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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殺人案件人性對法律的對決

有人說:張扣扣參軍報國,這是忠;不忘母仇,這是孝;面對王家婦孺,張某並未濫殺,只殺弒母的三個仇人,不動無辜者,這是仁:手刃三仇人之後,先到母親墳前拜祭告慰,這是禮;殺人後並未潛逃,而是吃上一碗最愛的家鄉小吃後從容自首,這是信;不婚不子,不拖累別人,這是義;隱忍二十二年,擇機而動,這是智。

殺人就是殺人,大惡之事沒什麼可標榜的,殺人就是罪,不管你有多少理由……

當然,根據案件起因的進一步深入,張扣扣又得到很多人的同情,並非人們看熱鬧不嫌事大,而是每個人都怕成為下一個張扣扣。法律是阻隔仇恨的最好屏障,然而很顯然法律在張扣扣一家中並沒有實現,甚至成為仇殺的導火索。

在張母被王三打死之後的法律判決,很顯然難以服眾,更難以實現公平,因此張扣扣用自己的方法,實現了他自己認為的「公平」。先不說當地在張母死的案子上,有沒有暗箱操作,有沒有徇私舞弊,單看判罰結果就有失公平,「一條命=3年多徒刑+9000多元」,這樣的結果估計除了王家,全國沒有人願意接受。因此會出現幾乎一邊倒的社會輿論。

個別官媒試圖引領輿論改變這一結局,但欲蓋彌彰的方法更背人心,因為老百姓有老百姓的看法,首先老百姓都認為張扣扣有罪,畢竟殺了人。其次老百姓都認為他沒錯,因為法律沒有帶給他公平正義,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再次老百姓誰無父母,設身處地地站在張扣扣的位置上,誰又能坦然面對呢?最後中國五千年來的文化教導「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這是禮更是孝,又有誰不認可呢?有,肯定有人不認可,因為死的不是他媽,因此說風涼話的大有人在。

現在張扣扣案件說白了,就是中國千百年來的「法」「禮」之爭,案件如何往下判真正在拷問我國法律人了,張扣扣死還是不死都將中國的現行制度,在某一方面向前推進。張扣扣不死,如何體現依法治國的精髓和本質;張扣扣死了中華民族五千年來的禮儀之邦,深後的儒家思想如何承重,我想現在法律人考慮的是張扣扣如何死的其所吧!

因為當地的判罰,公平與否咱們先不說,至少他沒能阻止仇殺的出現,這就是問題,到現在當地都沒給出一丁點懺悔的表現,哪怕對當初的判決表示遺憾都沒有,到時陝西高院的做法讓人稱讚,至少高院給出了一個良好的態度。我之所以說個別官媒欲蓋彌彰,是因為他們只是片面看待張扣扣殺人的案件,而不做空間和時間上的縱向聯繫,張扣扣殺人了槍斃算了,以前的就過去了,這就是個別官媒的直接想法。

還有個別官媒說不值得為張扣扣點贊叫好,這種說法更是滑稽可笑,他們的理論更是無法成立,老百姓再無知善、惡、美、丑還是分的清楚的。沒人為張扣扣殺人點贊,點贊的是對張扣扣「參軍報國,不忘母仇,不濫殺無辜,從容自首,隱忍二十二年復仇」的這份氣節,他的這份氣節與古代俠義有什麼區別?與梁山好漢有什麼區別?官媒不是一直鼓吹《水滸傳》是四大名著嗎,武松的高大形象不是你們官媒樹立起來的嗎?電視劇版的水滸傳在多少電視台播放,水滸傳中武松的文化產品更是層出不窮,怎麼一到張扣扣這裡就雙重標準了呢?

殺人犯法是亘古不變的鐵律,我們只想看到法律的公平正義,老百姓都不想成為王家人或者是張扣扣那樣的人物,在張扣扣的案件中很顯然沒有贏家,張家兩條人命(目前一條)王家三條,誰該為這樣的悲劇買單呢?我只想說當初的那張判決書是王家三口,開向死亡的船票,而這條船的船長正是張扣扣,開票單位……

願不要再出現這樣的人間悲劇,所有的罪惡就此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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