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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尊娶了18年的初戀,還把情人寵上天

林麗瑩是吳尊的初戀女友,吳尊自曝16歲時對她一見鍾情,拍拖三個月要到澳洲留學,由於太過朝思暮想,三星期後逃回汶萊,他自言這段時間是人生中哭得最多日子,之後才一起去澳洲讀書。他有點害羞說:「其實我很黏她,不喜歡跟她分開。」提到圈中誘惑多,吳尊承認過去有女藝人和女粉絲跟他表白,幸老婆很放心。」

對於兩人的相戀過程,吳尊透露,林麗瑩是姐夫的親戚。鑒於他十六歲也未曾拍拖,姐夫就把她介紹給他,二人在飯局相親。吳尊稱:「最初我覺得有點尷尬,但見到她覺得她的性格不錯,想跟她保持聯絡。」戀愛後,吳尊回憶:「那時我愛得真的很瘋狂,跟她每日談兩小時電話,那一年我每天都開車接她放學。」

兩人在2009年感情修成正果,在汶萊註冊結婚,並在2011年初誕下女兒,但吳尊一直嚴格保密妻女的存在。作為吳尊的賢內助,林麗瑩一點也不簡單。在吳尊離開汶萊到台灣工作時,她一個人統領健身房近百員工,還打理她的美甲店和Spa,均頭頭是道,還會經常飛到台灣照顧吳尊的起居飲食。

對於隱藏妻子這麼多年,吳尊表示:「我最初去台灣發展,她也跟我一起去,也介紹她給我台灣的朋友認識,不過當我開始有知名度後,她不想成為焦點,覺得自己不懂面對,就希望我不要公開她的身份。她要低調地生活,我尊重她的決定,要好好守護她,保護這段關係。撒謊是迫不得已,你也知道我很喜歡將自己的事跟人分享,不能說是很辛苦,現在終於能夠公開。跟太太溝通後,覺得現在是跟人家分享的時機,從前我們每次上街都是一大班人,我不能跟她和女兒一起走,如果女兒叫爸爸我又不能應,我會很難過,太太看到我的樣子很不自然,知道我心不舒服,你們覺得我勇敢,其實她更勇敢。」

明星有了女兒,都會變成女兒奴,吳尊以便於例外,吳尊更公布了「追我女兒的十條法則[3] 」:1、有工作,負責任;2、理解我可能不喜歡你;3、我會隨時隨地監督你;4、如果你敢傷害我的女兒,我會加倍奉還;5、每天24小時待命;6、你的錢就是她的錢;7、如果你敢對她說謊,我會發現;8、她是我的小公主,不是你的戰利品;9、老子做好了進監獄的準備(敢對她不好就打飛你);10、鍛煉身體,保持健康和強壯,一輩子保護她。

爸爸是女兒永遠的騎士,吳尊說「女兒是上天給他最好的禮物,會把全部的愛都給她,期許未來有一個男生將她放在生命的第一位",而在這之前保護小公主就是爸爸的責任~很希望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能遇到像吳尊一樣的好男人!然後生一個漂亮的女兒和帥氣的兒子,但是這個世界上,吳尊只有一個。相信你也會遇到屬於你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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