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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新規對重組的影響——以聖萊達為例

這兩天請教了一圈投行朋友,終於大致搞清楚了新規的意思。下面以聖萊達為例來說說,不認同的地方請大家指正。

聖萊達6月23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聖萊達等涉嫌證券違法違規案,中國證監會已調查完畢,擬作出行政處罰。

2014年4月1日,聖萊達公告的《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和《雲南祥雲飛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中祥雲飛龍相關財務數據虛假。

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聖萊達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楊寧恩、沈明亮分別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對倪力、楊青、林釩、阮工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的罰款。

聖萊達表示,經公司研究決定,將就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相關擬處罰措施進行陳述及申辯。根據上述內容,公司股票不會因擬處罰決定而被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 這是一個舊事,不過影響很大。

去年5月,聖萊達開始停牌,原控股股東楊寧恩退出,媒體大佬覃輝接手了大股東的股權,成為實際控制人,而且是以超高溢價接盤。

當時,本來是要一鼓作氣搞重組,都跟大家打好了預防針,要等到今年2月才復牌。不料,復牌之前,突然來了個立案調查。

公司表示,由於2016年1月28日接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2014年併購祥雲飛龍事項立案調查。 按照相關規定,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在立案調查期間應當暫停。收到該立案調查通知後,公司積極與重組各方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進行反覆溝通,協商,經公司與重組各方對此次事項所產生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慎重考慮,從保護全體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公司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並復牌。公司股票將於2月4日復牌,並承諾復牌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這下可好,重組失敗疊加股災補跌,聖萊達股價跌得一塌糊塗。 直到昨天晚上,聖萊達突然發了上述一則公告,收到了證監會的處罰,並打算進行申辯。

仔細來看,證監會對於公司的處罰並不算重,一般來說,這事兒認了就過了,不要跟管理層叫板。但公司為啥這麼做?還是由於新規的影響。

按照新規,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若存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證監會立案調查或涉嫌犯罪或違法違規行為未滿36個月,且最近12個月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不得重組上市。

聖萊達重組出現問題是2014年4月,3年內不能重組,就要等到2017年4月,距今還有很長時間,時不我待。

如果按照上次重組終止後6個月期限來算,聖萊達只要今年8月就可以重啟重組。 窗口時間的差別,是公司提起申辯的重要原因。

第二個問題,即使可以重啟重組了,含金量會有多高?

注意,覃輝是去年剛剛成為聖萊達實際控制人,按照新規,5年內的資產注入也很容易觸發借殼條款(現在叫重組上市)。

哪些做法觸發借殼條款,我就不再贅述。我們先參看這兩條: 與「五大維度」中的四項財務指標不同,增發新股不能超過上市公司交易前股本的100%這一條款,也有著相當的殺傷力。

類重組的資產體量都不會太小,30億起步,同理,市值30億的殼公司,增量股本超100%是很容易被觸碰的。

監管部門為進一步堵住可能出現的漏洞,又增加了一項標準,即「上市公司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雖未達到 第(一)至第(五)項標準,但可能導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發生根本變化」的,也應視為借殼上市。

我們對照著看:1)星美的資產體量很大,估計有百億級別,遠超聖萊達30多億市值;2)星美是文化傳媒類資產,與聖萊達現有主業完全不同。

(難怪申萬宏源的朋友說,一般借殼上市的資產體量不會太小,而殼資源公司的市值則一般偏小,為此增發的新股數很容易觸到臨界線,因此預計未來體量偏大的殼資源或許更受大體量擬借殼資產的歡迎。)

因此,在覃輝成為聖萊達實際控制人的5年之內,其對上市公司的資本運作,很容易觸發借殼。 一旦形成借殼,按照新規,注入資產質量要很高,大股東鎖定期要延長,小非鎖定期要延長,不能配套募資……反正麻煩得很吶。

結論是:如果聖萊達的申辯失敗,證監會的處罰意見最終生效,聖萊達重組的時間性和質量恐怕就要打折扣了。

最後轉發同行的一個分析,重組新規給市場的可能影響:1、借殼企業更重合規條件,基本面門檻下降,IPO撤單轉借殼增多;2、類借殼多轉向產業併購,中小市值公司外延成長機會增加;3、五年前控制權變更公司股東注入預期高,整體上市難度降低容易;4、殼資源更為稀缺,價格先抑後揚;5、會有人提前囤殼,時間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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