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付了首付,婚後兩人一起還貸,可不可以要求加名字?
「買房子一分錢不出,還想房產證上寫她名?是不是太貪心了。」
「任何一方買房子,沒出錢的那方你喊別人寫上你的名字怎麼說得出口?」
房子沒出錢卻讓加名字的樊勝美,這個要求究竟過不過分,有沒有必要?紀小犀突然想到前兩天單純善良的印小天被騙婚,還損失上千萬!所以,必須,要向各位新娘講講關於房子、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以免萬一你們之後**了,不會因為財產問題互撕。
01
房產父母出資?婚前or婚後買?
房子產權歸誰,其實光看是不是父母出資的,還得看這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
# 婚前買房 #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
那問題就來了:
①現在一般家庭都是男方買房,女方裝修買家電,還不加自己的名字,對此,新娘們可以把錢省下來,買下房子的部分產權。
也有的家庭父母付了首付,婚後兩人一起還貸。《歡樂頌2》中樊勝美應該就是為了這個問題問王柏川可不可以加她名字,畢竟男方父母說起來是借錢給他們買房子首付,之後的還貸、還首付的錢要他們自己承擔,樊勝美是把這房子當做未來的婚房來看待,如果不加名字,是不是對女方一點保障也沒有?(除非樊勝美沒打算參加還貸)
婚姻法:
如果男方父母出了房屋首付,房子沒有加女方名字,婚後一起還貸。離婚時,房子歸男方所有。但並不意味著女方一無所有,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男方對女方做出補償。
②房子是兩家人一起買的,我家出的多,就該分的多?
婚姻法:
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不管房子落在誰的名下,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出資不平均,一方出80%,一方只出了20%,不好意思,還是一人一半。
如果怕父母的多年積蓄落空,建議婚前簽房子出資比例的協議。比如購房資金我家出了80%,如果離婚房子也將得到80%的產權。
婚前新人出資買
注意紅字部分,婚前非同居期間雙方共同出錢買房,房屋只落在一人名下,判決會比較複雜。
在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所以,如果你出錢買房了,一定要留下轉賬記錄的證據!
#婚後買房#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問題:
婚後房子我爸媽出的首付,只登記了我的名字,房子就是我的。
婚姻法:
不好意思,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兩人共同還貸,即使房子只登記在出資爸媽孩子的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哦。
婚後夫妻出資買房
婚後買房,不管怎麼都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如果一方是用婚前個人財產買的,就登記在自己名下,那就算是個人財產。
#還有些情況複雜,能躲就躲#
除了以上這些情況下,還有一些不予處理的情形,這些這麼複雜的,能避免就避免吧:
p.s: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從2017年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編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現在看來,寫你名不等於你的房!你家房產證上有你,但是也不代表這房子就是你的!房產證升級為不動產證後,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都需要依法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說,「房產證」上的名字根本沒意義,「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才標誌著房產的真正所屬。
02
住房公積金婚後屬共同財產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積金,積累幾年也是一筆不小的錢。在感情破裂處理住房補貼和住房個公積金問題時,關鍵在於婚前還是婚後。離婚時分割的只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若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動用公積金等住房資金購買了房屋,該住房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購置房屋,那就計算兩個人在婚姻關係中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總額,再進行分割,如果因為一些原因無法提取,可以根據差額以現金折現的方式直接承擔給付的義務。
婚前存續之外的,則屬於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03
彩禮送出去就難收回
彩禮通常情況下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因為彩禮有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對方接受彩禮就蘊含著對方答應結婚。
婚姻法表示,只有出現以下情況才能取回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生活困難」指的是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此時就該彩禮返還。
04
保險與險種有關
如果購買的保險以夫妻一方名義作為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後也以夫妻共同財務定期繳納保費的,在司法實踐中,這類保險被認為認定為你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人身意外險,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在離婚時可能會被判定為個人財產。
所以,婚前還是婚後投保,是否是共同財產投保,保險的險種等各個因素有關,要看具體情況。
05
夫妻公司收益屬共同財產
如果你和老公有共同的公司,無論是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投資的還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的,公司經營的收益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感情破裂可以要求依法平分
婚姻法表示: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06
債務欠的債一起背!
存續到婚姻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一起償還。所以婚前一定要弄清楚對方的債務問題,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婚」,那真是法律也幫不了你了。
婚姻法表示: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如果事先能和債務人做好約定,明確約定此為個人債務或者讓在債權人明知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制。那對方不必背負此債務。
有錢衡量感情總是不道德的
有人說
在婚前分清彼此的財產
才能不摻雜金錢因素好好相愛
私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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