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老人穿壽衣時再傷心也不能哭出聲,原因有兩種說法!
人死後的第一個儀式,是停屍。
死者在斷氣之時,家人要往其口中放入一枚質地堅硬的錢幣,有的會放金、玉等物,叫做「口含錢」。
這個習俗從古代直沿用至今,村民說這樣死者到陰間才不會挨餓、受罪。
口含錢放入後,親人用熱毛巾將其擦拭身體,然後趁其身體未僵硬時,以最快的速度為死者換上預先特製的壽衣。
替換下的衣服待安葬時燒掉。衣服由里到外,先穿單衣然後依次夾衣、棉衣、棉袍或旗袍(女)、棉大衣。
注意,穿壽衣時親人不能哭。為什麼?
一種說法是,死者正在絕氣之際,哭迷了路,死者的靈魂就無所歸宿;
一種說法是,淚水落在死者身上,會出現走屍、殭屍等不祥事故。
穿好壽衣後,為其整理頭髮,面容剪下一撮頭髮與面一起揉成圓球放入袖口中,然後用麻繩將袖口和褲腿口扎住。
給死者裝束好以後,家人即將其從床榻上移置到一塊木板上。
這就是停屍,安置之後,要有一塊白布或白紙蓋在死者臉上。
在停屍的木板前用大白布打上帘子,其白布前放置供台,死者遺相放於中間,兩邊點上蠟燭,在守靈期間,親人不能讓蠟燭熄滅,供台上放有貢品,香爐,同樣香爐中的香火也不能滅,要及時的續上。
同時要按時辰燒紙,並把紙灰裝在瓦缸內,留待出殯時用。
老人一死,喪家趕緊用棉花和麻油製作長明燈一蓋,點於死者的供台下。
民間關於長明燈的理解,一方面是由於另外一個世界是黑暗的世界,死去的人必須要有長明燈為其引路才能看清到達另一個世界的道路,熟悉周圍的環境;
另一方面是為了祈禱死者靈魂不死,在陰間能夠長命。
民間大部分地方的喪葬習俗中都有長明燈的做法,一般都是在祭祀供品的供台下點一盞油燈,這盞油燈是不能熄滅的直至喪禮完畢。
這一習俗在我國很多地方都有不同形式的出現,在浙江一帶,這樣的長明燈形式叫做路引燈籠。
據《浙江民俗大觀》中記載,浙江寧波一帶,在死者逝去之時,死者要為其焚燒一盞早就準備好的燈籠,叫做路引燈籠。
這種燈籠在民間的店鋪就能買到,形狀不一,材質大多是由竹絲編織,外面罩有一層白色的紙,手持燈籠的人還有經文要念,念完經文,要將栓著路引燈籠的竹棒塞入死者手中,這樣死者就可以在路引燈籠的指引下走向另一個世界。
這便是民間風水信仰支配下的長明燈的喪葬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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