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十神

前些天,有位網友找我說,自己八字跟毛爺爺就一個地方不一樣。我一看,八字沒幾個字一樣,結果她告訴我,自己月干是七殺,毛爺爺的是正印。我才知道,她說的是天乾的十神。對於不是專門學命的人來說,這麼理解也沒錯。進而的也提醒了我記起來一些對於十神不得不說的事。

有朋友經常反饋,關於十神,在看古書的時候,總是發現很多矛盾的地方,看有些八字明明是財多身弱啊,怎麼還發財論富貴,有的也是財多身弱,怎麼又論其孤貧呢?

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就我自己而言,並沒有太看重十神。前段時間,我群里有個學命的朋友說「什麼傷官生財克官,本質還不就是陰陽五行生剋呀!」。確實如此不是嗎?感覺十神這個東西,因陰陽五行生剋而起,也因陰陽五行生剋而終,本質都是陰陽五行生剋。在我看來古人立其名義,只是為了方便我們由淺入深的理解陰陽五行生剋。

言歸正傳,本文用現代易學中「三易」方針來解析十神,希望能幫助各位理清思路。

第一,不易之法,財神與劫財。

在論命和運的時候,此二神可以用「不易」之法去看。只要是有財神,就是錢,本命來說,月令重。歲運來說,只要是財流年,財大運,納音財都是錢。見財神就是見錢,就是吉。原理很多,主在一句話,「財為養命之源」。

譬如,本命財多身弱,行財運,還是本人增財,只是取財的方式,多為幫別人處理財務,即自己不是正老闆。就算出身有錢人家,也是主幫父母長輩處理財務,本人經手的錢多,花的多自然也是因為來的多,都是增財。

劫財也就不能理解了,不管什麼時候都是來分你錢的人。本命身弱,就幫身?不一定。本命身弱主喜印綬,行印綬運遇劫財流年,還有比劫分福的可能,吉都不吉了。就干支屬性而言,庚己日幹得比劫幫身比較有成效,但始終是不得已而為之。本命身旺呢?本命身旺加劫財,更加沒錢。行劫財運,就是破財,就是凶。

此二神相剋,為不易之點,全在正偏官來調和。只要本命見官星,他們兩就不會出事。

也正是因為如此,官星的重要性也就體現出來了。因為其製造並維護秩序。

《寶鑒賦》云:「范單孤貧,五行財重;林皋九子,財旺生官。」

試想一下,五行財重,不正是財多身弱嗎?林皋財旺,財旺了,不還是身弱嗎?一個孤貧,一個九子,重點就是有官星能納。文章開頭問題的答案也出來了,財多身弱究竟是吉還是凶?全在是否見官星。

第二,易簡之法,名義可名副其實,亦可有名無實。

十神是根據五行生剋定出來的名義,但古書中卻異常容易混淆。因為古書裡面很多內容一字多義,我以前講過的用神和用就經常被混淆。再譬如,祿,甲祿在寅,乙祿在卯等等,說的是祿身,而十神之正官,也被稱為祿星;馬,寅午戌,馬在申等等,說的是神煞,而十神之財,也被稱為馬星。之所以一字多義,而不完全區分開,主要是因為這些內容有共性。

剛才提到,既然官星如此重要,那就不難想到,傷官是何等兇險了。因為他可以修改秩序。古書說背祿逐馬,就是傷官劫財。古法算命重財官,所以此二神論凶,不無道理。但是古書中又有論背祿逐馬可發大富貴的論述。我找了一個例子,如下:

戊辰 庚申 己卯 戊辰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原論:土金傷官,辰中癸水,正財歸庫,申中壬水,正財逢生,劫雖旺,而不能奪;且土氣盡歸於金,傷官化劫,暗處生財,兼之獨殺為權,故為人權謀異眾,地支皆陰濕之氣,作事詭譎多端,一生所重者財,而少仁義,至四旬無子,娶兩妾又無子。壽至九旬外,異財如命,卒後家業四十餘萬,分奪而盡。細究之,皆因財星守於藏蓄,不得流行之故也,財不流行,秋金逢土而愈堅,生意遂絕耳,大凡財厚無子者,皆類此格,故無子之人,其性情必多鄙吝,不知財散則民聚,倘使富人無子能輕其財於親族之中,分多潤寡,何患無子哉?即如此造,金氣太堅,水不露頭,未得生生之妙,能散其財,則金自流行,子必招矣。然散亦有功過,散財於僧道,有過無功;散財於親族,有功無過。修德獲報,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隆祥,天心詎難感召,壽本五福之首,壽而無子,終於無益;與其富壽而無子,不若貧壽而有子也。

有朋友,看到歲運是財官地,若照原論,以為本命從弱,覺得辰為濕土不幫身可信。卻不想戊辰一柱,主氣為戊土,伏吟時上和日主相連幫身,怎麼能從?又或有朋友總以身弱用印比,身旺用財官食傷,見此身弱看行運水地論不吉,見原論述,覺得此人就算髮財了也不開心。這個吧,見仁見智,不可考證,或有一定道理。

不過我自己喜歡讀象,己土身弱有劫財連根透出,已經是有氣了,有力量去做事情了。辰為水庫,天干透戊土,好比上面加了一個蓋子,把裡面的水死死關了起來,只能當墓看,如此論本命財是死財。大運甲子,甲把蓋子敲開了,地支又會水局,原局用神為傷官可用來生財,有財發富不必多說了。就像我前面說的,行財運就是增財。原命比劫,但自坐有七殺,遇合為偏官,所以不擔心財與劫財出事。

由此例看來,古書所論傷官是否跟你想像中一樣呢?現在很多學命的朋友都是初學,經常百度查各種十神名詞,看到凶就擔心,一知半解,其實十神之名可名副其實,亦可有名無實,一切重在本命原局,可不必太過在意。

第三,變易之法,十神有輕重之變。

這點不難理解,不少學命朋友應該看到過,譬如身弱官重,官化為鬼。意思就是身弱,不能任官,官星多,正官變七殺,為克身不吉。

以建祿格舉例,古書言甲木,金為官殺,寅月生官臨絕地,喜透庚為貴,透辛不足以取貴,為何?因為木堅金缺,辛金為陰為弱,如此弱的官星,怎麼能取貴?而庚為七殺,弱則有了正官的本性,所以可以取貴。七殺有制號偏官,也是這個原理。七殺就是七殺,永遠是克身之物,代表凶災不詳等等,但是有制是其性變弱,本質上來說有了正官的屬性,只因為是變出來的,所以取名為偏官。同理梟神有製為偏印。

說明一下,制約七殺者,要麼為食神,要麼為正印。雖然食神制殺,英雄獨壓萬人,但古書早已言明,七殺遇食神,印星,以用印為高。當然還有傷官假殺,但非正用而且難成格,這是干支屬性決定的。制約梟神者,要麼為財神,要麼為傷官合梟神,所謂傷官合梟,平生豐潤。

大凡十神,天干透一位即可,多則不宜。《三命通會》卷五論十神名義,言正官一位曰正官,七殺一位曰偏官,正印一位曰正印,食神一位曰進神,傷官一位曰剝官神,偏印一位曰吞啖殺。至於財神,喜重來。比劫少見為妙,前文不易之法。多則生變,食多變傷,印多變梟。

總之一切變化都由原局五行強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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