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世紀訴訟:卡蘭尼克出庭,但谷歌和Uber誰都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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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前CEO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辭職後的首次公開露面,他的競爭天性受到了考驗。
這一次,卡蘭尼克站在了證人席上。
Waymo(原谷歌自動駕駛汽車項目,現為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公司)和Uber之間的法律糾紛,始於對Uber前任CEO卡蘭尼克的激烈譴責。
「這個案子是關於一個競爭對手決定不惜一切代價要贏的案子。」Waymo的律師在周一的開幕聲明中說。
他繼續說道:「卡蘭尼克在Uber擔任CEO時期做出了一個決定,即獲勝比遵守法律更重要。」
這是自2017年6月被大股東趕下台以來,這位聲名狼藉、好鬥的前首席執行官首次公開表態。
卡蘭尼克身著深灰色西裝、藍色襯衫和銀色領帶,他回答了有關他在自動駕駛汽車競賽中咄咄逼人的雄心壯志的問題。而在被要求回答是否承認谷歌處於自動駕駛領域前沿時,這位一向情緒激動的Uber聯合創始人似乎表現地很克制。
律師問他是否同意谷歌是自動駕駛汽車行業的領導者。
「我認為這是目前的普遍看法,」他回答道。卡蘭尼克的證詞很可能成為這次訴訟爭論的核心內容。
Waymo稱,Uber曾與谷歌前工程師Anthony Levandowski一起,在他離開谷歌自動駕駛部門之前,竊取了自動駕駛的商業機密。此外,他還創立了一家初創公司Otto,並最終將其出售給Uber。
Waymo必須證明,是Uber而不是Levandowski盜用了Waymo自動駕駛商業機密。
這就是為什麼要把重點轉向卡蘭尼克和他「貪婪的本性」(這是Waymo所描述的那樣),這對Waymo一方十分重要。如果Uber敗訴,其將不得不支付數百萬美元的賠償金,並有可能使其在自動駕駛的進展情況受到拖延。對Waymo來說,敗訴將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聲譽風險。迄今為止,谷歌系公司很少會起訴他人或其他公司的任何問題,這意味著此次訴訟佔據重要地位。
Waymo目前的策略似乎是試圖證明,卡蘭尼克專註於擊敗谷歌,且不惜一切代價要贏得自動駕駛汽車競賽,這反過來也可以解釋他與Levandowski合作的動機。
Uber聲稱,Waymo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而且這些文件都沒有被帶入公司。然而,事實上Uber收購Otto的安排並不是一樁普通的交易。
正如卡蘭尼克所證實的,在他開始為Uber工作之前,他曾與Levandowski進行過對話。
卡蘭尼克說,他和其他幾名Uber高管曾與Levandowski進行了一次「Jam sesh」(「即興會議」),而Levandowski仍在谷歌工作。
Jam sesh,如卡蘭尼克解釋說,這是一場商業會議,類似於一個爵士樂團自發地演奏音樂的會議。有創意的人會帶著自己的想法創造出「美妙的音樂」。或者商業計劃。該小組討論了對自動駕駛汽車運行至關重要的激光感測器技術。白板上手寫的便條上寫著:「Laser is the sauce(激光技術是調味劑)」。
卡蘭尼克沒有否認Uber曾向Levandowski示好,他承認希望聘用 Levandowski,幫助Uber成長中的自動駕駛團隊,因為當時人們對Uber的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速度感到失望。根據此前報道稱,卡蘭尼克一直對Uber的自動駕駛進展不滿意,當時Uber無法在初始截止日期2016年8月完成自動駕駛試點項目。
但有一個難題:Levandowski想自己創業。
「我想聘請Levandowski,他想要開一家公司,所以我試著提出一種情況,讓他覺得自己開了一家公司,我覺得我是在僱用他。」當被問及他與Levandowski的早期對話時,卡蘭尼克這樣說。
Waymo的律師試圖證明Levandowski在某種程度上是非常有動力去實現雄心勃勃的技術里程碑,顯而易見,這意味著他將不惜一切代價來實現這些里程碑,甚至是竊取商業機密。
這些技術里程碑作為Uber收購Levandowski的創業公司Otto的一部分而獲取,Uber當時的自動駕駛主管John Bares表示,他對此感到擔憂。每一個激光技術里程碑在經濟激勵上都與他們有關。
例如,如果Levandowski的團隊配備了名為「lidar(激光雷達)」的汽車(a car with a prototype of a long-range laser-based radars),其可視距離為250米,那麼根據卡蘭尼克作證時提供的文件,該團隊將能夠獲得5.9億美元銷售額的6%。卡蘭尼克還指出,如果團隊的整體任務成功,他們也能獲得同樣的金錢激勵。
2016年8月,Uber宣布以6.8億美元收購了Otto,當時距該公司成立僅6個月。但是根據IEEE的計算,Uber很可能只支付了2.2億美元就收購了Otto。目前還不清楚Levandowski在這筆交易中獲得多少,但他已經是一個富有的人了,他在谷歌時曾獲1.2億美元的獎金。Uber發言人Matt Kallman稱,公司在2017年5月份解僱了Levandowski,在Otto還沒有達到任何業績目標之前。
而Waymo認為,這就是所謂「聰明的解決方案」:讓Levandowski創建自己的公司,然後買下它,Otto的建立只是為了從Waymo那裡竊取重要技術的陰謀。儘管這筆交易不同尋常,但一位高管想要確保自己在一家大公司內保有獨立性的情況並不罕見。Waymo認為,在收購過程中,Levandowski將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同時也會獲得豐厚的回報。
Otto仍然是Uber內部的獨立部門,在本案中,它是一個獨立的被告。
在庭審前的證詞中,Uber前董事會成員、投資者Bill Gurley表示,在收購Otto之前,該公司董事會沒有得到一份可靠的調查報告。Gurley今年6月離開Uber董事會。他表示,如果他知道這份報告表明Levandowski擁有谷歌的文件,他不會投票支持這筆收購。
Waymo試圖將Kalanick和Levandowski描繪成一對咄咄逼人、貪財的陰謀者,他們一起合作竊取谷歌的知識產權。
然而,僅憑這一粗略的證據不足以向陪審團證明Uber盜用了Waymo的8個自動駕駛汽車商業機密(這些秘密圍繞著激光雷達技術)。激光雷達技術可以幫助自動駕駛汽車感知周圍世界並進行導航。但是,Waymo的律師們不遺餘力地描繪了這樣一幅圖景:卡蘭尼克明白激光雷達技術的重要性,並知道Levandowski大部分在谷歌的職業生涯都是在這項技術上度過的。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這場自動駕駛的世紀訴訟中,誰都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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