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別人著想」和「習慣性討好別人」是怎樣的界限?

一直以來(從小),收到的教育和接觸到的傳媒(例:苦情電視)的影響,總是想做一個事事處處為別人著想,自己放到下一位,也喜歡幫助別人,即使被幫助的人不知道耶不覺得什麼。

所以一直就秉承這樣的價值觀,並且做得也不錯,雖然有時候會因為得不到好友的回應而難過,但不用過多久就好了,還會繼續對好友好。

為了說明程度(不是標榜自己):事無巨細,能第一時間發現別人的需要,在不需要要求的情況下幫助;在自己只是舉手之勞的情況下就會多做點:如,我們宿舍有六個壺,要下五樓打水,我一般會把空壺都提下去打了,放在下面等她們回來拎,但有幾次我有事回來晚了,只有我的壺是空的,沒水用。

這樣的事多了,男友看我有時候會挺憋屈的,就和我說這是「習慣性討好別人」,他講了很多,但是在我一直以來的價值觀里,這是「單純的對別人好,幫助別人」而已,他說我過了。後來想想我是不是確實有點。

所以很矛盾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是「習慣性討好」

有點長,感謝耐心閱讀

內心真的矛盾

希望大家指點

再次感謝耐心閱讀,感謝幫我回答和解決的人


界限是你自己的心理感受。

如果你為別人做的事情能讓你開心,這就是「為別人著想」;如果你為別人做的事情讓你自己很不爽,但為了讓別人開心你才繼續做的,那麼就是「討好別人」。

比如你為別人打水,別人卻不給你打這個例子。你如果覺得幫人打水是順手的事,還是繼續,那麼你就繼續給別人打;反之,你覺得自己付出沒有回報,很不爽,我就建議你別再給別人打水了。這個時候如果你還繼續糾結:她們會不會不高興?那麼你可能是「習慣性討好」了。

我不是心理專家,只是從生活經驗作答。


1.中國8大委屈

前段時間網路上出了一個段子,總結了一下中國人活的憋屈的方面,稱為「中國人的八大委屈」。

以下就是偉大的網友歸納出的8條中國人常見委屈,對照自檢,看看你中槍了幾條?

都不容易

你喜歡就好,隨便吧

別管我了

忍一忍就過去了

別傷和氣

那好吧

可以,沒問題,再晚我也會做完

習慣就好

翻譯成今天心理學的話就是「一個人應該以別人的需求為中心,即便本心上做不到以別人為中心,也要假裝能做到」。

總而言之,就是要犧牲自己,成全別人,委屈自己,悅納別人,如此行為上才能貼合一個主流並正常的人際行為標準。

——————

在長期這樣的文化要求下,中國人容易出現兩種傾向。

一種是變得虛偽,所謂心口不一。

表面上處處為別人著想,實際上卻十分的、處處的自私自利,外在的好人形象成為一種表演和扮演,俗稱「會做人」;

但還有後一種人,是真的變成了中國式的老好人。

這種人真的會處處犧牲自己,成全別人,一切圍繞著別人的需求轉,一切看別人的眼色行事,特別委屈自己,不敢表達意見,活的特別苦逼。

當後一種人發展到極端,就容易出現所謂的「討好型」的人。

即把別人的評價看的特別重要,不敢做自己,表達自己,平常容易唯唯諾諾,害怕與人衝突,行為以取悅別人為主。

與他們表面總是在人表現出來的好人形象不同,在私下裡,他們其實內心衝突很多。

正是因為解決不了這些內心衝突,他們活的很累,很壓抑,很委屈、很抑鬱、生命很萎縮,甚至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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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想說的主題是:

如果把時間、精力及人生目標浪費在博得別人的喜愛上,你就會成為世界上最受愛戴的死人!

一個人不能做自己,處處取悅別人,以別人為中心,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之一。

2.一個討好型人格的人,

有著哪些錯誤的心理邏輯?

一個具有討好型人格的人,通常會具有如下典型特徵:

(1)「都是我的錯。」 | 對別人的感受過度敏感

討好型的人通常都對別人的情緒非常的敏感,別人有任何一絲不悅或者心情陰雲,他們都能快速而又及時的捕捉到,有時這種覺察甚至到了「自以為覺察」的地步。

遺憾的是,他們之所以這樣,通常是因為內心有一個不好的假設,即他們會認為別人的情緒變化跟自己息息相關。

他們有義務讓別人高興,似乎別人不高興就是他們表現不好造成的,他們非常害怕別人對他們有不好的評價,為了維持住別人對他們好的評價,他們必須深刻提高警惕,關注著別人,為的是趕在別人指責自己時,及時調整自己,讓別人對自己滿意。

因為這一點,他們會自動的在與別人的關係里,把自己放在滿足別人的位置上,類似於奴隸,而別人是他們的主人,一個奴隸必須時刻討好主人,也許就是討好者內心和行為的最真實描寫。

儘管有時候他們意識不到這種荒謬的邏輯,卻按照這樣邏輯規則在指導自己的行動。

(2)「我決定不了任何事。」 | 抬高別人,貶低自己

討好型的人對於別人的負面反饋往往吸收消化很快,他們一貫的會採用別人都很強,很好,而我很弱,很差的模式來解釋一切事情。

所以在討好型人格的內心裡會認為:「我根本無法決定自己的事情,而必須依賴別人的判斷和對我的評價才行」。

本質上,抬高別人,貶低自己是把自己放在一種弱者的位置上來獲取安全感的方式。

因為在討好者的內心裡,他們會認為「我都這麼弱了,我都這麼自我貶低了,我不會攻擊你,只會捧著你。你也就不好再來攻擊我,嫉妒我了吧,因此我就安全了」。

他們害怕自己表現的強大和美好時,會引發別人的攻擊性。為了避免衝突,他們提前繳槍投降。

(3)「我害怕說不。」 | 不敢發出請求,很難拒絕別人

具有討好型特徵的人很害怕給別人添麻煩,因為他們有很深的不配得感,即會認為自己給別人添麻煩是件很過意不去、很愧疚的事。

當他們獲得幫助時,往往會表現的受寵若驚,感覺自己承受不起或不配承受別人的幫助和恩惠。

與自己不敢表達自己的需求相反,討好型人格的人在面對別人的要求時,很難拒絕別人,即便當他們意識到別人的需求可能會不合理,他們也拒絕不掉,因為他們害怕一旦拒絕掉別人,別人會對他們不滿,對他們有很差的評價。

即便他們做出了拒絕別人的行動,也會反覆的給別人道歉,為的是試圖消滅掉別人的差評和不滿。

日本作家太宰治在小說《人間失格》里有這麼一段話,可謂是對這種心理的形象寫照:

「我的不幸,恰恰在於我缺乏拒絕的能力,我害怕一旦拒絕別人,便會在彼此心裡留下永遠無法癒合的裂痕。」

(4)「寶寶心裡苦,寶寶不說。」 | 缺乏界限和原則

討好型的人做事以取悅別人為目的,害怕別人的不滿和差評,會導致他們在生活中沒有原則,在交往中也喪失界限。

一方面他們會守不住自己的界限和原則,任憑別人無限制的對自己違矩而做不出任何反抗,比如有的討好者任憑別人跑到自己的生活里來指手畫腳,對自己指指點點,即便內心不舒服卻做不出任何反抗。

另一方面他們也容易突破別人的界限,希冀著別人為他們過度的負責,期待建立過度親密的關係,但同時常常因為別人不能滿足他們的期待而受傷。

討好型的人的這種缺乏界限,主要是因為他們自身沒有界限感造成的,因為自己界限缺乏,想當然的也會認為別人界限也缺乏,所以會引發各種人際痛苦。

3.哪兩類父母,

容易塑造討好型人格的孩子?

討好背後的本質是一個人的低自尊。

有兩種類型的父母容易塑造討好型的孩子。

一類是父母本身就是討好者人格,自尊和價值感都很低。

他們一方面會不停的教育自己的子女做人就是要討好別人獲取生存,一方面又言傳身教許多討好的模式。

甚至從小時候開始,父母就會在對待別人家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時,犧牲自己孩子的需求去滿足別人家孩子的需求,捧著別人家的孩子,照顧別人家父母的臉色,而委屈自己,犧牲自己。

這種家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自我感覺就低人一等,不自覺的就容易討好別人。

一個家族在傳遞討好的時候,它一定會傳遞與之匹配的抱怨。

在外人眼裡,討好型的家庭似乎與世無爭,對外總是在示好。但是就像一個人一樣,過度的討好會引發人性的失衡。在討好者家庭的內部,也會有更多的抱怨和負能量釋放的方式。

除非發現這種模式的不合理,才會嘗試去改變,不然的話,他們就會一直討好下去,甚至把這種討好模式傳遞給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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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出現討好型孩子的家庭往往存在著控制欲過強的父母。

在這種家庭里,孩子的一切必須圍著父母的需求轉,孩子不能有自己的意見和自我,孩子必須孝順,一旦孩子做不到這些,這些父母就會通過指責、批評、打罵的方式去教育孩子。

漸漸的,孩子內心的聲音被完全泯滅,而成為只依賴大人評價的傀儡,孩子變的膽怯畏縮,不敢表達自己的需求,同時覺得自己必須討好父母,因為只有討好父母,自己才有好日子過。

當他們長大後,討好父母的模式就變成了討好所有外部世界的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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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哪種養育模式里,我們都可以看到,討好型的孩子從小就缺乏自我價值感,或者被剝奪了自我價值感,而「討好」是他們唯一知道和掌握的獲取自我價值感的渠道。

為了獲得這種自我價值感,他們才會不惜自我犧牲、自我壓抑、自我委屈、自我矮化,努力努力的去滿足別人,以交換到別人對自己的滿意和好評。

4.長大後,如何走出討好型的人際模式?

要走出討好型的人際模式,可能需要從以下幾點著手:

(1)首先,要有站起來的意識

外界在評價對一個人友好不友好,佩服不佩服時,更多的是考量這個人的能力因素和對他人的價值。

如果你不提升自己的能力,而把精力用在討好別人上,時間久了,別人都會容易看不起你,忽視你,因為你對別人會越來越沒有價值。

改變討好的第一步是自己要有站起來的意識。

站起來就意味著要尊重自己的需求,自己的渴望,自己的意願。

在合理的情況下,別人應該尊重自己有這些渴望和要求,因為自己配。

你要勇於捍衛自己的這種權利,而不是把這種權利拱手讓給別人。

(2)站起來的下一步是有膽量和勇氣為自己負責

討好型的人之所以甘於把自己放在弱者的地位,就是因為他們想拋棄或者逃避自我負責的部分,他們不想為自己的人生承擔責任,也不想冒險,他們只想依賴強者。

然而這個世界的真相是,沒人可以為別人的人生負責,也無所謂強者弱者,只有自己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負責,這是每個人逃脫不掉的責任。

既然逃脫不掉,不如直面責任和挑戰,去承擔它,而一個人的能力和勇氣也會在這種承擔中得到鍛煉而一步步強大。

(3)意識到原生家庭對自己的禁錮和塑造

好多人的人生都活在原生家庭帶來的慣性行為模式里,討好者也不例外。

一個被否定過多的人需要重新去看待自己的早年模式,重新去看待自己內心那種求認可的模式更多的是由早年不良的教育模式引發的。

早年沒有獲得認可,所以對認可有著貪婪的渴求,不過是在彌補早年的缺失,而生命如果一直被這種缺失捆綁,就會嚴重影響自己的成長和外部關係。

走出原生家庭對自己的禁錮,就要擺脫原來塑造的一些舒適區,突破自己的恐懼區,比如原來覺得一旦有人對我不滿或者差評,自己就感覺天要塌了,要有災難發生了。

現在不妨嘗試著去做一做,看看即便以為引發了別人不滿或者差評的情況下,天有沒有塌,災難化的後果有沒有發生?

我們的那些恐懼更多的是父母行為導致的結果,但現在我們面對的對象是世界上的其他人,並不是人人都像自己的父母,一旦不符合他們的需求或評價時,就會嚴厲斥責自己。

即便遇到嚴厲斥責自己的人,也要意識到,你已經是個成年人了,不再是個孩子,你完全有力氣捍衛自己的觀點和利益。

(4)別人對你的喜歡和接納並不是建立在你必須做些什麼的基礎上

討好者一般都有一個根深蒂固的模式,那就是我必須做些什麼,別人才會喜歡我,或者我必須不能表達出什麼,別人才會接納我。如果我自己什麼也不做,是沒有人喜歡我,接納我的。

其背後是自己無法接納自己,愛自己。必須不停的去獲取肯定。

其實生活的一個真相是,你無需去追求別人喜不喜歡你,接納不接納你,只要你自己喜歡自己了,接納自己了,你會發現全世界也都會接納和喜歡你,因為即便世界上還存在一些不接納或不喜歡,也無所謂了。

因為,只要我自己喜歡自己,接納自己就好了啊。

我就是我的世界,我就是我的一切。

討好的行為越多,自我被殺死的也就越多,可以說每一次討好,都是對自己自我的踐踏和凌辱,以至於最後即便獲得了全世界的「愛戴」又怎麼樣?

你真實的自我已經成為一個死人。

所以當你再試圖討好別人時,不妨看一下自己,朝著那個關係看一看,你會發現,這時的自己正在踐踏貶低弱化著自己,這種時刻,你是否有勇氣提醒自己:

我要做一個窩囊畏縮的老好人嗎?還是勇於喊出自己的需求,為自己頂起一片天,痛痛快快的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文章首發於壹心理公眾號「心理公開課」,

作者:達芙妮,心理學碩士,心理諮詢師,婚戀諮詢師,《中國青年報》《中國新聞周刊》、壹心理等多家媒體及心理諮詢機構專欄作家,豆瓣熱門專欄《與人相處那些事》作者。青年詩人及小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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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一個人會需要兄弟朋友的幫助,但假如他真的要依靠他們的仁慈之心,他將會失望。倘若在需求中他能引起對方的利己之心,從而證明幫助他人是對自己有益的事,那麼這個人的成功機會較大。任何人向他人提出任何形式的交易建議,都是這樣想:給我所需要的,我就會給你所需要的——這是每一個交易建議的含義;而我們從這種互利的辦法中,所獲的會比我們所需的更多。我們的晚餐可不是得自屠夫、釀酒商人,或麵包師傅的仁慈之心,而是因為他們對自己的利益特別關注。我們認為他們給我們供應,並非行善,而是為了他們的自利。

……

「所以,每個人都會盡其所能,運用自己的資本來爭取最大的利益。一般而言,他不會意圖為公眾服務,也不自知對社會有什麼貢獻。他關心的僅是自己的安全、自己的利益。但如此一來,他就好像被一隻無形之手引領,在不自覺中對社會的改進儘力而為。在一般的情形下,一個人為求私利而無心對社會作出貢獻,其對社會的貢獻遠比有意圖作出的大。」

——亞當斯密《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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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你的問題不是分不清那個界限,而是你一廂情願的認為。自己是可以無私的為別人著想。但從你的表述來說,我稍微有點不負責任的說,你只是自以為是地「為別人著想」罷了。

達成這個目的其實是有兩個前提的。一個是意願,一個是目的。

比如說很多父母枉顧孩子的興趣,而給他們布置了大量的鋼琴練習。在他們不願投入的事情上,浪費了孩子童年時期很多的學習時間。表面上看起來是「父母為孩子著想」,實際上是枉顧了孩子自己的意願而耽誤了他們。

還是父母的例子,很多父母溺愛孩子就認為孩子應該不加管教的長大——即很多人認可的「成為他們孩子自己希望成為的樣子。」於是,為孩子代勞了許多功課和家務。導致孩子們直到成年也無法擁有適當的自理能力。反而厭煩父母對其生活領域的侵犯。本來是「為孩子著想」的父母,最後竟落得里外不是人。

和你的境遇何其相似。

我想勸你的是,我們畢竟不是神,為他人著想,其實只是一種點到為止的善意,其中涉及的方方面面,你很難全部都考慮進去。倒不如讓自己的好心,發於善意,而止於善意。少去做一些自己認為對的好事,轉變成更多的傾聽別人的想法上。直到別人真的需要,或者提出請求時再出手幫忙,效果反而會更好。

ps.這段話摘自豆瓣上某同學的書評,有出入不要找我,是他抄錯了。


很簡單。

「為別人著想」是在讓自己滿意的基礎上,不僅自己爽了,還有富餘的精力「為別人著想」,一般也就用不著期待回報了;

「習慣性討好別人」是先別人後自己,看著別人高興,自己可能挺羨慕嫉妒恨的,一般這種心態會有投資心理,沒有相應回報,就會感覺更不平衡。


兩者有一個區別:尋找自我認同還是他人認同,對別人好是出於善良---不求回報(有些人是求得心安,也是求得自我心安),討好---需要回報(這種回報是來自他人的,或者是感謝,或者是讚賞,或者是被容納)當你沒有能力無求的去施捨付出的時候,善良就會變為討好。所以人先善其身。


什麼是真正的對女生好,什麼是討好?

你做了一件事,並希望這樣做了以後,她會更加喜歡你,這就叫討好。

對女生有需求感而對女生好叫討好,真正對女生好僅僅是因為喜歡。

因為喜歡是單向的,你喜歡她,所以你為她做一些事情,其他的都與你無關。比如女生喜歡你還是討厭你,對你的態度,感覺。

你只是因為喜歡而去做了,想做就去做了,並不祈求獲得她的認同,重視或者愛情。當然,如果得到了那些,自然是如同中彩票一般的好事情。

你要對自己好,讓自己保持在時刻有趣的樣子。

這好像是一個向內需求和向外需求的區別。

你想要快樂,你不會把這些寄托在別人身上,你自己讓自己變成很有趣的樣子。

你想要不無聊,你不會要求別人接納你帶著你一起玩,你自己和自己可以玩的很high.

你想要幸福,便找些喜歡的書來看,喜歡的音樂來聽,喜歡的東西來吃。細細品味,或者自己下廚,寫一首詩,畫畫,像周伯通一樣左右互搏自己和自己較勁。

你不會把希望全部壓在別人身上,你希望遇見那個對的人,有更好的生活。可是對待這些需要外求的東西,你不會祈求獲得,不會沒有那些你就不活了。你會像是冒險家一樣,得到了是自己幸運,得不到是平常生活,沒什麼大不了的。這樣想著,你會因為很多事情而開心,其實你就是一個好運先生。

對待別人,你邀請他們進入你的生活,他們中的一些人會成為你如家人一般的存在,漸漸的你會想要保護他們,就像是太陽,溫暖的散發出光和露水。或者是雨水,滋潤萬物。可是你知道,不管是陽光或者是露水,選擇要還是不要,由他們決定。並且,太陽和雨露不會想植物們會給自己帶來什麼,不過,當他們曬夠太陽吸飽水分的時候,向你露出家人般的微笑,我想你一定會非常開心。有時候陽光會令人灼傷,有時雨水會把露田淹沒,他們憎恨你,討厭你,無視你,戲弄你,也無需擔心。因為既然原本就不打算從他們那裡獲得什麼,也無需介懷他們的憎惡。若是他們中有你在乎的家人,那麼好好傷心一回吧,人無完人。

唯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

不過我這樣做了,我對女生好,雖然我已經不再祈求獲得,可是女生覺得我就是在討好腫么辦?

如果我這樣子問,那就是說明我還是一心想著討好女生呢,對不對。

如果我真的掌握了不外求的心態,我是不會問這個問題的。因為有這個心態之後,是否能得到這個女生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在我對她好,並且告訴她我喜歡她之後。剩下的,她喜歡我還是厭惡我,那已經是她的事情了。如果她被我吸引,那就算我好運咯。

可是,想要成為這種心態的目的就是想受女生歡迎,可是真正成為這種心態之後是否受女生歡迎已經沒有意義了,這豈不是一種悖論?

其實你看,成為這種心態之前和之後,其實都是想受歡迎的吧。只是前者把它當成非去實現的目標。而後者,則是把它當成禮物一樣的東西,得之我幸,失之我不吝。

不祈求獲得的性格,不一定會讓女生喜歡上你。有需求感的男生,女生一定會討厭。沒有人會討厭一個對自己好的人,人們只會討厭一個「有目的對自己好的人」

你有需求感,你不自信,女生會發現。

而且嗎,我喜歡的人中,幾乎都具備了這種品質,比如麒麟,啊咧,喜歡的人怎麼就想起來一個麒麟。

總之,這種不外求的態度個性,正是我所喜歡的,我所想要成為的人的一個重要的品質。

一個男生,就應該這樣子。才會被稱為少年。


抱歉我不是來答題的,是來追加提問闡述問題的。我是題主的描述類型的人,可是對著這個問題的主流答案導向(回報論,交換論),用自己的心理去代入證明,推不通。

就是我為別人做事,確實讓我感到開心,而且做的時候也並不以交換為目的,純粹想順手做了,使其得到方便與開心,即「你如果覺得幫人打水是順手的事,還是繼續,那麼你就繼續給別人打」。 證明即:我會一再對別人好,哪怕感到失望,也不會立馬止住,經常反覆(反覆到懷疑自己的地步),如同題主。 幫助是愉快的,而未交換成功的失望是痛苦的,反覆去做說明出發點不是交換,而是基於純粹幫助順手的心態。

「反之,你覺得自己付出沒有回報,很不爽,我就建議你別再給別人打水了。這個時候如果你還繼續糾結:她們會不會不高興?那麼你可能是』習慣性討好『了。」

我繼續打水的心態,並非是想ta們會不會因此不開心,而是我覺得在別人沒水,給自己打水的時候順手給別人打水,仍然是正確的出發點,是有必要的。

我仔細思考自己感到失望和不開心是在對方未為我著想時,也就是幫人的事後,,有先後順序,我在先前未預料到自己也會忘記打自己的水這件事,所以我不會有預期,也不會有預期落空這件事。 有交換的心理這一點又未推通。

但是,當別人不為我著想時,我又會覺得非常失望,其中對於我做過的相似的事,由於印象較其他事情更深刻,對比/較其他事情更明顯,而更加失望。

比如我只幫大家順手打過水,卻未做過搬東西這件事,因為沒有人有搬東西的訴求。 倘若我沒有某次意外忽視給自己打水這件事,而是一個人搬不動東西,設定有人可以舉手之勞,卻無意向去幫助,這仍然讓我感到不開心。 倘若是打水這樣相同的事,能夠產生對比,那麼我的不開心自然會加劇。

另,即便我沒有為ta打過水,當別人有能力卻覺得無需幫助我的時候,我也會不開心。這樣交換心理又未推通 。

我感覺我真正的疑惑就是,為何別人不在意自己的感受。 倘若是習慣問題,那麼他們做事為何不懂照顧別人感受,而我卻懂?(這句也不是自我標榜,仍是疑惑。) 難道我們在社會中接受的道德導向不是一致的嗎? 這意味著,他們不應該不知道,為別人順手幫忙,照顧別人情緒/是正確的。這樣邏輯推不通。 倘若不是習慣問題,為何我會不受重視,自我價值過低使大家可以對我無需踐行美德?(就像有人可能在公共場合的同事面前不把腳翹在桌上,可是在一個乞丐或者無關緊要的下級面前想要把腳翹在桌上卻能十分放鬆地如願去做)。另,我覺得這不是一種自卑,而是對於不公平的對待的正常反應。

求點破。


界線在於,這種行為會不會對自身造成困擾,比如你是不是壓抑了自己的需求而滿足別人的需求。

還有就是,你是否不計回報的願意如此,回報是指實質的行為,比如你幫別人打水就會期待別人也能幫你打水,而不僅僅是心理上對你的感謝。

最後,私以為,始終為他人著想是不必要的,大多數時候我們只要做到對他人有禮,不妨礙或干涉別人,就已經是為別人著想了。


我們很多人都會產生這種感覺,常常是因為對別人好,卻得不到相應的回應或感謝而產生失落和計較得失的感受,常常覺得自己的一片好心變成了傻傻的討好別人…

歸根到底的原因就是看對方是誰或是他如何回應,如果對方是常常幫助自己或是值得為之付出的朋友,是讓自己義無反顧為之付出的家人(比如父母/孩子),那麼無論哪種程度和深度的付出以及關心相信大家都會是心甘情願的給予愛,並不會計較自己的得到哪些回報,也絕對不會產生不值得的討好的感覺。

如果對方只是是普通的朋友、同事,那麼有可能會出現自己的付出與好心會被別人忽略、無視、甚至視為理所當然的時候,那麼失落感和不值感會隨之而來,會產生懊惱和責備自己的情緒,從而覺得自己在討好別人,其實這種情況很容易解決,就是知道自己做事的分寸,舉手之勞不求回報(當積德),花費功夫的事量力而行,不要做什麼事都大包大攬,做自己能承受的範圍之內的事,提前考慮周到,不要給別人自己完成這件事很容易很輕鬆的錯覺,因為只是舉手之勞的話自己也不會那麼介意了。


為別人著想是在不違反自己原則的基礎上滿足對方的合理要求,討好別人是放棄自己的原則去滿足對方的無理要求。


這是金剛經中一個重要且簡單的設定。

討好即是住相布施,為別人著想是無住相布施。


寫太長,把評論移植過來了,以下為正文:

所以我決定去學社工了(o^^o)

充分地甚至優先地為別人考慮,我覺得是一種有強烈同理心的性格,這其實是很難得的一個優點,只是在一個相對複雜和自利的社會顯得像是個弱點。

其實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我們這種類似本能的心理和堅持的價值觀,在實踐後讓我們失望了,繼而引起自我懷疑,同時反覆打擊自信心。

如果我們能在行為上有所選擇和剋制(是的,剋制。剋制你認為他們需要的,而他們實際不需要的幫助,這以過往經驗為依據)就能得到良好的反饋。只是這需要你一直有意識的觀察和幫助自己。另一方面,需要不斷通過完成自己的目標以增強自信,兩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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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題外話。

同同理心的待遇相似。很多時候,一些社會現象會讓我們懷疑這個社會的敗壞。我們還要為這個社會盡一份力嗎?兒童傷害和猖狂的加害者;公交車上的偷盜,和熟視無睹的乘客;滿地垃圾和tan,還有車窗里飛出的雜物。還要不要伸張正義?還要不要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

我說「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自己能力的允許範圍內,應該要!社會上有很多有社會責任感的人,我覺得他們能堅持,一方面是ta的閱歷讓ta理解人性,一方面是他們的選擇都以安全和能力範圍作為前提。和同理心一樣,作為社會主流都不太追捧的兩個優點,擁有它們的人,應該好好加以使用,選擇正確的打開方式。

就這些~


主要看目的吧,

如果你為別人做的事目的是增加別人的好感,這就是討好吧,

如果你做這事只是你覺得你的價值觀要求你這樣做,那就是為別人著想


知乎專欄

在關係里的討好要從個體的小時候與父母相處的模式里去溯源。

要想改變,就需要先接納。

為別人著想與討好的別人的界限可能表現在內心。為別人著想是在滿足自己內在的需要為前提的,而討好別人是以委屈自己的需要為前提的。


為別人著想 》》 出於自願,且一般不帶目的性。

討好別人 》》 一般事帶有較強目的性的。


界限在於是否真心


你有一個很好的男朋友,至少不像我ex和別人一起成為我習慣性討好的對象


當你發現你在討好別人的時候,心裡默念三遍——「老子天下第一」


我也是這樣,我覺得因為很多事情顧忌別人,就感覺活的很憋屈,活的不舒服,很多時候我覺得我為她們著想,她們還不一定會領你的情,我現在就是覺得不管別人對我評價怎麼樣,我就是要任性的生活,只要我自己開心最重要。


就算為別人著想也要將自己為別人著想的意思明確告訴他並徵求其意見,因為有的人並不喜歡別人為自己著想(比如我),而且很有可能做地別人並不滿意


心理出發點不同 為別人著想時是心甘情願的為別人好 不會計較回報 但討好別人 是你想讓別人喜歡你 認可你 通過犧牲自己換來他人對你的好感


所有與他人有關係的時候,首先需要確認你與他的關係究竟是什麼。特別是重複發生的時候。你當同學是朋友,但他們並未當你是朋友,所以,如果你足夠愛自己,就把自己放在和她們平等的位置,換換身份。其實,他們如何對你,你便如何對他們是合適的。

這麼說,並不是等於一定要對人冷漠,你可以用熱情的行為先了解對方的態度,如果對方持續冷漠,表示對方認為你們的關係就是如此,你可以適當後退,如果對方依然顧我,你就需要清醒的認識你們的關係大概不是你認為的朋友。

另外,警惕那些甜言蜜語的人,真心是可以真心體會的,你對人真心熱情,就應當找到和你同樣真心熱情的人,其他的人不值得深交。


題主我想說的是我和你所描述的簡直一模一樣 不過我沒有男朋友就是了 我猜原因在於題主沒有像我一樣因為長期的沒有回報而產生了很多戾氣而是脾氣還是很好 也因為善良找到了很好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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