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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解讀--五重玄義之辨用

第四重玄義——用。

辨用,就是辨別佛經的作用和用處。知道佛經的這個修行的主體(理體)以後,就要明白修行的宗要,按照修行宗要去修持以後,又能夠得到什麼樣的功用和效果?明白了佛經的作用,就叫做辨用。

明宗就是要闡明在因地上的修行方法,而辨用就要實現果地上的證量。通俗講,就是我們種下了如是的因,能夠得到如何的果?就叫做果地上的證量。

智者大師認為《金剛經》的功用:「破人我執,破法我執」。而江味農居士概括《金剛經》的用處:「破我滅罪,成就如來」,也就是說金剛經的作用是:破我、滅罪、成就、如來。展開來說就是,金剛經可以「破除三障,成就三德」。三障,指報障、業障和煩惱障。破除了報障,斷除了見思惑,就可以成就『般若德』。滅罪除業,就可以成就『解脫德』。而成就如來、報障盡除,就成就『法身德』。

我們用『除三障,成三德』來解釋為本經的重要的功用。通篇閱讀金剛經,就會發現它的殊勝之處在於直接告訴我們,由凡夫到成佛的所有的修行方法。佛陀當年菩提樹下證悟後第一句話就說:「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所障而不能證得。」原來我們每位眾生都是有智慧覺性的,但是被妄想、執著障蔽了,所以我們本具的如來智慧覺性不能夠顯現出來。妄想,就是我們的分別心;執著,就是我們的法我二執,人我執和法我執。因為我們有『我的』這樣一個見解,就執著於有一個『我』的存在。有一個見解,就會起很多分別之念,於是就會產生『順我者貪之,逆我者嗔之』。不知道,其實這個我本身,就是因緣和合的、緣起性空的,如夢幻泡影的一個假象,而痴痴地執著它為實有,所以也被稱之為無明。

馬鳴菩薩曾講:「以不達一法界故,不覺念起而有無明。」就是說我們不能夠通達一真法界。什麼叫不通達一真法界,就是不知道一切的眾生都具有同樣的如來智慧德相,性體都是相同的,每個人都是本具的佛性,而且這個本具的佛性,都是「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的。沒有誰的佛性多一點,誰的佛性少一點,只是說障蔽的深和淺,積垢是厚還是薄。如果我們通達一法性,其實都是本同的,我們不知道這一點,所以就起了人我的分別之念,執著於地水火風四大構成的『假我』,認為就是我的身,然後又妄執六塵,根塵相對,眼耳鼻舌身意對色身香味觸法,源影之心而生,就以為這個心就是我的真心,而那個四大之身就是真正我的身,於是就有了: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種種的相就開始產生了。業力也由此而作,苦報也由此而感召。如果我們能斷掉執念,不再去執著於四大,不再去妄執六塵源影之心,那麼就可以破掉人我執和法我執,斷除煩惱障。

如果我們的煩惱斷除了,那麼就成就了『般若德』;如果我們又斷除了業障,就成就了『解脫德』;如果我們又斷除了報障,報障就是我們身體,不受身體的束縛,我們就成就了『法身德』。「除三障,成三德」,就是《金剛經》的功用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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