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兒童保護重視嗎?如果不重視,原因是什麼?

近來嫖幼、戀童癖、拐賣兒童的報道屢見不鮮,感覺國內對這一塊的重視力度似乎不足。

請有識之士分析一二。


因為沒有法律對失職的父母進行處罰。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小孩出了事情,作為第一責任人的監護人不僅不會受到任何處罰,甚至還能以受害者的身份出來博同情撈捐助,小孩能不頻頻出事么?

如果有人外出的時候家裡房門不鎖,門戶大開,然後回家發現被小偷光顧了,你覺得房主沒有任何責任么?

有朋友說上面這個例子不太貼切,那再加個例子好了。最現實的,小學生/幼兒被遺忘在校車裡面被悶死的事件發生過不少了吧,發生這種事情後,基本上司機或者帶隊老師會被刑拘,校長基本要被處分。但是小孩子被關在自家車子里被悶死或者受傷,有聽說過哪個父母被刑拘么?甚至有小孩子被悶在車裡,人家消防員要砸窗救人了,有父母為了兩塊玻璃不讓砸的,最後也就網上大家聲討一下就完事了。同樣是危害到兒童的安全,需要承擔的後果卻完全不一樣。


這個問題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我總結一下並從幾個不同的視角做幾點闡述:

【關於戀童癖和性侵害】

首當其衝的就是社會意識和法律保護,正如@劉旻斐 所述,法律保護及責任認定的缺失,導致這個問題無法得到法律上的重視及保護。

其次就是社會意識,國內對戀童、性侵兒童的行為不夠敏感、意識淡薄,孩子的懵懂天真給下手者提供了先天的良好條件,所以在兒童的早期教育,家長有重要的責任。需要提前向孩子灌輸你的性別屬性和社會屬性,不能男女混淆。

而男女混淆,性別意識的淺薄,我見過的也不在少數,比如家長縱容孩子玩性器官、家長看到男女之間過分親昵但不做任何制止措施。

而我自己經歷過的是,一個不到7歲的小女生,每次去她家給她上課的時候,她就會擁過來摟你脖子,最嚴重的就是摟住之後騎你身上臉貼臉的撒嬌。第一次的時候我驚了,就把她放下來,說好好上課,不準調皮。而之後,她還是有這樣的毛病,而當時她的爺爺奶奶沒有制止,只是笑她調皮。

直到後來有一次她父母在,她媽媽當場就呵斥她說:「老師是男的,你是女生,不能這樣做」

之後,這個7歲的小女生再也沒有特別過分的行為。

所以說,父母在兒童早期,儘早的灌輸孩子的性別屬性和社會屬性,是尤為重要的,發現任何問題就要儘早指正,並且給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是非觀,不能用傳統懶惰的方式和稀泥。

說到這兒,可能話題會會引到「性教育」,我個人是十分提倡性教育越早越好,從另一個意義上來說,普及了性教育,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兒童在遇到性侵時的恐懼。至少孩子能有一個基礎上的判斷,從而說不定可以自救,而不是深深的心理陰影和遺憾。

在這一點,家長和社會以及學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現在的孩子越來越聰明,印象中還有一部國外電影講述女童是如何演繹被性侵被戀童而陷害男老師的,但是關於兒童保護還是需要重視和關注,畢竟孩子才是未來。

另外,在【誘拐】方面,大人們出於忙碌,出於監管鬆懈,出於疲於應付交給第三方負責,導致孩子丟失的案例比比皆是,從電線杆上的找小姐和尋人啟事就可以看出。

比如咱們常見的父母帶孩子逛街買東西,付個錢、接個電話、上個廁所的工夫,孩子就不翼而飛了,報個案發個微博,真正能找回來的有幾個?你看到的打拐也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好多丟孩子的每天以淚洗面,懊悔不已,可是已經丟了,我們總不能把一切希望指望給警察叔叔,他們那麼忙,怎麼可能全心投入幫你找孩子呢?

回到我的第一句話:我說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是因為現在的孩子比以前的孩子智商情商更高,況且如今網路媒體這麼發達,他們能接受方方面面的東西,有時候我們成年人會被那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所欺騙,我們會被印象中的單純無邪所欺騙。

我們大人和監護人該做點什麼呢?

1、在安全教育上要儘早不間斷的給孩子灌輸,並以示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假設遇到威脅自身安全的時候該如何應對?如何自救? 這些安全教育必須持續不間斷的進行,不能新聞爆一個,你重視一下,新聞不爆,你又原地踏步。

2、不論是通過什麼渠道,或者你爹是人大代表什麼當官的,能呼籲就呼籲,孩子健康成長的前提是要在一安全的環境下,安全環境需要從我們自身做起,幫助孩子,引導孩子,共同為孩子也是為自己創造一個好的環境。

3、如果你是一個電影人或媒體從業者,可以通過別樣的視角來讓更多的人關注這個問題。

中國兒童的成長,關乎未來,任重道遠。


重視,但對兒童的態度(無論是保護還是訓誡)都是以家庭為視角的。


家長自己都不重視,國家為什麼要重視。

重視了,就能執行了?九年制義務教育喊了多少年了,不是照樣有無數小孩輟學失學。

反正,小孩子又不會造反推翻政權。


我們對人本身就不重視,更遑論兒童


戰略上重視,戰術上欲求重視而不得。國內法制普遍有這個問題,法律都在,政府也確實重視,但無奈十幾億人口確實不是想像中那麼好實施的。不過@劉旻斐 有點說的對,孩子出事,監護人是要承擔責任的,國內在這塊的立法還是空白。還有啊,不要覺得新聞爆出來了的就是普遍的現象。


對兒童權益保護是有一個明確分界點的

就是

是否有法律規定認同並且能夠有效地強制執行永久剝奪父母撫養權

有,就是重視

沒有,做得再多都是不重視

監護人分擔責任那是教養問題,和兒童本身的權益無關


作為一個兒童保護行業的從業者,我看到的是在一線城市,兒童保護的行業已經呈「學校」、「社區」、「家長」三線發展,社工機構、學校、政府都在全力推動兒童保護的開展,著重在法律、教育、社區環境改善等方面進行提升。例如在法律方面,最近大家談得比較多的是兒童安全座椅的立法,也是兒童保護得到逐漸被重視的體現。

同意之前的朋友提到的,除了政府需要推動的責任,兒童保護最需要做到的是家庭對這個議題的重視,最難做到的是帶養人意識的提升。需要補充的是,最容易忽視的是每一個社會人需要擔當的責任。例如看到疑似走失的孩子是否多問一下他們,看到尋人的信息是否隨手轉發..

在寄託希望給政府和教育機構的同時,兒童 保護最強大的防線是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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