉還是2008年大量被污染的三聚氰胺毒奶能夠順利上市,中國不合理的檢驗檢測制度都難辭其咎,根據2005年發布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目前對食品質量的把關主要依靠企業的出場檢驗和委託檢驗。出場檢驗由企業自己負責,對食品質量的保障無法發揮實際作用。至於現行的委託檢驗制度,中山大學劉亞平的研究中提到,目前實際檢驗中所謂合格報告並不是指抽查檢驗報告合格,而是指來樣檢驗合格。簡而言之,質監局委託檢驗報告的樣品是由企業自己選擇並提交,只表示企業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樣品,不代表當前批次產品符合安全要求。只要一份樣品檢驗合格,企業就能獲得由質監部門頒發的QS標識。

官方質檢部門常不接受個人送檢,消費者要追究商家責任有困難。

食品生產企業送檢不可信,消費者自己如果想申請相關質監部門的檢查也問題重重。根據2010年8月《檢察日報》記者李政對聖元奶粉牽涉嬰兒性早熟事件(女嬰性早熟是否由奶粉引起存疑)的報道顯示,當家長申請武漢當地質監部門對奶粉激素含量進行檢測時,得到的答覆卻是「不接受個人申請」。這樣就導致消費者即使有疑惑也常常處於無法舉證的境地,更無法對商家的問題產品進行追究。

由於委託檢驗和個人送檢兩條路都很難走通,普通消費者幾乎無法在事前對類似於三聚氰胺這樣專業門檻較高的不良添加物產生警惕,即使是家裡的嬰幼兒喝出了問題,也很難聯想到可能是奶粉的錯。在這種情況下,了解產品生產全流程、身份獨立的行業協會本可以向消費者傳遞信息。行業協會的信息提示一方面可以幫助消費者,減少不良產品的傷害。另一方面,行業協會對同行業內的害群之馬及時剔除,防止類似於三鹿案發後所有國內奶粉品牌都失去消費者信任的情況。

2015年1月,消費者在一家跨境直購店內購買德國進口牛奶。/東方IC

但在中國,1982年成立的中國奶業協會和1994年成立的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都由相關部委主管。三鹿事件發生之前,這些協會沒有發布任何有效的警示信息。事件之後協會也只是下發了一個《關於加強乳製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這樣的發文和各級政府的文件雷同,基本沒有有效信息。官辦協會也沒有獨立的第三方身份,作為政府部門下屬,很難擁有真正的公信力。

在三聚氰胺事件過去三年多以後,2012年,時任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理事長宋昆岡曾說「中國乳業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目前國產乳製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狀況是歷史最好時期,消費者可以放心購買。」但是,從這兩年仍然時有發生的乳製品安全事件來看,理事長似乎是被打了臉。監管效果不盡如人意,仍然有嬰兒受奶粉之害,這樣的打臉其實沒人想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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