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成癮疾病的新認識,令徹底康復成為可能!

去年,我應全球最大的科技出版社之一的「Springer」的邀請,參與編寫了成癮醫學的專業著作《物質與非物質成癮》。我主要負責編寫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認知行為治療三大章節。

今年,這本書面世了。可惜,目前仍只有英文原版,沒有中文編譯版。因此,我將會對我編寫的章節的中文手稿加以精簡,整理成系列文章並在本公眾號推出。希望能對真正有需要的人有所幫助。

由於是專業書籍,行文表達難免比較理論化、枯燥,請讀者們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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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癮( addiction)是一個在日常生活與學術領域中被廣泛使用的術語,可理解為通過反覆使用精神活性物質或反覆進行產生不良後果的衝動行為,獲得放鬆、愉悅、欣快感、興奮等積極情緒體驗,患者即使意識到危害卻無法自控。依賴一般分為軀體依賴和精神(或心理)依賴。

但是,長期使用一種物質會產生生理依賴(如治療高血壓的β受體阻斷葯),並且可能包括耐受性和戒斷綜合征等方面,但往往並不伴發成癮的有害效應,例如影響生活功能的主要領域;也並未出現心理渴求癥狀。

因此,依賴更強調的是軀體依賴如耐受與戒斷癥狀,成癮更習慣指行為失控和心理渴求,當然成癮過程還會對個體、朋友、家庭和社會等產生有害影響。

1964年, WHO專家委員會提出用依賴取代成癮。此後,無論是ICD系統還是DSM系統,精神障礙的分類與診斷標準都不再使用「成癮」這一術語。但是,DSM-5(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冊,下同)卻一改數十年的傳統,棄依賴用成癮,將DSM-4中依賴與濫用合併,於DSM-5中稱為「物質使用障礙」,並首次提出了「非物質相關障礙」,將原來衝動控制障礙中的賭博障礙列於項下。

此外,DSM-5還將與網路成癮相關的網路遊戲障礙放在「可能成為臨床關注焦點的其他狀況」中,以說明網路相關障礙是精神衛生問題,但其性質、特徵仍然需要進一步研究。在2017年12月,世界衛生組織也將遊戲障礙列入了國際疾病分類,判定標準仍有待公布。

而非物質相關障礙即非物質成癮,又被稱之為「行為成癮( Behavioral addictions,BAs)」,是指控制不住地反覆進行產生不良後果的衝動行為,行為實施後會出現愉快感、放鬆感甚至興奮感等積極情緒體驗,如賭博成癮、網路成癮、食物成癮、性成癮、購物成癮等。

從臨床的角度上看,行為成癮與物質成癮之間有許多共同的重要特徵,有研究認為BAs與物質成癮間有相似的自然病程進展、人格中的衝動性以及強迫性特徵。

一些研究調查了物質成癮與賭博成癮、購物成癮、性成癮以及網路成癮的共病率,發現兩類疾病間共病現象普遍存在,這支持了認為BAs與物質成癮擁有共同的病理生理基礎的觀點。

在ICD-10物質依賴診斷標準中,依賴要素的核心特徵包括三點:行為失控;心理渴求;耐受性與戒斷狀態。如果把以上特徵即成癮障礙基本病理生理學機制在臨床上的表現,視為成癮的核心要素,尤其是「反覆出現的心理渴求」,也是DSM-5 中成癮障礙診斷標準中的一條,那麼將某些行為問題(如網路成癮、病理性賭博、強迫性購物等)考慮為非物質成癮似乎就理所當然。因為,這些行為問題均涉及上述病理心理過程的核心特徵,尤其是心理渴求(或心癮)。

現代主流醫學認為,物質成癮是一種慢性複發性腦病,而腦科學的研究發現,非物質成癮如賭博成癮者的大腦功能區改變類似於毒品成癮者,從這個角度來說,非物質成癮也可以看做是一種慢性複發性腦疾病。

因此,成癮治療通過醫學、心理、社會等多維度干預手段幫助患者停止使用成癮物質或成癮行為,恢復正常心理社會功能,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師建國,2002)。

我通過多年的臨床研究和實踐也認為,成癮障礙的真正康復至少達到10個目標:身體康復、共病康復、心癮消除、創傷修復、人格重塑、家庭重建、三觀(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重建、目標確定、高效學習(或工作)和回歸社會。

但如果我們認可了上述「成癮」與「依賴」的區別,以及成癮障礙診斷標準核心要素,那麼針對物質和非物質成癮的治療的理念、理論和方法就應該有明顯的差別。

簡單來說,物質和非物質成癮的治療、核心和關鍵將有望轉移到身體康復基礎上的心理渴求(即心癮)的消除,心癮消除後行為即會可控。

換言之,心癮如果能夠徹底消除,那麼物質和非物質成癮的徹底康復就成為可能,物質和非物質成癮將有可能不再被視作是一種慢性複發性腦疾病,這必將改變我們對於這種疾病的認知和整個治療體系。

目前,我在臨床中已經能熟練運用心理干預技術,消除成癮患者的心癮,並在大部分患者身上取得成功,操守率達80%以上。餘下的不到20%的患者,多半涉及求治動機不強,不願意配合治療等客觀因素。

具體的心癮消除技術,其發展、形成和具體原理,我將會在接下來的系列文章中陸續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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