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吵的那場架,現在說對不起還來得及嗎
01
我上學的時候,脾氣很大。
弄丟了很多朋友。
02
我和嘟嘟認識的時候,還在上高中。
那個時候我熱衷於玩貼吧,我就是那個時候認識的嘟嘟。
那時候也沒有微信,手機也不方便上網。
我們每天靠著簡訊來無話不說。
給彼此起各種各樣的奇怪綽號。
後來嘟嘟要去新加坡讀書了,那個時候也沒有淘寶,她喜歡海綿寶寶,我拉著朋友到處逛街,收集了海綿寶寶的各種相關東西,在她臨走前寄給了她。
我們當時的關係好成這樣。
當時除了嘟嘟,貼吧里我們還有很多關係很好的朋友,
後來我高三,一段時間沒有上網。
再回去的時候,大概一年已經過去了。我發現曾經的那些朋友們,有了新的話題,新的群體。我無法再融入她們了。
當時的我年輕氣盛,很多事情搞不明白。
那個時候的我根本不懂,當生活軌跡偏差開的時候,從前的關係沒法再回到原貌,這件事其實誰也不怪的。
可當時年輕吧。
我只是任性又矯情地覺得,大家都走了,離開了我們曾經一起守護的地方。只有我還停留在原地,對所有事情無止境地留戀。
我在我們的群里發了一串自以為是的話,氣呼呼地退了群。
當時的她們應該也很莫名其妙,覺得我無理取鬧。
我們就此再也沒有聯繫過。
但曾經的我傻逼歸傻逼,其實也挺心軟又念舊的。
沒過多久,就覺得自己當時衝動又莽撞。
想回頭卻又無路可退。
除了遺憾又能怎樣呢。
我悄悄關注著嘟嘟的微博。
豆瓣也一直沒有取消對她的關注。
2016年的時候,我有一次上人人找東西。看到了嘟嘟。
那個時候人人已經沒有幾個人玩了,我覺得她應該也不會再上線了。
我抱著這樣的念頭,才鼓起勇氣給她發了一條消息。
我說:
「想念你 但是希望你不要看到這句話。」
03
前不久跟一個高中時候關係很好的女生一起出來吃飯。
那個女生我們到現在關係也還很好,我管她叫鹿鹿。
吃飯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來,我高中時候也跟她鬧過一個大彆扭。很久沒有理她。
她說她記得,問我還記得當初為什麼不理她嗎?
我說我忘了。
她說,當時你讓我幫你給D一封信。但是後來你又要回去說算了,要自己給。再然後,你非要說那封信跟給我的時候折法不一樣了,說我拆開偷看了你的信。
我差點一口水噴鹿鹿臉上。年輕時候的我怕不是瑪麗蘇小說看多了。
鹿鹿委屈地看著我,她說YOYO,我真的沒有看你的信。
喏,年輕時候的我就是這麼幼稚矯情又看多了瑪麗蘇小說的人。
04
上大學時候喜歡過一個學長。
我們彼此投機,聊得來,也相互喜歡。
但是我們脾氣都很倔。
動不動就吵架,沒有一方願意讓步。
很多誤會,寧願賭氣,也不願讓步把事情說明白。
我們吵過一次很大的架。彼此拉黑不再聯繫。
後來時隔多年,他讓步加回了我。
但是後來我們又吵了一次莫名其妙的架。
彼此拉黑,到現在再也沒有聯繫過。
當時覺得好恨啊。
我喜歡的人,怎麼總是用這種結局收場。
但是後來就覺得看開了。
他是個很好的男孩子。但是可能只是我們的頻率不夠契合,比傷害彼此,我們都選擇了不告而別。
有時候想起來了,會去看看他的微博。
感覺他過得很開心。我就也很開心了。
05
前些天和我的師兄恢復了聯繫。
我們之前也吵過很大的架,中途淡了關係也是一鬧大半年。
前幾天聊天的時候,他說挺想我的。
我說我也是。只是不知道該怎麼開口聊天。
他嘆口氣說,彼此都是倔脾氣的人。
仔細想想。
不說現在依舊在我身邊的鹿鹿和師兄。
我後悔過當年跟嘟嘟的吵架。
也後悔過當年跟B的吵架。
我曾經疑問過,當初吵的那場架,現在說對不起還來得及嗎?
現在的我能夠想清楚這件事情了。
我小學時候有一個很好的朋友。
她的大名叫做RY晴。每次自我介紹的時候,她都會靦腆地說,我爸爸姓R,我媽媽姓Y,我出生的那天是個晴天,所以我叫RY晴。
她長得很可愛,笑起來很甜。
她膽子很小,老師叫她起來回答問題,她的聲音總是像蚊子一樣聽都聽不清。老師讓她聲音大點,她就會膽怯地整張臉通紅。
經常被男孩子因為好玩地欺負。
擱在現在說,就是一個軟妹到不能再軟妹的,男孩子都會喜歡的那種女生。
我小時候作文寫得好,總被老師當範本,在上課的時候讀給大家聽。
有一次我寫跟她一起玩,說我騎車載她。當時年齡小,對體重沒有概念,就胡亂寫了一個。
老師念到,「我騎著自行車載著200斤的她在院子里轉了好幾圈」的時候,差點沒笑得背過氣去。
我回頭偷偷看了一眼她,她整張臉憋得通紅,下課跑過來打我。
還記得有一次我們因為一件什麼事兒吵架。
她跑來我家門口堵我。
從我家我房間,一直跟著我,跟到教室。一路上都在低著頭小聲地向我道歉。
她那麼膽小的女生,這樣子跟著我一口氣說了這麼多對不起,私下一定做了很久的心理鬥爭,才鼓起了足夠的勇氣吧。
還記得我們每天中午,都會去院子里的秘密基地寫數學作業。
她學習比我好,我經常抄她的。
那個秘密基地,只有我們倆知道。
後來畢業了。
因為當時通訊也不發達,我們就失去了聯繫。
但我經常會想起她。
到後來大概我上大學的時候了,被一個小學同學拉進了同學群。
我在茫茫頭像中看到了她。立馬把她加了回來。
衝上去劈頭蓋臉說了一大堆煽情的話。
但是她就是很敷衍地回了我兩句,就沒有然後了。
當時的我,很難過。我不明白,曾經我們關係那麼好的。怎麼現在的相處就變得這麼蒼白無力了。
現在再想起來這件事,就明白了。
人和人的相處,像一場馬拉松。你在起點就選好想要陪跑的人,一路陪著他,鼓勵他。他也鼓勵你,你們為彼此加油。但是途中,你失誤了,摔了一跤。別人不能因為你放棄整個比賽啊。就先跑走了。你在原地,收拾好了自己的傷口,才又再次上路。那一段缺席的路,你跑了好久。到了終點,能不能見到最初你的陪伴的人,已經不是個定數了。見不到,這輩子就再也見不到了。就算見到了,他的成績,也不是你的功勞。
06
關於當初吵的那場架,現在說對不起是否還來得及這個問題。
其實,對不起什麼時候說都來得及。
是否原諒你,對方心裡那桿秤,早都倒向了自己想要傾斜的方向。
但是,比起是否被原諒,更重要的一點是,就算現在去解除了這個矛盾,說清楚了那些事,兩個人相互釋懷原諒了彼此。我們卻再也沒有辦法再回到當初一般的親密了。
因為在我們沒有冰釋前嫌的這一長段空檔里,彼此都過著沒有彼此的生活。這一段冗長的時光里,我們缺席彼此的生活太久了。
當初的他們,喜歡的是從前的我。
現在的我,就算追回他們,我也無法保證,我們面對的,是不是還依舊是從前所喜歡的那個人了。
但是,我還是希望把那句遲到的對不起,告訴他們。
對不起,我想一直陪著你的,卻匆匆忙忙的不告而別。
很遺憾,年輕人多的是花不完的愛與恨,可惜的是恨總比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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