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找到自己熱愛的事業?

做個調查:請熱愛自己的工作或者事業的知友解答三個問題 1. 你們是以什麼樣的契機或者特別的經歷最後確定自己要從事一生的事業? 2. 尋找自己鍾愛的事業,有什麼特定的方法路徑嗎?3. 工作中你是陶醉於每一個細節還是苦熬出一個完美結局?


獻給所有被工作和未來折磨的人——如何追尋自己熱愛的事業?

做好一件事的前提是你得喜歡它。這個觀點並不新奇,我們可以用五個字來概括,「做你愛做的」。然而僅僅這樣說還不夠,「做你愛做的」很複雜。

這個觀點跟我們大多數人在小時候學的相去甚遠。當我還是個孩子時,根據定義,工作和好玩似乎是一組反義詞。生活有兩種狀態:一些時候成年人會讓你做特定的事情,那就叫工作;另外一些時候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那叫玩兒。偶爾,成年人讓你做的事居然挺好玩。然而,也僅僅是偶爾,玩耍竟然並不好玩。舉個例子,你摔倒並且弄傷自己。除了這些特例,工作的確被定義為不好玩。

學校乏味無聊,因為它是工作的預備役。

世界於是被分為兩部分,成年人和孩子。成年人,就像某些受了詛咒的種族,必須工作。孩子們不需要工作,可是他們得去學校,而學校是工作版的學前班,意味著為進入真實社會做準備。正如孩子們不喜歡學校,成年人都同意一點,工作更要命,他們覺得孩子們過得比較輕鬆。

特別是老師,總認為工作不是玩兒。當然這並不令人感到吃驚:對他們大多數而言,工作的確不好玩。為什麼我們得記住國家首都叫什麼,而不是怎麼玩躲避球?基於同樣的理由,老師不得不盯著一堆熊孩子,而不是躺在椅子里美美的睡一覺。你不能僅僅做你想做的。

我不是說我們應該放任小孩做他們想做的任何事。他們也許得去做一些特定的事情。不過如果我們讓孩子做一些無趣的事,那麼更明智的做法是,告訴他們枯燥並不是工作的核心,真實的原因是,現在做的那些苦差可以讓他們在不久的將來做更多有趣的事。

我八九歲的時候,有一天父親告訴我,長大後我想成為什麼樣的人都可以,只要我樂在其中。我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那事看起來太反常了。就像被告知自己可以用「干水」了一樣。不論我怎麼理解他的他意圖,我認為他的意思是,工作不應是好玩的——玩遊戲那種好玩。我花了好些年才理解其意。

工作

高中時,正式工作的展望已在地平線上升起了。成年人有時會來跟我們聊他們的工作,或者,邀請我們參觀他們的工作。人們的理解始終是,他們享受自己所做的一切。我能想起來真能享受其中的工作或許有那麼一個:私人飛機飛行員。然而,我不認為銀行高管真的享受自己的工作。

他們都表現得看起來熱愛自己的工作,主要原因大概是,這是上層中產階級的約定慣例。說討厭自己的工作不僅不利於職業發展,而且會被當作社交無能。

為什麼假裝喜歡自己討厭做的會成為一種約定慣例呢?這篇文章的第一句話已經作了解釋。如果有人不得不喜歡一件事,然後把它做好了,那麼大多數成功人士就會群起而效之。這就是上層中產階級傳統慣例的源頭。正如全美國的房子里滿是250年前設計給法國國王的高仿座椅,而房主甚至對此一無所知。關於工作態度的約定慣例,就相當於高仿那些已經功成名就人物的工作態度,自己卻根本沒有意識到。

好個異化的秘訣。到了該考慮自己喜歡做什麼的時候,大多數孩子被「熱愛自己的工作」的這個觀念帶到溝里去了。學校已馴化了他們對工作的認知,把工作當做不那麼令人愉快的不得不為之事。有工作聽起來比今晚還有作業要做更讓人緊張。然而大人們都聲稱他們熱愛自己的工作。你無法責備孩子們會產生「我不像這些人,我不適合這個世界」的想法。

實際上孩子們只得到了三個謊言:學校灌輸給他們的那些工作印象,不是真的工作;成人的工作並不比學校作業更糟;當他們身邊的大多數成年人說熱愛自己的工作時,他們在撒謊。

最危險的說謊者可能是父母。如果你通過一份無聊的工作提高你們家庭的生活水準,正如大多數人做的那樣,你正在冒險傳遞這樣一種觀念給孩子——工作很無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不那麼無私,也許對孩子更好。父母樹立熱愛自己工作的榜樣,對孩子來說,比一套值錢的房子更有幫助。

直到大學的時候,我關於工作的看法才從「混口飯吃」當中解脫出來。然而重要的問題,從如何掙錢變成了要做什麼。理想的情況是,你熱愛的工作同時能幫你掙很多錢,然而一些特別的邊界條件(如愛因斯坦在專利局的經歷)表明這二者常常並不一致。

雖然過了這麼多年,我眼中的工作的仍舊包含大量痛苦的成分。工作看上去仍然需要原則、紀律,因為只有難題才能帶來偉大的結果,當然,難題不會好玩。一個人肯定得逼迫自己才能解決難題。

如果你覺得一些事註定會讓你痛苦,那麼你就很難注意到自己是否做錯了。這就是我學生生涯里關

於工作的經驗總結。

界限

你應該多大程度上喜歡自己所做的?除非你已經知道答案,否則只有不斷的追尋才能知曉。如果你跟多數人那樣低估這個問題,你可能會草草結束追尋之旅。結局會是你做著父母給你選擇的工作,或者基於對金錢、名聲的渴望而選擇工作。

這是上限:做你愛做的並不意味著,在此時此刻就做你可能最愛做的事。即便愛因斯坦也有想喝一杯咖啡的時刻,然而他告訴自己應該先把手頭的事兒做完。

當我讀到那些非常熱愛自己工作的人時,發現沒有什麼別的事是他們更想做的,我為此曾一度感到困惑。好像沒有哪一種工作能讓我那麼熱愛。如果我有機會在接下來的一小時搞定一些事,或者被心靈傳輸到羅馬,然後在下一個小時一直思考一個問題,還有別的什麼工作我更樂意去做嗎?誠實地說,沒有。

然而事實是,基本上在任何給定的時刻,比起解決工作上的難題,人們更可能去做另外一些事,比如漂游加勒比海,或者做愛,或者吃一些美食。「做你愛所」的前提是假定有一段特定的時長。這並不是說,做讓你在當下感到最開心的事,而是經過一段更長的時間後,比如一周或者一個月,能讓你感到開心的事。

不可持續的歡愉最終都會破敗消散。躺在沙灘上很美妙,然後一直躺著,躺著,你就開始感到無聊、煩躁。如果你想感到持續的歡愉,你就得做點什麼。

比較低的一個底線是:比起其他不可持續的歡愉,你得更喜歡自己的工作。你得充分地喜歡自己所做的,以至於「空閑時間」在你看來是不可接受的錯誤。當然這不是說你得把所有時間都用來工作。只有當你很累並有預兆會搞砸工作前,你才可以這麼玩命的工作。之後,你會想做別的一些事,甚至是一些不用動腦的事。不過你並不會把這種時間當做獎賞,認為自己花了時間工作很辛苦甚至痛苦,就覺得這種「忙裡偷閒」是應得的。

我提出比較低的底線有現實的原因。如果你的工作跟你最想做的事不一致,那麼你就會有嚴重的拖延問題。你不得不逼迫自己工作,而當你越來越依賴這種辦法,結果就是你的工作成果毫無疑問屬於次品。

要想快樂,我想你得做一些不但自己能享受其中,而且倍感欽佩的事。在最後,你可以說,哇,這事兒真酷。這並不意味著你得做出什麼東西。如果你學會了使用滑翔器,或者能說一口流利的外語,那就已足夠讓你在一段時間內不停念叨「哇,這真的很酷」。這是是否熱愛自己工作的一個基本檢測方法。

除了上面的標準之外,另一個,我認為是閱讀。除了一些數學和艱深科學的書籍,並沒有一個你讀得怎麼樣的測試。這就是為什麼讀書感覺不像是在工作。你得通過你所讀的去做一些事來讓自己感覺到富有成效。

我想最好的一個測試是Gino
Lee告訴我的:試著做一些讓你的朋友由衷讚歎的事。不過這個辦法在你22歲之前恐怕不會奏效,因為在此這前,大多數人還沒有足夠大的樣本去選擇朋友。

誘惑

我認為你不應該做的,是比起朋友的意見,竟然更在意其他無關緊要之人的意見。你不該擔心名望這種事。名望是家人朋友之外的世界對你的看法。當你能從那些意見值得尊敬的人那裡獲得回饋時,那些你根本不認識的人的意見算得了什麼?

說易行難,特別是年輕人。名望就像一塊強有力的磁鐵,甚至會扭曲你對熱愛的信念。它會讓你在遠離自己真正所愛的軌道上拚命,而僅僅為自認為喜歡的事工作。

舉個例子,這也是人們試著寫小說的誘因。他們喜歡讀小說。他們發現寫小說的人得了諾貝爾獎。他們想,能有什麼比當一個作家更美妙的呢?然而僅有想成為作家的念頭遠遠不夠,假如你真的打算有所作為,你得切實得喜歡寫作。你得喜歡精心鉤織謊言這種事。

名望只是一種僵化的激發器。如果你把自己做的任何一件事做好,你已贏得身後名。大多數我們現在認為久負盛名的事,常常指的是第一個。比如,我立馬想到了爵士——儘管差不多別的任何已經建立的藝術形式也有這種效果。所以說,做你喜歡做的,讓名望照顧好它自己。

名望對那些雄心勃勃的人特別危險。如果你想讓雄心勃勃的人把時間浪費在差使上,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拿名望當誘餌釣它們上鉤。這也是讓人們發表演說、為書寫序、參加會談、當部門頭目等行動的秘訣。不過這倒是一個很好的規則來避免任何空有名頭的任務。如果這種任務不是那麼扯淡無趣的話,他們不會費那麼大勁,非得把它弄得看起來很高大上。

相似的是,如果有兩種工作你都覺得令人心生欽佩,也很喜歡做,不過其中一個更加有名,那麼你應該選擇另一個。你關於什麼值得欽佩的觀念深受名望的影響,所以如果有兩個看起來一樣的選擇給你,也許你更真誠的欽佩知名度稍遜一籌的那個。

另一個誘導人們遠離正道的磁鐵是錢。錢本身並不危險。有一些工作報酬不錯卻遭人蔑視,比如電話銷售、性工作,或者人身傷害訴訟,雄心勃勃的人不會被此類工作誘惑。那種工作最終屬於那些只想「試著糊口」的人。當錢與名望結合時會很危險,比如說公司法或者醫藥。一個相當安全又有前景且有些基準聲望的職業,對年輕人有很大的誘惑,這些年輕人還沒怎麼考慮過他們真正熱愛的是什麼呢。

檢測一個人是否熱愛自己所做的,就是看他會不會在沒有報酬的情況下繼續做,甚至他不得不另打一份工來維持生計。有多少公司法律師還會做他們目前的工作,假如他們得無償工作,在空閑時間要做日工維持生計,比如說當服務員?

當人們需要在不同種類的學術類工作上做一個選擇時,這個檢測特別有用,因為在這方面領域差別特別大。多數優秀數學家即便沒有譬如數學教授這樣的工作,也會繼續在數學領域下功夫。另一方面,那些數學教授工作的部門,教學工作的實用性才是啟動器:比起廣告代理,人們更樂於當英文教授,而出版了多少專著是這類工作的核心競爭力。數學可以在非數學部門發生,但它是英文專業學生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工作教導他們,而這造就了康拉德小說中上千頁關於性別和身份枯燥的論述。沒有人會為了好玩而做那種事。

關於錢,家長的建議可能傾向於錯誤的一邊。這麼說看起來比較安全,比起那些想當醫生而父母希望他們當作家的人,那些想當作家而父母希望他們當醫生的人當中,有很多的大學肄業生。孩子們認為他們的父母「很物質,很現實」。沒必要。比起對自身的要求,所有的父母對他們的孩子更保守,而這很好解釋,作為父母,他們面臨的風險大於回報。如果你八歲大的兒子決定爬上一顆很高的樹,或者你處於青春期的女兒決定跟當地的痞子約會,你不會覺得興奮,然而當你的兒子摔傷,或者女兒懷孕,你不得不去處理這些後果。

紀律

既然有這麼強的磁鐵讓我們遠離正道,那麼當我們發現追尋自己愛做的事那麼難的時候,就不覺得驚訝了。大多數父母在孩童時就被「工作等於痛苦」給框死。那些逃離了這個觀念的人,差不多都被金錢和名望引到搖滾的不歸路上。有多少人究竟真的追尋過自己熱愛的事業?也許,十億人當中只有那麼幾萬個吧。

找到你所熱愛的事兒真的很難;而它確實應該如此,畢竟做到的只有那麼一小部分人。所以,不要低估這個任務。如果你還沒有找到它,也不要太過難受。實際上,如果你承認自己並不滿足,你已經領先大多數人一步,那些人仍舊拒絕接受現實。如果周圍都是聲稱熱愛自己工作的同事,你會鄙視,幾率上看他們在跟自己說謊。沒必要,但很恰當。

儘管做卓越的事業需要的紀律比人們想像的要少——因為做卓越的事的方法是找到你喜歡做事,且你特別喜歡以至於不必逼迫自己反而主動出手——然而追尋你所熱愛的事業的確需要紀律。有些人真的好幸運,12歲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然就順勢而行,好像他們在鐵軌上前進。然而,這看上去只是特例。更常見的情況是,那些做出了偉大事業的人,他們的職業軌跡就像比賽中的乒乓球一樣。他們到學校學習A,然後輟學找到一份工作B,之後他們因為C這個副業而出名。

有時從一種工作跳到另一種工作是能力的標誌,有時只是懶惰的標誌。要閃人嗎,或者摸索出一條新的路徑來?通常,你沒有能告訴自己的答案。那麼多不久之後會做出偉大事業的人,在早期尋找合適職業的時候,滿是失望和憂傷。

有沒有那麼一些測試可以用來讓自己坦率如初?一個方法是不管你的工作是什麼,去做好它,即便你不喜歡。起碼能知道你沒有把不滿當做自己懶惰的一個借口。也許更重要的是,你會養成把事做好的習慣。

另一個你能用到的測試是這樣的:一直有產出。舉個例子,如果你有個不那麼上心的日常工作,因為你打算成為一個作家,那麼你在寫嗎?不論好壞,你寫了多少頁了?只要你持續產出,你就會知道你不僅僅在用模糊的願景度日,而會對每日的寫作上癮。這個風景會被你寫作中所有那些異常明顯的缺陷阻斷。

「持續產出」也是尋找你熱愛事業的一個啟發器。如果你能讓自己那麼專註,那麼專註本身會自動把你從那些你認為應該去做的工作上推開,然後發現真正喜歡的。「持續產出」會探索你的生活,正如水的運作一般,在重力的作用下發現你屋頂上的漏洞。

當然,找出你所喜歡做的並不意味著你就得著手去做。那是另一個問題。如果你是個雄心勃勃的人,你得將它們區分開:你得做出有意識的努力,阻止你真正想要的被那些看起來可行的污染。

將他們分開是痛苦的,因為注意它們之間的分界令人痛苦。所以多數人預先降低了自己的期待值。舉個例子,如果你在街上隨機問一些路人,他們是否想把畫兒畫得跟達芬奇一樣牛,你會發現大多數人會這麼說「噢,我不會畫畫。」比起事實而言,這更是某種意圖狀態;意思是說,我不打算嘗試。因為事實是,如果你在街上隨機找一些人,由於某種原因,在接下來的二十年讓他們儘可能努力拚命的畫畫,他們會畫得出乎意料的好。但是這需要強大的心靈力量;這可能意味著持續多年每天都眼看著自己的失敗。所以,為了保護自己大家都說「我不行。」

你經常聽到的另一條相關線索是這樣的:不是每個人都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有些人不得不做那些讓自己開心的工作。真的嗎?你有什麼辦法讓他們那麼做?在美國只有機械主義者為強迫人們做那些枯燥的工作而要起草案,而他們也有三十年沒出來叫嚷了。我們所能做的一切,無非就是用錢和名聲鼓勵人們做枯燥的工作。

有那麼一些事人們仍舊不會做,看起來好像社會不得不在沒有人做它的情形下前行。那就是發生在家奴身上的事。在過去的上千年里,家奴就是一種「有些人不得不做」工作的典型案例。然而在二十世紀中期,家奴這個工作在發達國家已經消失了,而富人們只能適應沒有家奴的新生活。

所以,儘管有些人不得不做一些事,然而每個人都有不錯的機會說某種特別的工作是一種錯誤。大

多乏味枯燥的工作要麼自動化了,要麼自行消散了,如果沒人願意去做。

兩條路徑

還有一個關於「不是每個人都能做自己喜歡的」觀念,儘管這的的確確是真的。一個人必須謀生,難點在於「做你愛做的事」很難獲得報酬。有兩條路徑可以抵達終點:

有機路徑:當你變得開始更加傑出時,以那些你不喜歡的部分為代價,漸漸增加你喜歡的工作構成部分。

雙職路徑:做你不喜歡的工作掙錢來從事自己熱愛的事業。

有機路徑更普遍。這發生在每一個工作出色的人身上。一個年輕的建築師不得從事一份自己能找到的工作,不過如果他幹得很出色,漸漸地他會在各種項目之間做挑揀的位置上站穩腳跟。這條路徑的缺點在於,慢以及不確定。即便獲得終身職位也不是真的自由。

跟有機路徑相比,雙職路徑更少見。因為它需要深思熟慮的抉擇,也更危險。當我們慢慢變老,要花的錢會越來越多。所以很容易在一個掙錢的崗位上投入超出預期的時長。更糟的是,你所做的任何工作都反過來影響著你。如果在無聊的崗位上太久,你會變腦殘。而報酬越好的工作也越危險,因為那些工作需要你全情投入。

雙職路徑的優勢在於,它能讓你跨越障礙。潛在的工作並非一帆風順,畢竟,隔行如隔山。最大化

你喜歡的工作組成部分這個竅門,恰當地說,可以把你從一個建築師帶入產品設計的世界,而不是音樂的世界。如果你做著一份工掙著錢然後花心思在另一件事上面,那麼你會更多選擇的自由。

你會選那條路徑?那取決於你對你想做的事有多確定, 你在聽命於人方面有多擅長,你能承擔多大的風險,以及在人生長河中他人肯為你自己想做的事付出代價的幾率有多少。如果你已確定自己希望從事行業的大致範圍,並且人們可能會為你做的那事付錢,那麼你應該選擇有機路徑。不過,假如你不知道你熱愛的事業是什麼,或者不喜歡聽命於人,且能承擔其風險,你也許該選擇雙職路徑。

不要那麼快就下決定。那些很早就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的孩子看起來讓人印象深刻,就好像他們比別的孩子更早做完了某道數學題。他們有一個答案,這毫無疑問,不過奇怪的是,他們的答案是錯的。

我有一個朋友,她是個非常成功的醫生。她常常抱怨自己的工作。當有人申請去醫學院讀書來向她諮詢,她總想狂搖他們的腦袋然後吼道「千萬不要報考醫學院!」(不過他從沒真的這麼做過。)她是怎麼陷入這個困境的?高中時她已經想成為一個醫生了。她是那麼地雄心勃勃而且下定決心攻克所有路途上的障礙——包括,很不幸的一點,並不喜歡。

現在她過著由一個高中生給她選擇的生活。

當你年輕時,你得到的印象是,在你真的需要去做那個選擇之前,你就能找到足夠的信息去做每個選擇。然而工作真不是那麼回事。當你決定要做什麼,你得讓既可笑又不完整的信息起作用。即便在大學,各種類別工作大概是什麼樣,你也已經有所了解。最好的情況是,你已經有了幾個實習,然而不是所有工作都提供實習機會,而那些實習也並不教給你更多關於工作的事,而更可能是一個勤雜人員教你怎麼玩棒球。

人生的設計,正如其它大多數設計,如果你利用靈活的媒介那麼會得到更好的結果。所以,除非你已確信自己想做的,那麼你的最佳出路是選擇一種既不會變成有機路徑也不會變成雙職路徑的工作。這也許就是我當初選擇計算機專業的原因。你可以成為一個教授,或者去賺很多錢,又或者將其應用到各種類別的工作里。

在初期,尋找可以讓你經手很多不同任務的工作也是明智的,於是你能很快地了解不同類型的工作究竟是怎麼回事。相反,極端的雙職路徑很危險,因為對於你喜歡的東西來說,它能教給你的實在太少。如果你在成為證卷交易員的路上苦幹了十年,然後攢了不少錢,想想吧,你要閃人開始寫小說,當你辭職的時候會發生什麼,發現你自己實際上並不喜歡寫小說?

大多數人可能會說,我會解決那個問題的。給我一百萬美金,我就能弄明白自己要做什麼。可惜,這事做起來比看上去難多了。約束條件會塑造你生活的形態。去除它們的結果是,多數人根本不知道該做什麼:看看那些中了彩票的人或者財產繼承者吧。跟大家想的差不多,他們想要經濟保障,最幸福的人不是那些擁有了錢的人,而是那些享受自己事業的人。所以,一種以不知道用它去幹什麼為代價而許諾自由的計劃,並不如看上去那麼好。

不論你選哪條路徑,都準備好苦苦奮鬥吧,掙扎不可避免。找到你熱愛的事業真的很艱難。大多數人失敗了。即便你成功了,也得到三十多歲,或者四十多歲的時候,那時你才有機會投身到自己熱愛的事業之中。然而如果目的地已在你的視野里,你更有可能抵達。如果你知道你能夠熱愛工作,那麼你已到了最後衝刺階段,如果你知道你熱愛的是什麼,那麼實際上,你已經在目的地了。


建議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做自己興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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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去做喜歡的事情

Paul Graham

翻譯: 王亮

喜歡一件事才能做好它,這可不是什麼新想法,用4個字概括:"Do what you love."(「做你喜歡的事」)。然而,知易行難。

小時候沒有人告訴我們這些。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以為工作和娛樂截然不同。生活分成兩部分:有時候大人給點活干;剩下的時間就去玩,隨心所欲。偶爾,大人讓做的事居然挺有趣,而玩也會有不開心的時候,比如摔倒受傷。但這種情況不多見,通常,幹活都沒啥意思。

既然上學是為了工作,那它肯定也很枯燥。

生活有工作和娛樂兩種狀態,相應地,人被分成兩種,大人和孩子。大人要辛苦地工作,孩子雖然不用工作,但他們得去學校學做一些簡單的事,為將來打基礎。就像孩子們不喜歡學校一樣,大人們也都不愛工作,這似乎顯而易見。

老師尤其相信工作沒有樂趣可言,這並不奇怪,因為絕大多數教師沒體會過教書的樂趣。就像孩子們不能玩躲球遊戲(dodgeball),非要背各個省的省會一樣,老師也不得不看著這些孩子,不能躺在海灘。誰都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這麼說並不代表我認為允許孩子自做主張是對的,他們總得學會點什麼。但是,如果大人告訴孩子「工作不都是這麼枯燥,現在之所以要做些很悶的事,恰恰是為了以後可以選擇能帶來樂趣的工作」[1]是不是效果更好呢?

在我9歲或者10歲的時候,父親曾告訴我,只要我喜歡,長大了幹什麼都行。這話我記得很清楚,因為聽起來好像有人告訴我水是乾的一樣怪異。雖然我不敢肯定父親想告訴我什麼,但肯定不是說工作能像娛樂一樣帶來樂趣。過了好多年,我才弄明白這一點。

工作

很多人讀完高中就開始工作了,所以,大人會在孩子讀高中的時候向他們講些工作上的事,也允許孩子跑去看他們工作的樣子。那時我總覺得大人都很喜歡各自的工作,現在回頭想想,也許只有私人飛行員才真正喜歡,銀行經理肯定不喜歡他的那份工作。

有一種說法,中高層人士都喜歡自己的工作。於是,人們都裝模作樣喜歡自己的工作,彷彿自己是中高層人士中的一員,否則不僅會影響其職業生涯,而且顯得沒有教養。

本文第一句話可以解釋為什麼人們都要裝作喜歡自己的工作。如果一個人只能做好他喜歡的事情,那麼,有些人能成功,就是因為喜歡自己的工作。如同在美國,家家戶戶都有250年前法國國王用椅的不同程度的仿製品一樣(儘管主人可能並不太清楚),人們對工作的態度也是在不同程度上、有意無意地模仿成功人士。

假裝喜歡自己的工作的做法必定把孩子弄得精神錯亂,等他們到了開始思考喜歡什麼工作的年齡,絕大多數人已經完全被這種「干一行愛一行」的觀點所誤導。一方面,學校教導他們工作是一種責任,但毫無樂趣可言,工作甚至比上學還辛苦。另一方面,身邊的大人卻口口聲聲說他們喜歡工作。孩子們會想:「我和他們不一樣,我不屬於這個世界。」這不是孩子的錯。

學校和大人們不一致的說法使孩子們錯誤地認為:學校里學會做的事情並不是真正的工作;工作不比學習更糟;要麼那些說喜歡工作的大人都在說謊。然而,三種說法全是錯誤的。

最危險的謊言來自孩子的父母。如果某人選擇無聊的工作是為了讓全家人生活得好一點――很多人也真的是這麼做的――那麼他的孩子很可能受其影響,也認為工作挺無聊的[2]。而如果父母能為自己多考慮考慮(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儘管以犧牲全家人的生活質量為代價――譯者注),教出來的孩子反而會好一些。熱愛工作的父母對子女的影響是昂貴的房子無法帶來的[3]。

讀大學時,我才明白養家糊口不是工作的唯一目的。選擇什麼工作要比賺多少錢重要。雖然人們一般認為工作就是為了生存,但也有特別值得一提的故事(比如說愛因斯坦在專利局上班)說明,事實並非總是如此。

如今,工作的目的是為世界做出貢獻,同時也要能夠生存。可是這麼多年來,我一直無法改變自己的錯誤想法,認為工作中令人痛苦的事情很多。工作中仍然需要不斷鑽研,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勞其筋骨……」。所以,人們不得不強迫自己做這些工作。

如果認為工作註定是件痛苦的事,當工作中出現錯誤就覺察不出來。這就是我在研究生院學習期間的思考所得。

界限

一個人能夠喜歡工作到什麼程度呢?如果他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就不知道該在什麼時候停止尋找。另外,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樣,低估了對工作的熱愛之情,又會過早地停止尋找。他或者會聽從父母的安排,或者去追名逐利,又或者什麼也不做。

一方面,「做你喜歡做的事」不意味著做此時此刻最想做的事,即便是愛因斯坦也會有想喝咖啡的時候,但他會告誡自己先完成手頭的工作。

我總是無法理解有些人非常喜歡自己的工作以至於其它的事都不想做,因為我從來沒有如此喜歡過一份工作。如果我可以選擇(a)花一小時做點什麼,或者(b)瞬間轉移(teleport)到羅馬,然後在那裡閑逛一小時。我會更喜歡哪一個呢?說實話,都不喜歡。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時刻,幾乎每個人都會傾向去Carribbean飄流、做愛、或者享用美食,而不是去解決難題。做自己喜歡的事是有時間範圍的。不能是只在某一刻特別想做的事,必須要持續一段較長的時間,比如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

沒有成果的快樂是無法持續的,如果厭倦了躺在沙灘上,而又想保持快樂,就得做點事情出來。

另一方面,必須得喜歡工作多一點,喜歡享受少一點,要有不做點事就閑得難受的勁頭。當然也不能沒日沒夜地工作,可以堅持工作直到疲勞為止,然後可能想做點別的,甚至只是發獃。但不要把這種時刻當成一種獎勵,或者辛苦工作的補償。

我這麼說是有原因的,如果一個人在做著自己並不喜歡的工作,那麼不會有什麼成就,因為強迫自己工作不可能比別人做得好。

要想工作得快樂,不僅要做自己喜歡的事,而且是令人佩服的事,是那種做完可以說「哇,太酷了」的工作。不一定非得製造點什麼出來,學會開滑翔機,說一口流利的外語,都足以讓人感覺很酷,至少是那一刻。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測試自己。

我認為讀書就不符合這一標準。除了某些數學書或者實用科學書籍,很難準確說讀完一本書後的感受,這也是為什麼讀書和工作不太一樣。只有在實踐中運用了讀到的知識,才會感覺有收穫。

Gino Lee告訴過我一個好方法――做一件能讓你的朋友說「哇」的事情。但這可能不適用於22歲以下的人,因為他們認識的人太少,碰不到真正的朋友。

誘惑

我認為,一個人不應該在乎別人的看法,除非是他的朋友。不要想著出名,不必太在意眾人的意見。能夠得到尊敬的人的意見就夠了,何必在乎那些根本就不認識的人呢?[4]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對孩子來說更是如此[5]。出名極具誘惑力,甚至可以讓人放棄其所愛,轉而去做一些他渴望喜歡的事情。

比如,有些人之所以寫小說,是因為他們喜歡讀小說,而且發現寫小說可以得諾貝爾獎,於是乎他們會想,難道還會有什麼工作比成為一名作家更好嗎?但是,渴望成為一名作家還不夠,還要喜歡寫作,喜歡編故事。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就能贏得聲望。然而,做某些工作會帶來聲望是後來才有的,爵士樂就是一個例子,其它成熟的藝術形式也是如此。所以,儘管去做喜歡的事吧,聲望自會隨之而來。

聲望對於雄心勃勃的人來說是最危險的誘惑,想讓這種人辦事,只需向其保證一定的聲望即可,比如讓其做演講、作序、服務於某個委員會、以及做個部門頭頭,等等。所以最好的建議就是不要做這類工作,如果它有趣的話,人們就無需使其聽上去很美了。

同理,如果同樣喜歡兩種工作,其中一種會帶來更大的聲望,那麼就選擇另外一個。聲望會一點點地改變人們的愛好,所以如果自己無法區分的話,那麼很可能真正喜歡的是不引人注目的那個。

金錢同樣使人墮落。錢本身並不危險,有些工作雖然可以掙很多錢,卻被人瞧不起,比如電話推銷、賣淫、或者人身傷害訴訟。做這種工作的人最終會是那些「只求生存」的人(建議:如果某個行業的從業者這麼說,不要做這個行當),有追求的人才不會被其誘惑。真正的危險來自於名利雙收的職業,例如從事企業法律或者醫學工作。一份既有保障又有前途的工作,再加上一點可以不勞而獲的聲望,才是對青年人最大的威脅,因為他們還沒開始思考什麼是他們真正喜歡的。

要想知道一個人是否喜歡他正在做的事,就看他會不會無償地工作,即使不得不做另一份工作以求生存。究竟有多少企業律師願意在非工作時間免費做他們正在做的工作,而以日常工作糊口呢?

這種方法對於選擇從事哪種學術研究工作特別有幫助,因為不同領域之間的差別非常大。大多數優秀的數學家即使當不了數學教授也願意從事數學研究,另一種情況恰恰相反,有人發表論文,就是想做英語教授,而不是在廣告機構工作。即使沒有數學系也會有人研究數學,但是如果沒有英語專業,以及教學職位的存在,又怎麼會有人長篇累牘地發表論文,研究Conrad小說中人物的性別和身分呢?沒人會覺得研究這些東西很有趣。

做父母的往往會看重金錢。可以放心地說,孩子想當作家而父母想讓其當醫生的多,孩子想當醫生而父母讓其當作家的少。孩子認為父母太「實際」,其實未必。所有的父母對待孩子要比對待自己更慎重,因為作為父母,他們承擔風險,卻得不到好處。如果八歲的兒子打算爬樹,或者10來歲的女兒要和壞男孩約會,父母無法體會孩子的興奮,但是如果兒子從樹上掉下來,或者女兒懷孕了,卻要父母出面收場。

慎重

面對如此危險的誘惑,很難找到喜歡的工作就不奇怪了。大多數人從小就相信工作是受罪,不信邪的人也都栽在了名利的誘惑上。那麼到底有多少人最終找到了他們所熱愛的工作呢?10萬,或者10億。

找到自己愛乾的工作是很難的。大多數人做不到的事肯定很難,所以,不要低估它的難度,同時,也不要因為暫時沒有找到而氣餒。其實,只要敢於承認自己對工作的不滿,就比很多人更可能成功了,那些人還在自欺欺人呢。如果周圍的同事都說工作得很開心,而自己卻對這份工作一點也看不上眼,那也許是同事在自己騙自己,雖然未必都是,但可能性很大。

做大事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艱苦,因為只有喜歡自己工作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他們根本不需要勉強自己,但是,尋找愛好的過程卻得非常認真。有些人特別幸運,他們12歲就知道自己想做什麼,然後沿著這條路茁壯成長。但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對於更多成就大事的人來說,其職業生涯就像乒乓球的軌跡,他們在學校里學A,工作後做完全不相關的B,最後成名於C。

有時候,更換工作是精力旺盛的表現,但也可能是因為懶惰。通常,你無法區分自己究竟是掉隊了,還是在另闢蹊徑,即使許多成就大事的人,在最初尋找人生定位時往往很失望。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自己保持誠實嗎?一種方法是無論做什麼都要做好它,即使不喜歡。這樣至少知道自己不是在為懶惰找借口。更重要的是,往往會養成把事做好的習慣。

另一種方法是「堅持實踐」。例如,如果想成為一名作家,又不想因為日常工作而浪費精力,那麼,就要堅持練習寫作。儘管寫得不好,但還是要堅持寫。只要堅持實踐,就會知道想成為作家是不是想想而已。如果寫的東西實在糟糕,選擇這份工作就不現實。

堅持實踐是一種啟發式的方法,可以幫助找到喜愛的工作,甄別出那些本以為會做好的工作,最終選擇真正喜歡的,就好像水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可以找到屋頂的漏洞一樣。

當然,明白喜歡什麼工作並不意味著能夠以它為工作,這是兩碼事。有追求的人更要把兩者分清楚,喜歡做什麼和能做成什麼是不一樣的。[6]

這一點看得越清楚,內心就會越痛苦,很多人因此降低標準。例如,如果在街上隨便找人問問,他們能否和Leonardo畫得一樣好,就會發現很多人說他們根本不會畫畫。這更像是一種心理暗示,而不是事實。他實際想說,我不會去干那個。因為如果想方設法讓他做畫20年,他會為自己獲得的成就而吃驚。當然那需要非常刻苦,可能要在頭幾年每天都得面對失敗。所以如果有人說「我不行」,不要相信他。

另一個經常聽到的說法是,不能每個人都做自己喜歡的事,總得有人做令人討厭的工作。真的嗎?這個結論是如何得出的呢?在美國,唯一強迫人的方式是徵兵,但我們已經30年沒有這麼做過了,而是一直利用名利吸引人工作。

如果仍然有些事沒人願意做,那麼人們就不得不自己做,過去發生在家奴身上的事就是這樣。家奴的工作是經典的例子,在公元10世紀時,似乎那份工作總得有人來做。然而在20世紀中期,發達國家已經沒有僕人了,有錢人得自己幹活。

所以,也許有些事情總得有人做,但是談到具體的某項工作時這麼說就不合適了。糟糕的工作可以自動化完成,或者根本就不做,如果沒人願意做的話。

兩條路

有一種情況確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他喜歡做的工作。人首先要生存,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會很難賺到錢。這時有兩條路可以走:

成長漸進法:隨著能力的增強、名氣的增大,逐漸放棄不喜歡的工作,選擇喜歡的工作。齊頭並進法:做不喜歡的工作賺錢,以便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成長漸進法更常用,工作做得好的人一般選這種方法。年輕的建築師開始時不得不什麼活都干,等到他做得很好之後就可以挑選項目了。這種方法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太慢,而且不確定,即使是終身聘用也無法做到真正的自由。

齊頭並進法有多種做法,取決於需要用多少時間賺錢。一個極端是白天上班,靠一份工作時間固定的工作賺錢,而在閑暇時光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另一個極端是先拚命賺錢,直到不再為錢發愁。

齊頭並進法用的人比較少,因為需要事先做好周全的打算,而且這種方法更危險。隨著年齡的增長,對生活的要求也越高,所以為了賺到足夠的錢,可能需要比預期更長的時間工作。更糟的是,人可能會被工作內容改變。如果做無聊的事情太久,腦子可能就銹掉了。錢給的越多的工作越危險,因為需要付出全部的精力。

齊頭並進法的好處是可以讓人擺脫障礙[7]。職業發展不都是一片坦徒,不同工作之間的差距變化很大。從結構設計工作轉行到產品設計工作還有可能,要轉向音樂方面就不太可能了。有兩份工作的人多一分選擇,儘管其中一份只為賺錢。

到底該選哪條路走呢?這取決於你是否明確想做什麼,是否擅長分清主次,能承擔多大的風險,以及是否有人願意為你喜歡做的事情付錢。如果知道自己想幹什麼,也知道有人願意為此付錢,那麼就選擇成長漸進法。如果還不了解自己想幹什麼,或者不喜歡非黑即白的二元邏輯,那麼可以選擇齊頭並進法,只要你能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

不要太早下決定。很小就知道自己未來做什麼的孩子似乎讓人印象深刻,就像他們比其他孩子更善於做數學題目一樣。可惜,他們得到的答案往往是錯誤的。

我有一位非常成功的醫生朋友,她不停地抱怨自己的工作。當有人向她諮詢申請醫學院事宜的時候,她很想握著他們的手說「不要去」(但是她從沒這麼做過)。她怎麼會這樣呢?她在高中的時候就想成為醫生,而且她雄心勃勃信誓旦旦,克服了所有的困難,令人遺憾的是,她甚至克服了對這份工作的厭煩。

結果,她現在的生活實際上是一名高中生為她做出的選擇。

年輕的時候,我們相信有足夠的信息事先做出選擇,工作卻是個例外。試圖做出選擇時,手上只有少得可憐的信息。即使上了大學,我們也很少知道工作到底是個什麼樣子。最好的情況也就是做過幾次實習生,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提供實習機會,而那些提供實習的工作,也不會教你太多東西,就好像做球童不可能學會打棒球一樣。

人生規劃和其它規劃一樣,多嘗試會有更好的結果。所以,除非十分確定,最好還是選擇一份可以應用成長漸進法或齊頭並進法的工作。這也是我選擇計算機行業的部分原因。在這個行當,做教授也行,想賺很多錢也行,也可以向一些相關專業轉行。

儘早從事涵蓋面較廣的工作也是很明智的,這樣就可以很快知道各種工作都是做什麼的。相反,極端的齊頭並進法很危險,因為無法得知自己喜歡什麼。如果一個人做了十年的債券交易商,當他攢夠了錢決定不再繼續而轉行寫小說時,卻發現自己並不是真得喜歡寫小說,卻已為時已晚。

多數人都會說,這好辦,給我一百萬,我就能弄明白該做什麼。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環境塑造人,離開了自己生活的環境,多數人都會不知所措,看看那些中了彩票或繼承了大筆財產的人就知道了。就像每個人都說他們在意財務安全,然而最快樂人不是那些擁有它的人,而是那些喜歡他們在做的事的人。這麼看來,有一份明確的計劃未必是件好事情。

選擇哪條路,是要經歷一番思想鬥爭的。找到喜歡做的工作很難,大多數人都沒能做到這一點。即使能做到,也要等到三、四十歲。但是,只要有這個願望,就很可能會實現。如果知道自己會喜歡工作,就勝利在望了,如果知道自己具體愛做什麼工作,就已經實現了這個目標。

致謝

感謝Trevor Blackwell, Dan Friedman, Sarah Harlin, Jessica Livingston, Jackie McDonough, Robert Morris, Peter Norvig, David Sloo, 以及Aaron Swartz閱讀本文初稿。


[1] 現在,我們做的恰恰相反:當我們讓孩子做無聊的事情,比如算術練習,我們沒有坦白地說它很無趣,而是假裝它很有趣。

[2] 有位父親告訴我一個相關的現象:他特意向家人隱瞞有多愛自己的工作,當他周末想去工作時,發現說一些不得不去的借口很容易,而不原意承認自己更原意工作,而不是和家人待在一起。

[3] 郊區的情況也差不多。父母搬到郊區,為了他們的孩子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但是郊區索然無味,不夠自然,十幾歲的孩子會以為整個世界都是這個樣子。

[4] 我並不是說只能跟朋友說這些事情,幫忙的人越多越好,但是朋友的意見最重要。

[5] Donald Hall說,那些有望成為詩人的年輕人錯誤地執迷於發布作品。但是你可以想像,如果一個二十四歲的年輕人在「紐約客」雜誌上發表一首詩,那會是什麼情形,他會在聚會上被當成真正的詩人,儘管他和從前沒什麼兩樣。但是,對於其他不知情的人,能不能在權威雜誌上發表文章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說,實際情況比Hall認為的要困難。年輕人之所以特別在乎名氣,是因為他們想打動的那些大人往往搞不清楚狀況。

[6] 就像我們要警惕,事情不會因為我們希望它發展成什麼樣子就會成什麼樣子,這是同樣的道理。很多人分不清兩者之間的區別,宗教越來越受歡迎就是證據之一。

[7] 一個更形象的隱喻是,以各種工作為節點的圖,並沒有連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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