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央行官員建議一行三會合併?
如題
關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討論,需要去偽存真,客觀深入地分析國際經驗和中國當前存在的實質問題,否則未來中國的金融監管改革很可能落入失敗的陷阱。
人們更多從分業監管還是統籌監管的角度看問題,似乎只要對金融監管機構的組織架構做出調整,就能解決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問題。事實上,早在十多年前中國金融業就已經高度混業了。歷年來也不斷有人提出整合金融監管機構的建議。問題在於,金融監管體制設置的邏輯,並非分業經營必然需要分業監管,也不是混業經營只能綜合監管。
回顧過去十多年的金融改革歷程,一個值得警惕的做法,就是用機構變更代替深層次的改革,結果浪費人力物力,貽誤改革時機,達不到改革目的。若干年後史家可以用「分久必合」描述歷史的變遷。身處當下的謀國者則不能不深究分與合的內在邏輯,權衡各種備選方案的優劣。
真的需要超級監管機構?
時下壓倒多數的建議,是將「一行三會」合併,建立超級金融監管局;或者將所有的金融監管業務集中統一交給中央銀行。這似乎要逆轉當年的改革,再把央行變回大一統的超級貨幣當局和金融監管機構。在中國這樣的大國,金融業的規模巨大並且擴張迅速,一個超級金融監管當局,集所有權力於一身,如果沒有制約平衡,會是怎樣的局面?
當年把金融監管職能從央行剝離,一個重要的考慮是,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與金融監管之間存在利害衝突。時過境遷,人們開始淡忘利害衝突的真實涵義。只有親歷者才能深切感受到,所謂利害衝突並非空話。上世紀90年代末的多年中,央行行長辦公會,十之八九是討論關於銀行監管的內容。這並不奇怪:宏觀經濟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不同,經濟危機畢竟是小概率事件,而金融監管差不多每天都會冒出來突發事件需要處置。
與當年相比,今日的央行其實面臨更大的挑戰。人民幣快速國際化的進程,把中國經濟金融體系過早地暴露在全球經濟金融體系面前。中國的中央銀行需要準備面對的局面,已經從國內擴展到全球,任務更加艱巨複雜,因此也比以往任何時候更需要集中精力、心無旁騖地做好宏觀經濟分析和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當下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既然讓央行為失敗的金融機構埋單,就應該讓其負責監管,否則就不公平。這種看法在邏輯上和方向上錯得離譜,根本的錯誤在於,把金融風險的救助貨幣化看作天經地義,並且企圖通過機構變更使其合法化。中國真正需要的是,在硬化預算約束和打破剛性兌付的基礎上,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並且儘快建立一套處置失敗金融機構的制度安排,首先讓股東和投資者承擔必要的損失,而不是讓央行為所有的失敗金融機構埋單。不過,這種議論倒是為決策者提供了反證,成為需要將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隔離的理由。
僅僅對金融監管組織架構做出調整,即使把所有的金融市場、機構和業務都置於一個超級金融監管機構,也無助於解決全部問題。當年英國金融服務局把所有監管對象整合到旗下,從外面看是統籌了,但內部仍舊各行其是,並未減少機構內部的分割與摩擦。
至於在現有分業監管的基礎上,設立更高層次的金融監管委員會,雖然有利於金融監管政策協調,但也不是提高中國金融監管有效性的充分條件。此前兩度建立的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之所以形同虛設,原因都在於每個單個機構尚且不滿足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條件。把它們硬聚到一起,驅動它們行為的激勵機制並沒有改變,自然難達預期效果。各家金融監管機構的官員,並沒有主動分享信息和協調政策的內在動力,並且也不會因為不合作而承擔責任。因此,理想中的協調統一就成了虛應故事。同理,即使在國務院層面設立金融監管委員會,如果金融監管體制的微觀基礎不理想,牽頭的總理或副總理就算是超人,又能有何作為?
提高監管有效性是根本
與此同時,即使不建立統一的超級金融監管機構,在現有框架下,改善金融監管有效性的空間也十分可觀。雖然世界上沒有惟一普遍適用的金融監管體制,但是在國際金融監管體系內,各國對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條件是有共識的。中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重點,應該是努力滿足這些條件。
首先,金融監管機構要有明確的使命和任務,有充分的獨立性和必要的法律保護,並且有充足的資源和專業能力。這些條件並不容易滿足,也無法逾越。以前不久發生在中國的股災為例,監管者始則托市,繼則救市。一個沒有明確使命任務和獨立性的金融監管當局,必然刻意揣摩上意,既沒有可信度,也得不到市場的尊重。
然而,問題的根源並不在金融監管當局本身。中國的國家治理架構和方式,決定了這些貌似強大、權力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者,其實從來沒有履行職責的必要權力和相機抉擇的餘地,而是事無巨細地層層向上報告請示。這種報告制度,使得權力和責任過度集中在高層領導,也使得當事者可以輕易卸責,但是永遠無法建立有效的金融監管體制。
之所以提到這些弊端,是想負責任地說明,如果不從根本上改革,僅僅分分合合,不會建立真正有效的金融監管體制。
那些建立了現代金融監管體制的國家,無一例外地對上述前提條件抱有敬畏,並通過立法和制度加以落實。中國還不是完全的市場經濟,國有金融機構佔主導、金融機構高度政治化、也沒有破產的威脅;企業和政府普遍軟預算約束、剛性兌付泛濫。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建立有效的金融監管體制,比市場經濟國家更為艱難。也正因為此,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難以單兵突進,更需要格外謹慎,充分考慮關鍵的前提條件,儘早推進關鍵領域的根本性改革。
首先需要做一次徹底的診斷。2011年,世界銀行和IMF在FSAP(金融部門評估規劃)框架下,對中國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做出過評估。然而由於評估對象諱疾忌醫,評估結果並未充分反映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真實情況。要想深刻認識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弊端,並在此基礎上設計未來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需要對現有的體製做出實事求是的診斷。
謹防誤入陷阱
關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討論中,有一種意見認為,主要國家都在統籌金融監管,並以此作為中國應該建立超級監管機構的依據。
2008年金融危機以後,英美和少數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在金融監管組織架構上做出重大調整,但是它們或是金融危機的重災區,或是較小的經濟體。相比之下,平穩渡過危機的國家並沒有忙於調整監管體制;其央行不負責金融監管,同樣較好地維護了金融穩定。即使是調整了金融監管組織架構的美國、英國、歐洲等主要經濟體,也沒有採取將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賦予一個「超級」機構的模式,而是將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職能,在不同機構之間進行了某種程度的重新劃分。
各國有各自的法律環境和政治經濟背景,他國做法不能照搬。即使在發達國家,系統重要性銀行也沒有交給銀行監管當局之外的機構監管,而是立足於由原有的銀行監管機構提高監管標準,提高監管頻率和強度。中國應當全面客觀了解國際經驗,並且需要借鑒的是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內涵,而不是表面形式。
具體的改革方案,還需精心設計。如果不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不聽取重要利害相關方的意見,則難免失誤。如果方案的設計者或囿於眼界知識的局限,或受既得利益的左右,則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即使老道如英格蘭銀行這樣的權威央行,歷次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之前,都要藉助於第三方機構,對改革的利弊做出獨立評估。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影響深遠,並且動輒就牽涉部門利益,布滿了尋租的陷阱,在最低限度上也要防止既得利益集團操縱。
一個好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還必須包含周密的實施方案。這是因為,從現狀到理想狀態的變更過程也處處有陷阱,改革方案的執行很容易偏離軌道。此外,改革難免產生預期之外的結果,需要審時度勢地對原方案做出調整。因此,如果忽略變更管理,很難達到改革目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會合併具有可行性嗎? - 韓志鵬的回答謝邀,這是我之前的答案說了一些合併的可能性, 其實今天下午我看見邀請之後沒認真看題,然後晚上下班突然彈出研究所卜所長的新聞,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鳳凰網新聞被撤了,但是背的網還在轉,都是比較大的新聞網。怎麼說呢,應該是快了吧,但就是真的合併了可能劉士余主席就比較尷尬了,任期最短的證監會主席。其實合了好,真的,我覺得前一段時間查一行三會就是契機,現在又有了這樣的言論,可能就是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吧。
合併之後可能出現類似美聯儲之類的巨無霸機構----中聯儲的成立可以玩死所有後發國家,比如印度,印度尼西亞,可以不再聽從任何美聯儲之類的西方臭牛逼組織。
有人建議合併就有人反對合併,GXQ之類的老屁眼早就該滾蛋了,觸碰了他們的利益,他們自然會極力反對,而且會騎著自行車去反對。但是新聞聯播說過一句話:改革不能回撤。
對老百姓有什麼好處呢?合併之後,人民幣購買力進一步鞏固以及提高,紐西蘭的奶粉更便宜了,荷蘭的櫥櫃女郎都是你的池中物,里約沙灘上的模特給你端茶送水,你說爽不爽。誰不想過上不幹活光印錢就能買東西的好日子。新聞看不懂,來這裡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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